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会上,就办理破产做的具体工作,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回答了记者提问。
“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法院持续优化破产审判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双重功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王闯表示。
破产审判效能充分释放。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161件,通过破产处置化解债务风险2550亿余元,盘活存量资产590亿余元,安置企业职工9万多人。近年来,全省法院先后审结枣庄八一热电、青岛捷能汽轮机等一批具有典型特色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破产案件,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其中,聊城“祥光铜业”等19家公司合并重整案,促推大型铜冶炼企业“起死回生”;威海“神飞船舶”执破融合案,成功引入投资50亿元的海上风电制造项目。扎实有效开展保交房司法保障工作,推动32个项目通过司法重整处置,筹集续建资金24.78亿元,交付房屋16554套,解封预售资金33.6亿元,协调追回被划扣资金、解封冻结专项借款30.8亿元。
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深化。继去年全省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召开后,今年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明确包括破产办理在内的37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深化全方位协同,与省发展改革委等多家部门会签文件,为破产企业信用修复、开立和注销账户等事项办理提供便利。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在全省推广,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办理便利度。省法院指导办理的上市公司东方海洋破产重整案,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预重整功能,先后引入投资资金13.54亿元,依法保障632家债权人以及全国近1.9万名中小投资者权益,重整程序仅用时36天,短时间内实现了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涅槃重生,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破产审判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专班团队,做好破产大要案督导处置工作,严防破产风险。探索建立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的预重整机制,为债务人、债权人搭建诉前和解平台。持续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活动,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破产简案快审程序适用率。今年以来,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12件,简案快审适用率为36.2%,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下降154天,有效降低破产成本。
记者:李焜染 编辑:曹梦佳 校对: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