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显示,董小姐开始反击了,深陷舆论漩涡的她最终选择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事实证明,她的做法无可挑剔。
先来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
董小姐的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毫无疑问,自然人的隐私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未经他人允许公开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牵手门"事件在网上发酵后,也是引起来一众吃瓜人士的围观,这其中有人就事论事的讨论事件本身,但也有人对董小姐的私人生活做出了不合时宜的评头论足,其中不乏一些贬低之意。
董小姐的肖像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很显然,董小姐作为一个普通人,只是长的漂亮一些,穿戴大胆一些,私人生活丰富一些,但是这些都不违法。甚至牵着上司的手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也没有哪条法律法规是不允许的。
所以对于一个并非是公众人物的人,又不是出于新闻性质的报道,那是绝不可将别人的照片随便公布到网络上的。
律师对此次"街拍"也有过专业解读专业律师称,隐私权和肖像权是每个人拥有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能在未经权利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发布街拍内容,包括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也不行。
同时,街拍和新闻报道的形式虽然有所相同,但街拍不具备必要性和及时性,所以一旦给权利人的生活带去影响,那势必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既然法律法规如此,那董小姐自然有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这一点我想谁也挑不出毛病。
多位网友自称被董某某投诉目前有多位网友表示自己已经收到了来自"董某某"的侵权投诉,并且这个投诉是持续不断的。
一位非常关注此事件的网友表示,自己在抖音上3天连发3个视频,无一例外都被董某某投诉下架,投诉理由是"未经同意发布视频"。
而平台也认可了投诉人的诉求请求,给出对作品删除等处置。并且这个处置范畴是多平台的,包括当下主流的一些网络平台。
相关法律条款中说的非常清楚,对于此类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最低也是给予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惩罚。
这样的规定显示会影响到一众"偏离轨道式"的作品,轻则删除,重则可能被起诉,所以还需谨慎一些,免得引火上身。
媒体与公众的见解
这次网友的观点有所不同对于"牵手门事件"与后续董小姐的各种维权行为,网友也是发表了各自的观点,这一次并没有一致的统一观点:
这位义愤填膺的网友表示,揭发不法行为还要经过他人同意吗?
这的确是问到了点子上,不过后面网友的回复也非常的合情合理,比如遇到这种事可以到专门的部门举报。又比如,目前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牵手门"已经是牵涉到违纪违法的问题。
当然,这位网友的评论更加有针对性,"光明正大的牵别人老公的手,获得人家老婆的同意了吗?"
这也是一针见血的质问,网友发布视频没经过同意,那你牵人家老公手经过同意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一码归一码,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可以牵手,但有法律规定不可以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与肖像权。
现在的问题关键就在于,目前已经有相关部门在介入调查了,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我们只需要等待调查结果即可。
北京日报的观点也许说的更加深刻说白了就是要对事不对人,不能因为董小姐长得漂亮,就非得往"那种人品"上联想,更不能进行对个人的一些人身攻击与诋毁,这就是有打擦边球的嫌疑了。
总之,在调查结果没出来之前,一些反转都有可能,广大吃瓜群众还是要保持一颗理性的心态。
其实说实话,目前网上对董小姐的一些颜值上面的评头论足,对事件最终的调查结果是起不到半点作用的。
但又不得不说,董小姐虽然合理的运用了相关规则,但与其堵住网友的嘴,倒不如学会检点一些,投诉删视频这样的做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春风吹又生"。
董小姐的个人态度
董小姐已是辗转反侧无法入眠九派新闻针对此事曾发起过网络投票,其中董小姐在凌晨四点还点赞了这个投票,大概率是在"应该,当事人造成了负面影响"一条投了宝贵的一票……
当然,通过该事件目前的发展态势,与当事人做出的各种反应来看,非要自称"网络上传的视频不实",那显示缺乏说服力。
而事件的最新进展依然对董小姐不利目前已经有网友反映自己曾经被做微商的董某某忽悠欠钱不还,还拉黑了。这个情况新闻媒体也有所报道,看起来可信度不低。
另外据网友爆料,董小姐所谓的"家庭背景优越"大概率是她自己编造出来的,那也就是不排除她自己打造人设的可能。
不过目前董小姐朋友圈那些奢华的生活记录都被她删除掉,这里面是否存在"隐情"?值得考证!
写在最后我想每个人都有一颗积极参与的反腐心,但同时我们还是不能够过度的去扩伸解读,尤其对涉事人本人的过度解读。毕竟我们无法深入参与其中,对很多事件本身的了解程度也只是来自网络的只言片语。
如果是为了某些流量而发表一些个人看法,那也要保持客观理智,不能够超越底线,这是一名合格的自媒体人的基本素养,也是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最后还是要相信调查部门的公正,毕竟能够第一时间将胡经理做出免职处理,足以说明这个重视程度是无与伦比的。大家将心比心的想一想"如果是两个普通人牵牵手会被免职吗"?
所以,请耐心等待,真相一定会大白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