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好民生“小”案件
彰显司法“大”作为
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司继月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是省法院霍敏院长提出的新理念。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不一定复杂,但桩桩小案的背后,关联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诉讼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底气,来自于法律的公平公正,更来自于办好每一起“小案”。要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以“小”案事关“大”民生、“小”案蕴含“大”政治的认知,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让人民群众在“小案”中感知司法的力量、是非与温度。
一、“小案”虽小,事关百姓民生
“大国之大,也有大国之重。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在不同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讲得最多是人民,强调得最重也是人民。基层法院处在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承载着彰显“公平与效率”的重要使命,而千千万万个“小”案都事关百姓“大”民生,背后都寄予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和信任。
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社会影响力小的民商事案件大多数都是“小案”。看似寻常的每一起“小案”,却是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都关乎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等切身利益,对涉案人员乃至整个家庭都是“天大的事”。要心怀民生,国之大者,以处理好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小案”为切入点,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方能赢得民心、守住人心,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小案”细审,方显良法善治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阐明了公正司法之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不懈追求。“小案”连着法治。从基层法院当前案件受理情况来看,90%以上都是小案,但就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案,桩桩件件都在厚积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群众也是透过身边的一件件小案来直观感受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最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因此,“小案”办得好不好,不仅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事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事关法治国家、法制社会建设。
三、“小案”实办,自当用心用情
法律的温情体现在执法司法的过程中。把人民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在法、情、理中寻求最佳结合点,在司法的公正性与情感的治愈性中找到平衡点,用心用情办好“小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做好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通过公正司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强化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推动“小案”源头预防、就地调处。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通过在线立案、在线庭审、远程调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坚持“简案快办、繁简精审”,持续巩固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果,落实好“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及时定分止争”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求。围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大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问题,认真解答群众咨询,诚恳受理和反馈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做好民生服务热线和诉讼服务热线事项办理,用“热心、耐心、诚心、细心”答疑解惑,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老百姓的事再“小”也“大”。基层法院要始终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济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