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辽宁绥中,男子回家租越野车,没钱加油想歪了,事后被刑拘

淘气甜甜圈 2023-04-23 12:39:46

辽宁绥中,男子打算回家过春节,想着为自己充场面,特地租用了一辆白色越野车,在回去的路上没有钱加油,突发奇想,沿路去加油站加油,结束后直接开车跑了,事后因涉案金额1500元犯抢夺罪被刑拘。

周先生一年到头都在外打工,打算回家时摸了摸口袋,只有几千块能带回家,对比同龄人心里难免有落差,为了能够支楞起来,他租用了一辆越野车。

找了几天后,只有一辆白色越野车符合他的要求,花费两千租用后自驾回家,期间又遇到另外一个难题,没钱加油不好意思找别人借钱。

周先生这个想法是正常的,毕竟一年到头回家想要让自己看起来好一点,因此在家期间到处去开车去朋友家。

到了朋友家后,有意无意地透露自己配置了一辆白色越野车,朋友们听完后都感觉到很厉害,这大大地满足了周先生的虚荣心。

可是打脸的时刻很快来了,周先生发现油箱内油不够了,担心谎言被拆穿,他想出了一个离谱的方式,准备去加油站偷油。

周先生认为春节期间来往的车辆不少,他可以趁机加满油后驾车逃离,不会有人发现的,这个想法有点天真,现实很快打脸。

说干就干,周先生出门前先将车牌处理了,防止有人找上门,随后开车到了不远处的加油站,喊加油后就等着工作人员操作。

他掐准了工作人员的间隙,启动车辆直接冲了过去,连续三次的成功,让周先生越发地自信,认为这个方式可行。

在第四次加油的时候,加油站拍下了越野车的轮廓,对周先生的行踪进行追踪,很快将他抓捕归案,他没有想到报应来得那么快。

原来警方在接到加油站报警后,查看监控后发现周先生有迹可循,顺着一点蛛丝马迹就找到了周先生,查询得知他已经逃单4次了。

由于涉案金额为1500元,且多次进行逃单行为,办案人员依法认定其为抢夺罪,依法对其进行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周先生或许以为他的行为最多行政处罚,可是在法律上他涉嫌多次故意犯罪,属于情况严重的量刑标准,肯定会后悔的。

首先,加油站的油是私人财物,周先生加油享受了工作人员的服务,就应该为此支付相应的费用,加油结束后私自驱车逃离现场,而且没有对他人实施伤害,因此可认定为抢夺罪。

其次,在客观上周先生是趁着加油站的员工不注意,实施了对油的占有,主观上有明显犯罪的意愿,且多次进行犯罪,符合多次抢夺的加重情况,周先生面对的是刑事拘留。

有人指出为什么不是抢劫罪?

在法律上,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就是是否因为财物对当事人实施暴力和威胁的情节,如果在抢夺的过程中,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或死亡,是可以数罪并罚的。

结合本案的细节,周先生连续4次犯罪,即便是涉案金额才1500元,仍然被起诉为抢夺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必须强调一点,周先生是多次犯此项罪名,所以才会被刑事拘留,如果涉案金额少或情节轻微的话,那才有可能免于起诉。

具体到本案之中,周先生的涉案金额已经到1500元,符合抢夺罪的认定标准,可谓是一时贪心,让自身陷入困境之中。

最后,法律意识是要慢慢形成的,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如果你没有道德,那么一定要注意法律的底线,换句话说,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会让自己的维权之路简单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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