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无法原谅,只能复仇到底。
无法原谅的人,要么因为爱,要么因为钱。就像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小说《石床垫》里的女人一样为了爱,或者成长,或者复仇。
女人的善良,原本就应该带点锋芒,在自我芬芳中的反抗,不是为了伤害别人,而是为了保护自己,求一个公平。
为了爱而付出青春,是最大的隐痛冻雨如滤过细筛,沙沙而下,就像隐身的天神将晶莹剔透的稻米一把把洒落下来,落地即成冰晶。
这是《石床垫》中的唯美的开头,女主康斯坦丝刚刚失去丈夫,看似美好的景色中,有着她内心的隐痛与暗黑,就像有毒的蝴蝶。
康斯坦丝是一位优秀的女作家,丈夫埃文去世后,她并没有搬离老房子,也没有住到孩子家,而是独自一人生活。
家里还是丈夫没去世之前的样子,丈夫所有的衣服她都保留着,既不丢掉,也不清洗,只想保留一些丈夫生前的气息。
家里极为寒冷,也没有吃得了,她只能拿着散当拐杖,颤巍巍走在结冰的大街上,满脸都是冰霜,手也冻僵了,却让康斯坦丝感到了自由呼吸。
遗憾的是,当她艰难走到商店时,商店里盐袋没有了,只买了一只硬邦邦的脆皮鸡,依稀中,她似乎看到了丈夫埃文。
但她并没有多爱自己的丈夫,只是与他生活了很多年,她飞蛾扑火爱上的是另一个诗人加文。
那是在她还是一个少女的时候,她那时很穷,为了养活男友加文白天在餐馆打工,晚上陪加文和写作,她疯狂地迷恋上了诗人加文。
穷困潦倒的加文只爱写诗和康斯坦丝的身体,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比康斯坦丝更年轻的女人,开始对她忽冷忽热和挖苦讽刺。
但康斯坦丝爱他,她并不介意他的冷漠和挖苦,还是一心赚钱来供养他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她撞见加文和另一个女人玛乔丽在床上翻云覆雨。
心灰意冷的康斯坦丝带着自己的电水壶,搬离了加文的家,没多久她的书《阿尔芬地》就火了,获得了一大笔钱。
可笑的是,加文见她有了钱后,跪求复合,康斯坦丝质问他有没有羞耻心?要不要尊严?
没多久,康斯坦丝就认识了现任的丈夫埃文,关于和加文的感情一直是她的禁忌,她从来没敢对丈夫说过,丈夫也从来没有问过。
在阿特伍德的笔下,女主康斯坦丝没有半点的悲伤,但在自言自语和多重的场景转换中,不悲而悲,阐述着女性在情爱中的伤痛与觉醒中的独立意识。
在爱情中,女人更容易付出真心,更容易错爱上渣男,一次错爱,终身都难以走出,就像走不出“阿尔芬地”的诱惑。
在感情中,人人都是不速之客,走出感情的昏暗,也只能靠自己。对错的感情,及时抽身和止损,才是女人最明智的选择。
女人一步步变得心狠,都是被逼的与康斯坦丝的自我和解相比,受了情伤的弗娜,更像是一只带刺的黑玫瑰。
只因弗娜在十几岁时,爱上一个出色的富家少爷鲍勃。当时很平庸的弗娜,竟然被她的“白马王子”鲍勃所选中舞伴,他们度过了美好的夜晚。
当他紧紧搂着她时,单纯的弗娜以为她恋爱了,以为这一刻美好的全世界。但她不知道的是,掺着麻醉剂的黑麦酒在等着她。
那一晚,喝完酒的她就失身于鲍勃,他把她的衣服一层层撕掉,更过分的是鲍勃还叫来了他的朋友来帮忙,在一旁看着失态的弗娜哈哈大笑。
更过分的是,鲍勃还留下了弗娜的紧身裤,将哭泣的弗娜半路推下车,并告诫她:别告诉任何人。
没多久,弗娜就怀孕了,被女同学排斥,被男同学耻笑:浪妹妹,我能搭个顺风车吗?糖果美味,喝酒更爽。
母亲咬牙切齿地将弗娜送去了郊外,她和其它失足少女一起削土豆、擦地板、冲洗厕所,穿着灰色的孕妇装、灰色羊毛袜日复一日的劳作,直到生下孩子。
孩子刚生下来就被领养了,弗娜还只是一个14岁的女孩,所有的悲伤,痛苦,愤怒都只能自己承受。
生完孩子的弗娜干脆破罐子破摔,反正所有人都认为她不是一个好女孩,此后多年,她总是嫁给年长的男人,然后再想办法帮助他“意外身亡”。
多年后,刚刚死了第三任丈夫的弗娜出来散心,遇到前来撩拨她的鲍勃,他没认出她,她却一眼认出了他。
一瞬间,想要复仇的愤怒涌上心头,弗娜想:只要他能认出来,并为当年的事道歉,她就放过他。
可惜,他的眼里只有情欲,这让弗娜下决心干掉他,反正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了,而且做得天衣无缝。
在阿特伍德笔下,没有对弗娜有半点少女时代凄惨的描述,却字字让人心惊肉跳,明明是鲍勃的错,所有的痛苦和责任都由一个无辜少女承担。
这种无望之下的绝望,才让弗娜一步步走向了黑暗的深渊,笑颜如花,手段毒辣。
就像书中的一句话:有的人无法原谅,只能复仇到底。
渣男毁掉的不仅是一个女人的爱情,还是一生。
写在最后阿特伍德的文字,邪恶和怪诞无处不在,却彰显着智慧和独立。
所有的爱情,都很心酸,又不断拷问着人性。
没有随随便便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爱与恨之间,都是女人受过情伤后的觉醒,是女性主义的自我意识。
不幻想爱情,不沉溺于悲伤,女人只有成为自己的时候,才能更独立和芬芳。
这是女人的底气,也是女人在至暗时刻上岸的勇气。
用户18xxx33
[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