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离世,6份遗嘱为何均被判无效?

婚姻张丽珍 2024-09-26 04:07:45

江苏的老王和前妻育有一名儿子小王,在原配妻子去世以后,他又续弦了陈女士,长期随其共同生活。老王和陈女士共同拥有一处房产,2016年老王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陈女士一直陪伴照顾直到其去世。

 

老王过世后,家属们因为遗产的事闹上了法庭,陈女士要求继承老王在该套房屋中的所有份额,还出示了6份遗嘱;小王不甘示弱,也提供了一份遗嘱。

然而,法院在审理时却发现,陈女士提供的6份遗嘱中有3份手书遗嘱字迹非常潦草,2份打印遗嘱无见证人签名,还有1份虽然有见证人签名,但却不符合见证人的要求。

而小王提供的代书遗嘱,内容符合法定形式,且陈女士未能提供足够证据反驳其真实性,因此法院认定该代书遗嘱有效。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中属于老王遗产的份额由其儿子小王继承。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遗嘱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变得越来越重要。

 手写遗嘱(自书遗嘱)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或打印。这是遗嘱真实性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之一。

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建议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书写,避免使用圆珠笔,因为圆珠笔字迹在笔迹鉴定时可能较为困难。

二、遗嘱人亲笔签名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签名是确认遗嘱真实性的重要步骤,也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之一。

签名不能由他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同时,签名应清晰可辨,避免模糊不清。

三、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时间信息,且缺一不可。这是确定遗嘱订立时间的重要依据,也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书写日期时,建议尽量使用公历,并确保年、月、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遗嘱内容合法、真实

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合法财产。遗嘱人只能处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内容应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不得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影响。

五、遗嘱的涂改、增删、订正

如果需要对自书遗嘱进行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实质性修改还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之处。

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尽量保持遗嘱的整洁和完整,如有必要进行改动,最好重新订立一份遗嘱。

六、遗嘱的保管

自书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

遗嘱的保管应确保安全、可靠,避免遗失或损坏。

 打印遗嘱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见证人要求:必须有两名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见证人,且这些见证人不能与遗嘱人、继承人有任何利害关系。他们最好选择与继承事项完全无关的人,如社区工作人员、朋友、邻居等。

见证人全程参与:见证人必须全程参与遗嘱的打印过程,从遗嘱内容的撰写开始,到最后用打印机把遗嘱打印出来,整个过程中见证人都必须在场。同时,需要确认打印出来的遗嘱和电脑里书写的遗嘱内容是一致的。

逐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的全部内容都必须是打印的,不能出现部分内容打印、部分内容手写的情况。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签名和日期必须是手写的,且每一页都不能遗漏。

遗嘱内容合法真实: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在意识清醒且不受他人干涉下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形式要求:虽然打印遗嘱的形式与手写遗嘱有所不同,但同样需要符合法律对遗嘱形式的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注明年月日等行为都是确保遗嘱有效性的重要步骤。

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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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张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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