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小伙非法捕捞103条小鱼,警方处理惹争议,网友:为啥不能直接把鱼放到江里?

莎莎物语说 2024-11-12 15:25:47

宜宾非法捕捞事件,网友们炸锅了!两人在江里捕了103条小鱼,被警方逮个正着。为了取证,民警将103条小鱼带回派出所,摆在纸上进行分类。网友:本来当时逮到人马上把鱼放入江里还不会死,一拍照取证全死了,这到底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还是为了罚款?

在宜宾的江边,发生了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两个小伙子,万某某和李某某,因为嘴馋偷偷用地笼捕鱼。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一小小的贪念,竟给自己引来了大 麻烦!

这天晚上,他们悄悄来到江边,趁着皎洁的月光,把地笼认真地撒在江边,然后满怀期待,想象着第二天不知道会有怎样的丰收。

终于等到了第二天晚上,他们兴冲冲地来到江边,准备收网,地笼里,鱼儿跳跃,数量惊人,足足有103条。

“别看这鱼个头小,油炸一定很鲜美!”,他们兴奋地谈论着,今晚的下酒菜有着落了。

突然,一束手电筒的光束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几名巡逻的民警出现了,大声质问:“你们在干什么?”,万某某和李某某吓得浑身一哆嗦,差点站立不稳,转身就想逃跑。

但是,民警的动作更快,他们还没跑出几步,就被按倒在地,民警当场缴获了所有的小鱼,认定他们涉嫌非法捕捞。

回到派出所,民警们细心地将小鱼分类,按照个头大小一一排列在A4纸上。万某某和李某某蹲在小鱼队列前,伸出手指,指向小鱼,然后警察拍照取证。

经专业机构鉴定这些鱼共有7种,其中包括银鮈,造成渔业损失数万元。

网友们对这件事议论纷纷。有人说:“ 非法捕捞,依法惩处没毛病,问题是对鱼的处理方式不行,活物不能和其它摆件一样放,放桶里拍照不能算证据?”

还有网友说:“直接在桶里拍照取证,然后赶紧把鱼放生不行吗?现在很多事情,做着做着就忘了初心,忘了做事的目的是什么,到最后已经离最初的目标相差十万八千里了!”

也有网友讽刺道:“这是不是小题大做了?小时候我们也抓过鱼,也没见这么严厉。”他们认为,执法机构在这件事上显得过于严格。

但是,警方的态度很坚决。他们认为,保护水域生态,打击非法捕捞,是他们的责任。对于万某某和李某某的行为,他们必须依法处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这件事呢?

根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违反者,将面临没收渔具、渔获物,并处以罚款。

万某某和李某某的行为,显然触犯了法律。他们在禁渔期使用地笼捕鱼,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民警的严格执法,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生态保护的负责。

然而,网友们的质疑也并非全无道理:“警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令人敬佩,就是没用到正点上,如果当时把小鱼放生,执法的效果就不一样了,也会得到民众的认可,而现在性质就不同了。”

总之,法律的执行,需要公正,也需要人性化。如何做好这之间的平衡,确实是很值得探讨的。

那么你对此案如何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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