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痛心!11岁男孩跟团骑行遭碾压身亡,同行父亲曾回怼他人劝阻:跟你有关系吗?
大家好,这里是“罗晓晓说事”。前些时间发生的骑行11岁男孩失去平衡滚入车轮下丢失性命的事件,大家还记忆犹新,现在最新后续出来了!大家看一看,冤不冤?
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消逝在车轮之下。
11岁的男孩跟随父亲骑行,不幸遭遇小车碾压,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
司机被捕因过失致人死亡罪,看似公允,实则冤。
网友们的质疑声此起彼伏,义愤填膺:"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仿佛群山回荡着不平之鸣。
01
8月,阳光炽烈,绿树成荫。
河北司机姜某本应在工地挥洒汗水,却阴差阳错锒铛入狱。
残酷的命运,无情地撕裂了一个贫苦之家。
姜某的妻子泪眼朦胧,哽咽道:"那天,老公和平时一样开车上班。谁曾想,一个骑车的孩子突然被绊倒,像断了线的风筝,直直地飞向对向车道。老公慌忙躲闪,却还是避之不及。两边都是骑行的人,根本无处可躲啊!"
人生无常,祸福相依。
昔日的美满家庭,转眼支离破碎。
姜某家中,年迈的父母望眼欲穿,幼小的孩子啼哭不止,妻子身染重疾,命悬一线。
这个曾经温暖的家,如今冰冷彻骨。
20万元的赔偿款,凑尽了姜家的身家性命,却难换孩子家属的谅解。
面对高墙铁窗,姜某一家人心如刀绞,痛不欲生。
然而,更令人错愕的是,孩子家属竟然一口咬定,这不是意外事故,而是刑事案件!
究其原因,事发路段正在施工,尚未正式移交。
但是一条开放了2年之久的道路,车水马龙,行人如织,难道就因为没有验收,就成了法外之地?
难道每一起事故,都要用刑事的尺度去衡量?
如此教条主义,如此本末倒置,真可谓"道路未铺平,车祸先来临"啊!
02
网友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人将司机视为罪魁祸首,有人却将矛头指向孩子的父亲。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满12周岁的孩子禁止上路骑车。
父亲明知故犯,还带着孩子超速骑行,这难道不是"亲者痛仇者快"吗?
更有网友义正辞严:"37km/h的时速,15km/h的限速,组织者心中没点数吗?
机动车道上的'两轮侠',交警就当看不见吗?
"面对规则,面对安全,有些人为何如此趾高气扬,如此目无法纪?
"吾日三省吾身",但凡参与其中的人,都应该扪心自问:孩子的呼喊,你们听见了吗?
绊倒孩子的人,你内心可曾忏悔?
屡次提醒,屡次劝阻,换来的却是藐视和呵斥,你们的良知还在吗?
更令人发指的是,事发路段明明处于施工状态,防护措施却形同虚设。
施工方、业主、监理,谁又能逃脱干系?
"工程烂尾,GS勾结",这句话早已见怪不怪。
但当一条鲜活的生命,葬送在他们的不作为之下,谁又能心安理得?
03
反复审视这起事件,令人扼腕叹息,亦令人深思。
一个个错误决定的连锁反应,一个个渎职玩忽的层层失守,造就了一出悲剧,又有谁可以置身事外?
为何明明众人皆有过,却独独司机背负罪名?
冤案背后,是组织者的疏忽大意,是参与者的藐视法纪,是监管者的渎职失责,更是一些人麻木不仁的灵魂。
"路遥知马力,事久见人心。"
司机的悲歌,何时才能唱响?
我们呼吁,还司机一个公道,还天下一个明镜。
愿逝者安息,生者惕励。
愿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尊重生命,遵纪守法。
唯有如此,冤案才不再重演,法治的阳光才能普照人间。
"出门走好路,平安记心中。"
让我们从这个悲剧中汲取教训,让文明出行、安全至上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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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什么世道了,组织者是他老爸,对于一个小朋友来说组织那个活动本来就不合理,单车走机动车道不合法。判个交通意外走保险不就解决了,还判过失致死?也就说组织单车活动那群没过失?
