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远山谈法
编辑|远山谈法
突然归来的母亲发现门被反锁,开始不断砸门。男人见状慌乱不已
草草收拾了现场,又给女孩盖上被子让她假装睡觉
男人忐忑地来到门口,终于还是打开了房门
门外女人的眼神里有恐惧、有震惊、亦有愤慨
怎么会是他?
案件回顾
郑某与张某早年结为夫妻,并诞下一女。
可惜此女在8岁那年被查出患有精神发育迟滞症,简单来说就是智力低下。
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中,二人并没有选择和大多数家庭一样将女儿抛弃,
而是尽力将女儿保护起来,让她能好过一点。
郑某夫妇也没有再生二胎,决心将抚养女儿成人,为她找一个好男人。
可怜天下父母心
几十年来,郑某与张某不辞辛苦,下班了就去找小工,今天在饭店刷碗,明天就到工地抬水泥。
在郑某夫妇几十年如一日的照顾下,女儿好歹也健健康康的长成了二十四岁的大姑娘,一些简单的对话和简单的生活技能女儿都可以独自做到。
夫妻二人的邻居杨某,也是个苦命人。
杨某的妻子几年前因病去世,徒留杨某一人苟活于世。
杨某的独子考上省会的公务员没几年,刚刚在大城市扎稳脚跟,无法顾及父亲的生活。
郑某夫妇见到此景心生怜悯,总刻意邀请杨某来家里吃饭。
杨某在起初面对夫妻二人的好意很过意不去,每次去总是提着不少食材。
一段时间后,双方真正熟络起来,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时犹如真正的一家人。
杨某夫妇恐怕想不到,自己原本的善举却为女儿引狼入室,为整个家庭酿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疤。
杨某在之前从未了解过郑某的残障女儿。
而最近,或许是妻子的离世,也或许是对异性的欲望,杨某看着被郑某捧在手心里呵护长大的姑娘,心里不免有一丝别样的感觉。
但杨某始终不曾做出非分之举。至少在郑某眼里,杨某一直以弟弟的身份存在。
一次,杨某和朋友下馆子,喝了几口小酒。
回到家的杨某感到饥饿,但自己家没有什么食物。杨某随即想到了郑某一家。
敲响邻居的房门,半晌,开门的却是郑某的女儿。
看来老郑和媳妇又去打小工了。
“我来拿几包方便面吃。”
女孩一看是杨叔叔,随即请他进去。此时女孩刚洗完澡,正准备去休息。
毫无防备心的女孩打开门就转头向卧室走去。
常年不受紫外线照射,女孩白皙的皮肤吹弹可破,加上刚擦干还散发着香味的长发,杨某瞬间不觉得饿了,酒壮怂人胆的他立刻跟着女孩向卧室走去。
女孩发现杨某的动作,精虫上脑的杨某没有其他顾虑,对着茫然的女孩没皮没脸道:
“叔叔想和你玩个游戏,你配合一下叔叔呗。”
“你躺床上……”
就这样,在杨某的步步歪曲诱导下,杨某第一次强奸了郑某之女。
事后,杨某还对女孩说:
“这个游戏是咱俩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其他人,爸爸妈妈也不能说。”
“只要你保密,叔叔往后还来找你玩。”
心智发育不良的女孩呆呆地点点头。
杨某在度过了心惊胆战的一晚后,看着第二天对此事毫不知情的郑某夫妇,终于松了口气。
接下来一段时间里,杨某总会趁郑某夫妇外出,家里只有郑女一人时潜入其中,找女孩“玩游戏”。
郑某女儿受先天性疾病的影响,自小智力发育不全,对于杨某的言行无法理解,只会死板地按照他的说法来做。
此时的杨某并没有选择及时收敛,而是越发过分。甚至在一天内多次潜入郑家。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杨某的行为终于露出了马脚。
当天,郑某夫妇同往常一样在晚饭后外出打小工。
二人前往与老板约定的地点后,杨某看准机会进入了郑家。
外出的郑某妻子张某发觉自己忘记带手机,便提出独自回家拿,让丈夫先干着。
二十多分钟后,来到家门口的张某正要开门,却发现门被反锁了。
女儿可不会反锁,家里怕是进了外人。
想到这里,护女心切的张某开始猛烈砸门。
“开门!赶紧给我开门!”
