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游戏直播作为新兴行业,在吸引大量玩家的同时侵权风险日益显现。游戏玩家直播玩游戏必然需要播放游戏画面,但未经授权的直播画面却容易惹上官司。
案情回顾
广州网易公司发现YY游戏直播网站存在直播、录播、转播“梦幻西游2”的游戏内容,认为其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经交涉未果,网易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YY游戏直播的运营主体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1亿元等。
双方争论焦点
网易公司诉称,涉案电子游戏属计算机软件作品,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人物、场景、道具属美术作品,游戏过程中的音乐属音乐作品,游戏的剧情设计、解读说明、活动方案属文字作品,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连续画面属以类似摄制电影创作方法创作的作品,被告窃取其原创成果,损害其合法权利。
华多公司辩称网易公司非权利人,涉案电子游戏的直播画面是玩家游戏时即时操控所得,不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任何一种作品类型;且游戏直播是在网络环境下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的方式,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个人合理使用行为。
一审判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华多公司在其网络平台上开设直播窗口、组织主播人员进行涉案电子游戏直播,侵害了网易公司对其游戏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之著作权,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停止侵权具体为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电子游戏“梦幻西游”或“梦幻西游2”的游戏画面。
关于赔偿数额,一审法院根据华多公司关联企业的财务年度报告、涉案电子游戏播放热度和华多公司前游戏主播的证人证言,估算出华多公司游戏直播业务及涉案电子游戏获利情况,再结合涉案作品的类型、权利种类、华多公司持续侵权的情节、规模和主观故意等因素,酌情确定华多公司赔偿网易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
一审宣判后,网易公司、华多公司均提起上诉。网易公司上诉认为,一审判赔数额过低,诉请支持全部赔偿额、判令华多公司发布道歉声明。华多公司上诉认为,游戏连续动态画面不构成作品,游戏直播应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且一审判赔数额畸高,未能反映公司游戏直播业务的实际获利情况等。
二审判决
2019年12月26日上午,历时5年的“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终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游戏直播虽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展览权、放映权等调整控制范围,但属于“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华多公司基于商业营利目的,在直播中使用了涉案游戏画面,且使用部分的比例超出合理限度,影响了网易公司对涉案游戏画面著作权利的正常许可使用,对游戏的潜在市场收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能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关于赔偿数额,若由游戏著作权人独自享有直播平台的全部获利,可能导致利益失衡。通过综合考虑涉案游戏类型和知名度、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相关游戏直播许可市场情况、涉案游戏因素在直播平台获利中的贡献、维权费用等,广东高院维持一审中华多公司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的判决;因无证据证明华多公司被诉行为给网易公司造成商誉贬损或必须矫正的不良社会影响,网易公司要求赔礼道歉的理据不足,不予支持。
至此,这起引人瞩目的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落下了帷幕,但我们的网络环境中依然不乏各类游戏直播平台、游戏主播定时上线。在泛娱乐化的今天,纷繁多样的网络娱乐模式给大众提供了不少消遣娱乐的好渠道,但在网络的传播过程中,不论平台大小,只有重视版权,尊重原创,才能走的更久远。
不出名随你怎么播,出了名就告你侵权。
喝汤都是罪
直播中看到茶杯,桌子,制造商都可以告侵权,没让你把我造的东西播出来[得瑟]
这样的话所有平台都要停止直播网易游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