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陈梓是个独居女性,她为了家里空间的重新规划,将自家的一块床板临时放置在了公寓楼的公共过道中。陈梓当时认为,这只是暂时的,不会造成太大的困扰。然而,仅仅四天后,当她准备将床板移回家中时,却发现床板已不翼而飞。经过一番询问打探,陈梓得知床板是被公寓楼的保洁工刘瑶清理掉了。陈梓心中一阵火热,气愤的认为,床板的失踪完全是刘瑶处置床板的结果。于是,怀着一颗愤怒而决绝的心,陈梓走进了法院,要求刘瑶和她所在的保洁公司赔偿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此事被揭开后,陈梓和刘瑶之间的矛盾升级。陈梓一方面指责刘瑶缺乏基本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另一方面则要求保洁公司应该为其雇员的行为负责,要求他们赔付17万的金额。而刘瑶则辩称,她只是按照规定和惯例处理了被遗弃在公共区域的物品,并没有过错。每一次对话,每一次交锋,都是一场无形的激战,双方均未达成共识。
而对于刘瑶来说,她也并非心安理得。虽然她坚信自己没有过错,但面对陈梓的连番指责和法律的严肃,她的内心也充满了矛盾和挣扎。她反复回想那天的一切,试图找出自己的不对,但却始终无法确定。她甚至开始怀疑,是否她在无意识中做出了违反法律的事情。这起案例的背后,反映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对待他人财物时的不同心态和行为选择。陈梓认为她的行为是无可指责的,她有权将床板临时存放在公共区域;而刘瑶则认为,她只是依照常规进行了工作,处理掉了无人认领的物品。这种对立的心理和行为,不仅仅是个人价值观和认知的冲突,更是对公共空间使用权和私人财产权的一场较量。【司法解释】在此案中,最关键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条:“合法取得的物权受法律保护,无人得非法侵犯。”陈梓的床板确实属于她个人的合法财产,其权利应受到保护。然而,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公共空间的管理与使用。在公共区域内,存放个人物品会对他人的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一定影响。这时候,管理公共区域的人员有权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清理。在此类情况下,我们需求认真权衡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每个人都应该更加尊重公共空间,避免将个人物品随意放置。同时,公共区域的管理者在执行职务时,也应尽量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这一纠纷最终由法院来裁决。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刘瑶在清理床板时未超出其职务范围和职责,其行为属于合法的公共空间管理。所以法院最终判决不支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刘女士也不构成事实侵权,而保洁公司也不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这起事件引发了大家对于公共空间使用和个人财产权保护的讨论。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和经历,我们一起探讨在这类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平衡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
半瓶水
谁家临时放点东西就一放几天的,如果不是人家处理了还不知道要放多久呢,这种人,应该重罚
古天已荒月地已老 回复 10-06 09:20
主要还是17万的东西,那说啥也要放屋里啊
鼎之以德 回复 古天已荒月地已老 10-06 19:26
。。。是索赔17w,不是价值17w[笑着哭]
旱地捉鸭八戒KISS思水之源
放得到挺痛快,这是公共场所,人家没投诉你算不错了!
守护者 回复 10-05 23:00
就是你这种心态。女业主才没有打不赢官司。装修要去物业管理处报备。女业主去物业管理处说一声。处面东西有用临时放两天。不会有后面的无主的物料处理事情了,不要想当然!!!
两仪之空 回复 10-05 21:19
你的正常是在別人不计较的基础上,你放我也放还叫什么公共场所?
嫑烎
每一个放楼道的大部分都是说就放几天 以后 估计几年还在外面堆着
衫换
长期占用公共空间的人如过江之鲫!
白球
什么床板要十七万?
无心人 回复 10-06 01:07
就是想讹钱,这次没成功而已
潘玉洪
十七万放公共过道?
zhengbin
[点赞][点赞][点赞]公共空间不能随意占用。
残垣杂谈
应该告她诈骗罪
用户10xxx03
这个保洁挺负责任的[点赞]
戒掉UC
公路属于公共场所,路上的汽车保洁处理一辆就够一个月工资了
荒原狼 回复 10-06 13:49
你乱停一下看看会不会被拉走
zz
看各处习惯吧,老小区公共区域经常堆东西,要说新小区没有吧,我以前去北京一个高档小区,一梯2户,走廊超大,所有住户的鞋柜都在门外的走廊上。人家也不怕被偷
荒原狼 回复 10-06 13:47
[汗]现在谁去偷鞋
中国背后是人民
17万东西放过道,合理么?
叶小逸
床板放门口几天人家肯帮你丢掉就不错了,是个很负责任的保洁,你说你鞋子鞋柜放门口估计不会动你的,那么大个床板你放门口几天不扔留着干嘛?
人在江湖
她怎么不去抢呀
神鸟帝江
要这么多钱不对,但是保洁要处理门口东西也应该敲门问一下房主才比较人性化,别动不动拿制度说事
差一步 回复 10-07 11:49
干嘛不去物业报备,保洁员尽本份职责没错。
悠悠我思
这所谓的公共空间也是别人花钱买的,你有什么资格处理?
乌先生 回复 10-07 13:29
那你把家里的锅碗瓢盆、电视冰箱放在屋外公共区域试试?
五行缺德
判得好[点赞]
就事论事
保洁阿姨及物业公司应向其追缴费品清理费用及诬告陷害罪!
独上西楼
什么样的床板17万?金的还是金丝楠木?
灰烬。
各有各的借口。。。看戏吧,谁是谁非我不随便评价
旭亮
放外面就是垃圾,处理没毛病,17万属于讹诈
a如花似玉
抢???
会唱歌的小鱼
放四天还临时?
用户17xxx13
卖就不合理了
跑胡子大师
仅仅四天,这恶婆娘就是懒,不想扔,所以扔走廊,保洁扔了又来找麻烦,十多万的东西外面摆四天,鬼信你,这样的女人,谁娶谁倒霉!
BASE
什么床板值17万?你睡得起17万的床,还会住这种破地方?
用户16xxx27
判的好[点赞]这种b人不能惯着
用户92xxx21
着火烧起来又是另一个说法 拿不动放楼道就是让你们扔的
用户15xxx96
可以去钓鱼,一块床板加一纸诉状可以免好多年物业费。可惜法院没在南京。。。
用户18xxx44
如果需要,写个字条,贴上,懂?
荒原狼 回复 10-06 13:50
现在的人都以自我为中心,我要我以为,不要你以为,懂?
清醒的狗狗
为法院的判决点个大大的赞!
十月
特娘的,这么贵重的东西放公共区域?[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用户10xxx86
清理时应该和主人打招呼,再说你也无权把别人的东西私自处理了
用户18xxx36
[得瑟][得瑟]我明天要把我的金项链放到火车站售票厅的门口,先放个几天再去拿。
用户49xxx50
我的鞋柜还临时放个十年呢
用户14xxx78
我家秦始皇用过的烟缸都不敢放外面,怕你们陪不起。
回首
判哪的???
用户10xxx94
法院判决正确。
张保庆
是你的东西应该写字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