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将房产赠与弟弟,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吗?
1. 姐姐将房产赠与弟弟,弟弟却转手卖了高价,亲情和法律究竟该如何平衡?张丹和张浩是一对姐弟,姐姐张丹出于疼爱将名下房产赠给无房的弟弟张洁,然而弟弟却将这份心意以高价售出,引发了姐弟间的激烈矛盾。
2. 原来张丹夫妇虽然向张浩出具了赠与房产的《承诺书》,但双方并未办理过户及公证手续。四年后张浩打算出售房屋,但姐姐姐夫拒绝偿还房贷,于是张浩以姐姐的名义将房产出售,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然而张丹夫妇并未认可这次交易,双方因此闹上了法庭。
3. 在法庭上张浩持有《承诺书》,并起诉要求张丹夫妇履行协议。但法院认为虽然赠与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但房屋产权始终未转移至张浩名下,因此张丹夫妇有权行使任意撤销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洁的诉讼请求。
4. 法官指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权利,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5. 这起案件让我们深思,在亲情和法律之间应该如何找到平衡点?你对此有何看法?快来评论区分享你的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