大约两分钟,门开了,开门者让张某怎么也想不到:
只见满头大汗的杨某衣冠不整,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内,眼神在张某身上徘徊。
见到此景,张某如同五雷轰顶,一把推过杨某来到女儿的卧室。
女儿盖着被子呆呆地看着母亲,张某掀起被子,看到了被子下一丝不挂的女儿。
半晌,张某来到客厅,甩了杨某几巴掌,并联系丈夫要他赶紧打车回来。
郑某回到家,听完妻子的描述后,对着失神的杨某就抡起了拳头。
自知做了错事的杨某一言不发,默默挨揍。
随后,妻子把郑某拉到一旁,把想法告诉了郑某。
既然杨某已经把女儿给那样了,不如就让女儿嫁给他,杨某虽不算很靠谱,但是好歹知根知底,再有他那公务员的儿子当背书,相信自己的女儿不会过的太差。
女儿虽然不太聪明,但是夫妻二人这些年好歹把她养的那叫一个肤白貌美,第一眼见到的人谁能想到有残障?自己的闺女被杨某糟蹋了,再和杨某结婚,是便宜了他。
夫妻二人一拍即合,便来到杨某面前把办法告诉了他。
谁知杨某听闻,头摇成了拨浪鼓,连忙拒绝。
“哥哥,你要我怎么着都成,但是娶她,我……”
没想到杨某还敢拒绝,郑某气得直接拿起电话报了警。
以案释法
此案正式由官方相关部门接手处理,此时杨某已无回头路可走。
处理在警方审讯室,杨某称两人都是自愿的。
警方已从郑某夫妇口中得知女儿患有先天精神发育迟滞的事实。
显然,杨某的口供成了他承认犯罪的直接证据。
在后续对此案的调查中,警方发现杨某一共对郑某之女实施了8次性侵。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36条之规定: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虽然嫌疑人杨某多达八次的强奸行为在法条上不能算作从重处罚的标准,但在基本法中所规定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已经足够宽泛了,三年和十年的差距运用到本案中,杨某恐怕不会少于五年。
同时,郑某女儿的精神鉴定报告也由当地司法鉴定所出具。
报告中明确指出,郑某之女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她在面临性侵害时,无自我防卫能力。报告中还指出,在病情的影响下,她的智商与思维水平和6—7岁儿童的心智相当。
综上,此案证据确凿,法院迅速受理,并最终以强奸妇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年。
杨某虽多次强奸妇女,但其在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对所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这一点多少为量刑带来了一些优势。
所以,法院在综合考量下作出六年判决,是符合法理的。不仅还受害人一家以慰籍,也予犯罪分子以痛击。
面对六年的监禁,杨某在庭上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他那在省会城市当公务员的儿子也必将受到父亲的影响,仕途之路无疑被蒙上了一层黑幕。
或许,此时的杨某会希望当时郑某夫妇提出要二人结婚时,自己能答应该多好。
杨某身体健硕,再找一个老伴并不难;而郑某之女不仅智力障碍,还比自己的儿子大不了几岁。于是杨某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另外一点,杨某在之前一直认为自己与郑某女儿是自愿的,属于“地下情”,虽不道德但不涉及犯罪。
但是,被色欲冲昏头脑的杨某从不曾想到,郑某女儿作为一名智力障碍人员,
凭借6—7岁幼童的心智水平怎么可能会自愿和六十多岁的老头发生关系呢?
图他的退休金吗?
看法
随着网络发展,我们可以注意到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在偏远地区都存在性侵残障妇女的情况。
对此,部分网友提出希望出台相关法律,针对对残障妇女的不法侵害作出完善的法律法规。
其实正如上文所说,在制定编写“强奸妇女罪”时,人大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将刑罚范围设置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此宽泛的标准正是为了囊括和定义一些诸如此次案件在内的特殊类强奸罪。
对于此类案件的嫌疑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鄙视和唾弃,在狱中的“级别”也是最低的。
社会上的残障弱势群体不应该成为健全人用以发泄和愚弄的工具,我们要给予他们足够包容和尊重,天下大同、互相包容才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看完记得关注@远山谈法
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用户10xxx42
[点赞]
根哥
这老头为了儿子也该娶了这女的啊。不然他儿子前途很受影响啊
紫苏 回复 07-13 08:27
晚了,活该
小a123101 回复 07-13 17:17
嫌麻烦,照顾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还是挺麻烦的
青山精神病院主治医师
娶了就没啥事了,该
格斗训练馆 回复 07-13 17:44
就是
AAA
猪头,答应了不就屁事没有了
寂寞了
郑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