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自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新规针对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标签及销售环节标识作出系统性修订,强化真实性、准确性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严打虚假宣传
功能声称限制: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禁止标注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 "特供""专供" 等违规表述。
名称真实性:以动物源性原料制成的食品,名称需体现主要原料;模拟动物源性食品须标注"仿""素"等字样;使用香精调配风味的食品需标明"某味/风味"。
标签标注更细化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多层包装以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工序完成日期为准,独立包装需标注不晚于最早到期日。
字体规范:强制标示事项字体高度≥1.8毫米,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字体≥3毫米(小包装≥2毫米),采用白底黑字对比设计。
配料表规则:分装食品需注明"分装",并标注原产品配料信息;液态 / 固态食品净含量单位按性质区分。
特殊食品管理升级
保健食品:标签需集中展示标志、注册号及警示用语,营养素补充剂须标注"营养素补充剂"字样。
婴幼儿配方食品:0-6月龄产品禁止含量及功能声称,6月龄以上不得对必需成分进行声称。
销售环节监管强化
散装食品:容器需标注名称、成分、日期、生产者信息,拆包销售需重新标注。
网络销售:主页面需刊载标签核心信息,平台需建立检查监控制度,违规信息须及时处置并报告。
法律责任与违规成本
虚假标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
标签瑕疵:错别字、符号不规范等轻微问题限期改正,逾期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特殊食品违规:未按规定标注警示用语或适用人群,最高罚款10万元。
新规实施后,食品生产企业需全面核查标签合规性,重点关注:
标签设计:调整字体大小、颜色对比及信息布局,确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醒目易读。
名称规范:重新审核产品命名,避免暗示功能或误导性表述。
分装管理:完善分装流程记录,确保配料表真实反映原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新规通过细化标签标准,使消费者能够更清晰识别产品属性与质量。例如,液态奶名称若标注"纯牛奶",其原料必须全部为牛乳;保健食品标签增设独立警示区,明确提示"不能代替药物"。消费者购买时可重点关注生产日期标注位置、配料表完整性及功能声称合规性,发现违规可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
此次修订是对《食品安全法》的重要配套完善,标志着我国食品标识监管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