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四起如雷动,漠视岂能解民痛?
当舆论的飓风突然刮起,千万不要当作不经意间的耳边风,因为民意、公愤,往往是最需要关切的东西。
反之,若民声被怠,则祸根滋长。
根据“中国交通广播”报道:近日,大货车司机孙景飞反映,他驾驶38吨载重货车,未超载、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被沈阳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车辆“围追拦截”导致失控侧翻。
而司机本人也因为侧翻导致多处骨折,车辆几乎成报废状态。
事发后,司机质问对方有没有上路的执法权,结果对方直接亮出证件,傲娇表示,必须有执法权。
对于这次造成的后果,当时的负责人表示,自己会负责。
当时司机就信了这个责任的话。毕竟他是交通运输局的人,代表的可不是自己。
结果没想到这个司机还是太年轻了,根本不懂人心的险恶,后来再次找负责人,要他对自己的损失负责,可是对方却矢口否认了。
这交涉一年时间,却一直没有得到结果后,这个司机一怒之下将此事直接跟媒体进行了曝光。
沈阳高速公路执法一大队负责人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确实是没摆放锥导,如果说是定点检查必须放锥导,巡查中发现,可以不设置警示标志。
但是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条款,路政执法人员有责任管理和保护公路,并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的行为。然而,这些条款并未明确授权路政执法人员进行追车行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除非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也就是说在高速公路上追车拦截是违法的,除非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紧急公务。
交通运输局显然没有这个权力。
为此记者问这个负责人,记者:您这追车是什么情况?
负责人:我们没有追车,我们停下车后大货车转入辅路,这时候已经没有我们的车了,在下一个路口右转弯时侧翻的。
当时从大货车司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看到路政车辆一会在货车的后方追赶,一会开到货车前方伸手示意停下。
明显能看出当时路政执法车辆是在围追堵截大货车的。
但是听负责人的意思却是,司机发生侧翻的时候,他们已经停止了追击,司机翻车了,跟他们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