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作者榜#近些年来,市场上农产品经营商家,经营方式非常特别,使用一些高科技灯光设备,能够把一些劣质的丑陋的消费者看不上眼的农产品,顿时变成非常漂亮鲜艳的产品,让人非常喜欢,而将这些低劣产品销售出去,欺骗了消费者的眼睛,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修订过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市场上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商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生鲜灯”照明等设备,欺骗消费者的眼睛,误导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感官认知。
因此,国家公布的新的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市场上商家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照明设备。据媒体报道,近日来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指示》中指出,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家,从12月1日起,违者将面临30000元的罚款。重庆市从下个月起,市场监督管理局遇到有人举报有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家,将会获得3万元的罚款,提醒市场上的商家,从现在起要加快整改力度,做到市场上再也看不到“生鲜灯”等照明设备。“生鲜灯”对消费者究竟有什么危害呢?“生鲜灯”就是利于光学物理发光的原理,“生鲜灯”所发出的不同波长,不同颜色柔和的灯光,照在不同的相应的食用农产品上,在不同颜色灯光的修饰之下,使这些食用农产品,所呈现的颜色和光泽更加艳丽,光彩夺目,闪光消费者的眼球。
这样一来,可以让人对这些品质比较差劣质的色泽难看的存放时间比较长的,甚至已经开始变质的生鲜食用农产品,产生喜悦之情,就会产生有购买的欲望,欺骗了消费者的眼球,能让人把这些低劣品质的农产品买走,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人曾经体验过因“生鲜灯”购买到已经存放多日的猪肉,这种存放多日的猪肉,商家摆放在“生鲜灯”光线照明最为强烈的台面上,使这种即将变质的存放多日的猪肉光泽和颜色,比那些放在“生鲜灯”光线比较暗的新鲜猪肉,更加光亮夺目,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购买欲望,认为这样漂亮新鲜的猪肉,品质最好,“非常幸运”地买回了这种存放多日的猪肉。
当回家放在厨房里,妻子打开塑料袋子的时候,有一股隐隐约约的猪肉臭味释放出来,才知道我购买到的猪肉,是存放多日的猪肉,并不新鲜,已经开始变质了,上了一次当,让卖猪肉的“生鲜灯”,欺骗了我的眼睛,产生了错误的认知。从此以后,我购买肉类和各种蔬菜水果的时候,都到没有“生鲜灯”光线直接照射下的地方,借白质灯光或暗淡的灯光,认真观察,才知真正地看清这些食用农产品本来的面目,才没有被“生鲜灯”欺骗了我的双眼,才不会上当受骗。大家对国家禁止市场商家,使用能够改变商品光泽的会欺骗人的“生鲜灯”,有什么看法,请在留言区里交流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