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曹妃甸区某市场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市场内周某摊和林某店两家正在销售的部分食品未制作价签、未公开标示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鉴于当前是疫情特殊时期,市场价格行为倍受社会广泛关注,区市场监管局本着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快的原则处置,现已向两个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分别对两个当事人拟顶格处罚款5000元,形成强大威慑,达到惩戒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接下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投诉举报处理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总体稳定。
来源:曹妃甸市场监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