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范内河小型船舶船员管理服务内河航运发展

扬眼 2024-12-25 20:06:34

扬子晚报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苏交执法 记者 石小磊)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苏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将于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统一规范我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内河交通安全。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规定,对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办法》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应有之义,更是进一步规范我省船员管理、强化服务为民的有力举措。

培训考试发证一体规定,全面规范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小型船舶船员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和经验做法,形成了我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统一适用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了我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管理的规范性。

明晰职责,增强管理效能。《办法》明确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以及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细化了培训机构、考试机构以及发证机构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办法》对申请、审查、许可等各环节均作了详细规定,统一了证书文书格式、考试评判标准等,切实提升了可操作性。

优化规定,提升服务质效。《办法》针对我省小型船舶特点和船员适任需求,坚持服务为民,在部授权规定范围内,合理优化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程序。根据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调整完善考试大纲、优化整合实操考试项目,进一步强化船员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还对培训课时和水上服务资历要求等进行适当调整,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船员培养程序,更加方便船员申领证书,服务我省内河航运发展。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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