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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媒体报道河南省中医院西区医院让职工拉人住院,“拉不够5人罚款200元”,河南省中医院于8月19日回应称,涉事医院为其医联体合作单位,让职工拉人一事属实,但“传达时有出入。有奖励,但没有说罚款”,并称将责成改正,建议对主管领导给予停职处理。如西区中医院不愿接受监管,将取消合作。此外还表示,对于在媒体采访过程中,该院工作人员“抢夺摄像设备、私人手机、强行带到房间”的行为是不支持的,这反映出医院内部管理存在一定问题。
拉人住院、暴力阻止采访,这一系列的问题,说明不是存在一定问题,而是问题相当严重。不应表示“不支持”,而是应该强烈指责、严肃处置。可见河南省中医院在面对问题时,本身的问题不小。换句话说是,给人看病的医疗机构,本身病得不轻。
8月19日,正好是医师节。这条消息能够传到网络,忧中有喜。忧的是,依然有这样的医疗机构在救死扶伤的天职面前,没有坚守。喜的是,在医师节这样的特殊日子里,赞美中有监督。前者是令人感觉无奈的,后者是难能可贵的。
针对事件曝光,河南省中医院今天回应说,“传达时有出入”,意思是拉够了5人,奖励是有的,但没有说要罚款。这个回应是相当苍白的。他们是想找个台阶下,但台阶也是找错了。找了个滑梯。
基本的逻辑是,有奖就有罚,奖罚分明,这是常态。作为医联体合作单位的郑州西区医院,在如此关键、敏感的机制面前,传达时是如何造成“出入”的?是无视河南省中医院规则的过度解读,还是自以为是的随意添加?河南省中医院在回应时,应该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自证清白,而不是含含糊糊的自说自话。
另一方面,即便真就是只奖不罚,它也是一种奖罚式的机制。奖,就意味着有人因为多拉了病人而多收了“三五斗”。有人多收,就意味着有人少收。多拉多得,少拉少得,不拉不得。少得和不得,理论上也是一种处罚。
建立在多拉病人住院而从中获利的奖励机制,归根到底就是一个损害机制。它是建立在医院多得、病人多付的基础之上,意味着可以不住院的病人也会被拉进来、忽悠进来。意味着有限的医疗保障费用,被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通过获得个人奖励,在源源不断地拉进这家医院。这才是河南省中医院郑州西区医院,最让人诟病之所在。
医疗改革,无论怎么改,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疾苦问题的大方向不会改变。郑州西区医院是民营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挂名在先,显然不是只挂一面大旗、只挂一只羊头,而是挂上了更多的服务群体,挂上了更大范围的责任。否则,只是简单的利益挂钩。这是河南省中医院在形成这个医联体之前,应该确立的坐标、明确的规范。而不是吃相难看被曝光,出来打打马虎眼、势头不对脱脱钩的纯商业行为。
定额度、拉病人,这样的医疗机构,本身病得不轻。病症表现在郑州西区医院,病根却在河南省中医院。省中院这个钩,如果脱起来这么简单,那就说明,两家的合作,要么是一个责任不确定、机制不扎实的滑钩,要么是省中院在玩金蝉脱壳。医联体,不是一个单纯的利益体,它是责任体。没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紧密相联的医联体,一定是个病得不轻的肌体。这种病态的医疗机构,还是少出来害人为好。
浙江新闻“弄潮音评” 评论员 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