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你好,天津港”网络短视频大赛启动!

网信天津 2024-09-02 00:50:52

由天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主办,津云新媒体承办的“你好,天津”网络短视频大赛,已成为全面展示天津良好形象的一张网络新名片。在2023年首届“你好,天津”活动中,天津港集团是唯一一家荣获“优秀组织奖”的企业,参赛视频总点击量超1000万,共有37部作品在市赛中获奖。镜头里的那些津港人温暖的事、真挚的情、大美津港的极致美景,通过网络短视频的传播,获得了广大网民的盛赞和好评!

为全方位展示天津港蓬勃兴盛的发展图景,多角度讲述港产城融合发展的奋斗故事,以“你好,天津”网络短视频大赛契机,天津港集团开展第二届“你好,天津港”网络短视频大赛!

第二届“你好,天津港”网络短视频大赛是“你好,天津”大赛分站赛,投稿作品将自动同步参加市第三届“你好,天津”短视频大赛。希望通过创作者的镜头,以短视频的方式,记录天津港打造智慧绿色枢纽港口升级版的繁荣景象与活力脉动,捕捉港口建设生产的繁忙场景,描绘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党建引领等方面的生动故事,展现津港人的幸福生活!

大赛主题

大赛作为“你好,天津”网络短视频大赛分站赛,紧跟市赛主话题“你好,天津”主题同时,增加“你好,天津港”分话题,同时设置了3个子话题,分别是:

子话题

“天津港蓬勃兴盛”

“港产城新视界”

“津港人乐活事”

为全面展示港产城融合发展的奋斗图景,此次比赛设置3个子话题:“港”的方面,充分展示发挥天津港辐射带动作用,以港兴产、以港兴城;“产”的方面,充分展示发挥适港产业支撑作用,推动物流通道升级为发展通道、通道经济升级为港口经济;“城”的方面,充分展示发挥城市对港口、产业的服务保障作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1.“天津港蓬勃兴盛”

通过创作者的镜头,记录天津港打造智慧绿色枢纽港口升级版的繁荣景象与活力脉动,捕捉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枢纽港口建设的繁忙场景,讲述港口发展、深化改革等方面的生动故事,描绘天津港蓬勃兴盛的发展图景。

2.“港产城新视界”

通过创作者的镜头,用独特的视角和拍摄方式,记录天津各行各业以港口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产业带城市,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的产业特色、城市风貌和人文故事。

3.“津港人乐活事”

通过创作者的镜头记录津港“人”和“事儿”,展示自己或身边津港人的工作生活故事,多角度展示港口行业特点,挖掘独特的岗位特征,用真实、生动的视频风格,突出每个“小人物”都是自己岗位上的“巨人”,引导津港员工发现工作生活中的“小确幸”,体现津港人热爱工作、认真生活的乐观态度。

注:短视频作品内容不符合子话题主题的,可直接以主话题参加比赛。

赛程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活动以月赛、总决赛的形式举办。

第一阶段:展播期间每月由专家评委选出“月度优秀”短视频作品。

第二阶段:2025年1月,组织专家评委在“月度优秀”短视频中,评选出“年度最佳”短视频作品。

奖项设置

评审方式

大赛设立评委会,将组织评委综合考虑各指标,参考点击量、点赞量、转发量等量化指标,结合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认可度评价等评价指标,依据作品立意、完成质量、港口或行业特色等关键要素作出综合评奖。

(天津港集团公司将遴选优秀短视频作品通过“天津港集团”视频号、抖音号、微博,津云等相关平台宣传推广)

大赛组别

1.大众组

大众组以个人或团队为名义参赛。参赛者可通过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小红书、哔哩哔哩、津抖云等7个平台中任一发布短视频,并在文字描述中关联主话题“#你好天津 #你好天津港”及子话题“#天津港津港蓬勃”“#港产城新视界”“#津港人乐活事”(新浪微博、哔哩哔哩平台关联话题需话题后加“#”,如“#你好天津港#”)同一作品投稿多个平台的,评奖时不可重复获奖。同一作者,获奖作品不超过5个。

2.单位组

单位组以公司为主体参赛,作品报送至集团公司融媒体中心,内容包括参赛短视频、作品名称、文字介绍、创作者信息(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需确保作品未公开发表。作品将由“天津港集团”微信视频号/抖音号遴选后刊发。作品一经刊发,即获得参赛资格。

报送链接↓

https://jsj.top/f/bxW3gu

报送二维码↓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立意应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植入广告,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

作品格式可采用mp4、flv、mov等视频标准格式,时长在5分钟以内,以1至3分钟为宜,特殊情况不超过8分钟,作品体裁不限,Vlog、口播、纪录片、短剧等多种形式皆可。

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大赛组委会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视频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大赛组织单位拥有参赛视频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

来源:津云

审核:郦陈雪

编发:马 凯

素材整理:陈卓、施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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