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潍坊市在保障发展残疾人福利权益方面取得的工作实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对生活困难残疾人予以重点关爱。潍坊市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政策落地,规定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残疾人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依申请可单人纳入低保范围。全市共将24413名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47462户、73479人,其中残疾人37255人,占比50.7%。扩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范围,在省划定范围的基础上,将二级视力残疾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保障特困供养对象31358人,其中残疾人14251人,占比45.4%。
提高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今年4月开始,我市调整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生活补贴标准方面,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1元,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到151元;护理补贴标准方面,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到182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到151元。我市在省定保障范围基础上,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保障范围,每人每月护理补贴97元,全省唯一。截至10月底,全市共为3.67万名困难残疾人和13.4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73亿元。
扎实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统筹利用城乡社区各类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残疾人“如康家园”等资源,构建“市—县—镇(街道)—社区”四级服务体系,开展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训练等服务项目,助力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早日恢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目前,12个县市区(不含开发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服务精神障碍残疾人及家属1.4万余人,精神障碍残疾人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8%。
助残慈善公益事业加快发展。有序开展“爱心助残”“情暖万家”“康复助医”“夕阳扶老”等慈善救助项目和临时性困难救助活动。积极动员多元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助残良好社会氛围,扶持潍坊爱心义工、新时代社会组织、尚德义工等爱心助残社会组织,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来源:潍坊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