[吃瓜]人善被人欺,事故认定都没出来,就叫赔20万?被殴打被逼下跪,这膝盖也太软了。
按刑案判,也不能判车辆担责,孩子倒向车辆
真特么服了,这它码世道
另外一个案子,妻子被杀,丈夫报警,当犯罪嫌疑人逮捕。二十年后是冤枉的,被放出来了,好像有赔偿。本案,新西兰有相同的案子,初也是判刑,后来找了一个好律师,在法庭上为女司机辩护,结果是当庭释放。
从公平公正出发划分男孩骑行碾压案双方责任,划分双方责任应基于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能力,不能以一方的义务和能力来定双方的责任。认定骑行方责任时应基于骑行方的义务和能力,那么骑行方知道这条路是未开放的,但这条路所有路口有没有全封闭有没有机动车违法闯入,骑行方即没有义务更没有能力去掌握,因此定骑行方责任时必须基于这条路是未开放道路来考虑,那就不存在男孩违法上路、摔到对方车道等问题。定司机方责任时,道路有没有行文开通司机也没有义务更没有能力去掌握,所以不能以未开放道路来定司机方责任,只能看司机进入这条路的时候路上有没有明显的禁行标志,有就按禁止机动车进入区域处理,司机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就按正常通行道路处理,司机超速350%和未减速,司机全责,司机交通肇事罪。结论:在生活常理层面,骑行方10%责任,司机方90%责任;在法律层面,骑行方无责,司机方全责。
过失致人死亡这个也算说得过去,毕竟骑车摔倒死不了,确实是骑车轧死的。但是后续判多久赔多少钱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司机有错但不是最大的责任方
什么时候判了?信口雌黄
支持司机无责
这起事故中责任最大的其实就是孩子的父亲!为什么只字不提?以及活动组织者和工程方怎么都集体失踪了?
他爸不顾他儿子安全,死了,找个人赔偿!这么明显,法院还这么判!是不是以后停车在规定的路上,有个人扑倒你车,死了!又是过失致死?
虽然评论都是一面倒。但是认真分析,责任还是三分,组织者,监护人,司机!不能说司机没有责任,或者主责。人潮涌涌,50多不能说快,但是司机的确应该减速。很多事故都是司机马虎大意,以为自己是老司机就没问题,[抠鼻]
怎么不提孩子父母把自己孩子逼死?怎么不提别车让孩子摔倒人?光盯着倒霉的司机追究责任?
悲哀!!你他妈越有背景越要查 连根拔起 乱搞[抠鼻]
看看罗翔老师在香港新闻发布的视频吧!详细解释了这个案件!可能看不到,[笑着哭]很多小编在转发[笑着哭]
很快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得瑟]
司机被捕一点不冤,未开放路段超速行驶撞死小孩还冤吗
路政交通甩锅
判你个头。乱说一通
小编TM的华众取宠,什么时候判的?
这个事,司机担责是一定的,看担责多少,赔钱有保险赔,压死人了,要谅解书,也是必须得,对方不差钱,不出谅解书,蹲监狱也是一定的,看蹲多久了,司机是责任人,但不是最大的责任人,这是什么道路,也没关系,最大的3方责任人就是,骑行的领队,没有安全意识,孩子父亲,知道自己孩子小,应该更多照顾,和剐蹭小孩的骑手,知道他小,应该离他远点避免碰撞,不知道为什么这事,被炒成这样
希望那个死去的孩子,去跟他爸爸索命去~
涉嫌到你这就变成判了[哭笑不得]
孩子的父亲追刑责吧,坐2年牢长长记性
处罚那个责任最轻的,其他人就可以免责了
这个责任不只是司机一方公都承担吧?全个这时间各方因素,依法各分担责任。不是抓了人就息事宁人的?
冤
如果最终按人身伤害判了,车险管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