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贪图低价地铁房便宜的买家最后吃了哑巴亏,谁来负责?

清石先生 2024-10-05 10:37:36

在北京这座繁华的都市,房子承载着无数人的梦想与希望。

然而,对于崔女士来说,一次看似幸运的购房经历,却演变成了一场噩梦。

一、低价婚房背后的蹊跷

崔女士的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工作,为了给儿子准备一套结婚用的婚房,崔女士不辞辛劳地奔波在看房的路上。

她找中介、上网搜房源,几个月下来,好地段的房子价格高得让人望而却步,偏远地区的房子又觉得性价比不高。

就在她感到疲惫和迷茫的时候,网上一则二手房出售的信息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套房子地段极佳,临近地铁站,周边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更让崔女士惊喜的是价格,同地段的房子市价约 500 万左右,而这套房子卖家只要 280 万。

崔女士起初觉得这价格低得不可思议,担心是骗局。

但面对如此诱人的价格,她还是决定约房主见面一探究竟。

房主是一位 50 来岁的女人,她向崔女士解释道,自己的儿子在美国生活,如今孙子出生了,急需她过去照看。所以才急着卖房,价格才会如此便宜。

房主还强调要全款支付,并拿出手机给崔女士看她儿子在美国的照片。

崔女士听了这番解释,觉得合情合理,再加上看到照片,心里的疑虑顿时消除了不少。

她觉得自己运气爆棚,竟然能遇到这样的好事。

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套房子,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拿到房子后,崔女士满心欢喜地找了设计公司开始装修。

有一天,工人在刷墙时,崔女士惊讶地发现墙里面竟然是黑色的。

她心生疑惑,但以为可能整个小区的房子都是这样,便没有太在意。

几天后,崔女士在楼道里偶遇一位邻居大妈。

大妈不经意地说了一句:“这房子你也敢买啊,白给我都不要。”

崔女士顿时愣住了,想要追问原因,可大妈说完就匆匆离开了,没有多做解释。

崔女士心里开始犯嘀咕,随后便四处打听这套房子的情况。

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原来这房子之前一直在出租,去年还发生过一场大火,甚至烧死了一个租客。

崔女士得知真相后,气得火冒三丈,立刻找到原房主理论。

可原房主却态度强硬地说:“我要是提前说了,谁还能买?再说我们交易都完成了,现在跟我没关系了。”

崔女士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欺骗,一怒之下将原房主告上了法庭。

二、法律分析与条文引用

这起纠纷中涉及到的法律要点如下:

1、原房主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故意隐瞒了房屋曾发生重大事故这一关键信息,构成了合同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崔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房屋,其真实意思表示受到了原房主的欺骗。

2、被欺诈方崔女士可以主张撤销合同,欺诈方房东应当返还房款。

关于合同的撤销和返还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原房主退还崔女士 280 万购房款,并赔偿装修等费用 10 万元。

三、案件反思与应对策略

这起案件带给我们的警示和思考是:

1、对于购房者来说,在购买房屋时,尤其是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屋,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不能仅仅被低价所吸引,而忽略了对房屋状况和背景的深入调查。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房屋的历史、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

2、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房屋的相关情况,要尽可能要求卖方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陈述和保证。

3、保存好证据。

如果发现自己在购房过程中受到欺诈或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收集证据,如购房合同、沟通记录、房屋检查报告等,为日后的维权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只要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就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

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关注我:清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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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石先生

简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