重磅消息:国家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落叶归根或许梦想成真?

钱定谈职场 2024-04-04 00:49:35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旨在引导在村农民和外出工作乡贤回乡参与家乡建设,共建美好家园,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汇聚建设新农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力量。

《方案》中明确提出: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

这个重磅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在众多退休群体人员中引起了巨大反响!

一、利好

现在的许多城里人,往上数三代,大多数都来自于农村。然而,他们为生活所迫或为子女教育和后代长远发展之计,被迫远走他乡,“蜗居”在城市生活。由于地域习俗和文化上的差异,他们很难完全融入城市人的生活,告老还乡、叶落归根依然是许多人退休老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现在,九部门《方案》的出台,无疑给大家带来了一线生机和福音!

其实,鼓励城镇离退休人员回乡定居,既是多途径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重振乡村经济、重建田园文化的有益探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靠人才和资源。国家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回乡定居,可以充分利用他们回报家乡的愿望,打好“乡情牌”、“乡愁牌”,从而满足他们叶落归根、重返田园的精神愿望,可以使城市的资金和人员向广阔的农村流动,让农村获得文化滋养与经济上的支持,这对于乡村振兴必将产生巨大的“蝴蝶”效应!

鼓励引导退休人员回乡定居,有利于畅通人才回引渠道,破除要素下乡壁垒,能够营造乡贤回报家乡的良好政策环境;有利于健全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机制,能够激发、吸引社会有识之士、大量乡贤力量参与家乡建设;有利于弘扬新时代乡情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集聚全社会关注乡村、支持乡村、建设乡村的强大合力!

二、瓶颈

鼓励引导退休人员回乡定居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目前全国各地尚存在许多不同的“瓶颈”,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如果现有的一些政策没有“松绑”,那么这个“鼓励”政策就很难“落地生根”!

正如国家鼓励国民生育二胎、三胎政策一样,由于配套措施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从该政策目前实施的结果来看,并没有达到“立杆风影”的效果。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镇退休人员可以继承(祖宅)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民法典》中有关规定,农房作为遗产可以依法由被继承人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因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继承祖宅的退休返乡人员翻建、新建房屋,和在农村无房的退休人员申请宅基地建房问题,就涉及到突破现行的法律规定。这些“篱笆墙”就是目前制约退休人员返乡定居的最大“障碍”!也让许多退休返乡人员心存顾虑、心里还“七上八下”的根本原因!

诸如我们老家,鼓励退休人员返乡定居的配套政策没有跟上,在现行宅基地基本制度框架下,因许多乡贤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申请在农村改建、翻建原有住宅(祖宅)尚不具备条件,现行政策不允许退休人员返乡改建、翻建祖宅(除非你偷偷私建,但也有被列入违建并承担强制拆除的风险),居无定所,何来心无旁骛地“发挥余热”?

三、建议

要让退休返乡人员安居乐业,吃下“定心丸”,就必须让他们在回到原始出生地(祖籍)合法取得生存空间,让“告老还乡”之路顺畅!

一是探索“外来”村民即退休返乡人员申请集体成员资格权,按照为集体经济组织所作贡献、履行相关义务、居住生活若干年限等条件,逐步吸收部分退休返乡人员为新成员,赋予其单项或完整集体成员权。并有权申请有偿流转宅基地资格,允许继承或购买宅基地,重修或者建设一定面积的房屋。

二是探索允许“外来”技术人才在缴纳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费后可以出资入股、加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得除土地承包权之外的成员权。用市场化手段鼓励退休人员在乡村投资兴业。如,通过财政资金奖补政策、放宽行政限制,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兴办学校和医院诊所,为乡村发展提供支持;通过配套财政补助、融资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鼓励他们返乡投资或引进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特别是在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健康养老、基础设施等领域,将城市的资本引入乡村。

三是探索允许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资格权,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共有产权房,让退休返乡人员可以通过住房分享集体土地权利。

同时,加快推进乡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速推进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解决农民和“告老还乡”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

结语:鼓励引导退休人员回乡定居,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合理“松绑”一些政策,让他们合法取得生存空间,才能让“告老还乡”之路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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