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长河》的河道总督,与漕运总督、地方总督有什么区别?

恬恬评历史 2023-03-03 15:54:18

电视连续剧《天下长河》讲述了康熙时期平定黄河水患的故事。其中也讲到了治理河道的官员河道总督,例如王光裕、靳辅。

在清朝,能称为总督的官职,除了河道总督之外,有常说的直隶总督、两江总督等地方总督,还有漕运总督等。

严格地说,总督是明清时期中央派驻地方的军政大员。

总督分为专务和地方两种:

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各以所辖专务为主职,提督军务为辅;地方总督,多因边防或管理地方事务需要而设,统辖当地的行政、经济及军事等综合事务。

那我们来看看,清朝的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与地方总督的官职品级和地位,有什么区别。

河道总督

“国之大事在漕,漕运之务在河”。

中国古代的河道管理与漕运密切相连,相辅相成。河道总督与漕运总督相融共生。

唐朝中期以后,随着江淮地区的开发,经济重心逐渐南移,漕运(河运)的地位不断上升,朝廷逐渐确立了内河漕运制度。

河道的淤塞、损坏、变迁,尤其是洪涝灾害,影响着内河漕运的基础。于是,河工(即河务,包括河道的疏浚、堤防及治理水患等)就成了朝廷的重要事务。

河道总督就是统管全国河道治理事务的最高级官员。它自明朝开始设置,而且与漕运职能时分时合。

清朝大体沿袭明朝制度,设置专职的河道总督,掌管黄河、京杭大运河及永定河的河工。治所继续设置在山东济宁,后来迁至江苏清江浦(今江苏省淮安市)。

由于河南武陟、中牟一带处于黄河险段,时常发生水患,而千里之外的河道总督府难以就近指挥。于是在雍正二年(1724年),清廷设置河道副总督,常驻河南武陟,负责河南的河务。

雍正七年(1729年),河道总督改称为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江南河道总督或南河总督,管辖江苏、安徽等地黄河、淮河、运河防治工作,仍驻清江浦;

河道副总督改称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河东河道总督或河东总督,管辖河南、山东等地黄河、运河防治工作,驻扎开封。

也即,河道总督从一正一副,演变成两个平起平坐的河道总督职位,分别管理南、北两个河域,而且统领军务。

第二年,增设直隶河道总督,归直隶总督兼领。

由此,清朝设置了三个河道总督。可见清廷对治河的重视。

河道总督虽然全国的河道治理,但实际上只是重点针对黄河、淮河等流域。

清朝河道总督的官阶品级,为从一品或正二品。

漕运总督

漕运,是利用水道(河道和海道)调运粮食(主要是公粮)的一种专业运输方式。

在中国古代,征自田赋的部分粮食,需要运输往京师或其他指定地点,以供宫廷消费、百官俸禄、军饷支付和民食调剂。

这种粮食称为漕粮,漕粮的运输方式称为漕运,包括河运、水陆递运、海运三种。

唐朝以后,历代都很重视漕运,疏通了南粮北调所需的网道,建立了漕运制度和体系。

漕运保障了京师和北方军民所需粮食,有利于政治稳定、国家统一。而且漕运兼带商货,有利于沟通南北经济和商品流通。

因而,漕运对于国家正常运转,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重大,堪称国家经济的命脉。

清代漕运大体沿袭明朝制度,实行官收官运,最高长官为漕运总督,府衙在江苏清江浦(今江苏省淮安市),称为“总督漕运部院”。

漕运总督之下是八省的督粮道,掌管本省粮食的交纳、储存、押运等系列事务。这八省是当时的产粮大省:鲁、豫、苏、徽、赣、浙、鄂、湘。其余省份的粮务,归地方总督、巡抚管理。

为确保漕运顺利、无误,在主要河段设置有军队,巡视河岸,督促漕船前行。

因此,漕运总督既管理全国的漕运事务的官吏,还统辖有武装部队。

咸丰十年(1860年)起,漕运总督还节制江苏长江以北诸镇、诸道,管理地域和职权扩大,使得漕运总督的权威达到顶峰。

史可法、琦善、穆彰阿、林则徐、段祺瑞等人都担任过漕运总督。

在明清时期,漕运与河工是国家政务中的两大核心要务。“河漕为国之重务,治河与治漕相为表里。”

漕运总督是统管全国漕运事务的最高级官员,品级为从一品或正二品。漕运总督不受部院节制,向皇帝负责,可专折奏事。

虽然漕运总督负责全国的水运事务,但实际上只是针对京杭大运河等区域的水运事务,兼带统辖八省的粮食储运,还拥有押运米粮物资的武装部队。

地方总督

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几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最高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制军”等。这也就是常说的封疆大吏。

乾隆帝以后,总督的人数及辖区基本成为定制,全国设有八个总督:直隶 、两江、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四川、云贵。

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东北的奉天、吉林、黑龙江设置行省,改将军为总督,称为东三省总督。

《清史稿·职官志三》中记载:

“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总督的官阶为正二品,但往往带有兵部侍郎(或尚书)、右都御史官衔,那么官阶就是从一品。

例如于成龙、曾国藩、李鸿章、林则徐、左宗棠、张之洞等名臣,都担任过地方总督。

地方总督之首的直隶总督,兼任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在清朝晚期兼管长芦盐政、兼北洋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兼辖南河事务,在清朝晚期兼管两淮盐政,兼南洋通商大臣。

顺便说一下,总督与巡抚都是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但是总督的辖区、职权、官阶级别,都在巡抚之上。有时也有总督兼巡抚者。

综合上述,清朝的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属于专务,是从中央到大方的条形管理体制;地方总督则是块状管理体制,统辖一省或数省的综合事务。

他们的官职品级和地位,从制度上相同,但实际情况也因时代环境、因人而异。

总体而言,漕运总督独一无二,职能特殊,难以随时替代;河道总督有两三个,具有一定替代性,调换流动性比较大;地方总督虽然统辖一省或数省的综合事务,但是毕竟全国同时有八九个,调换流动性大,而且一省巡抚或者中央大员都可以随时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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