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对于培训机构来说,选址决定成败。
靠近学校和社区的房子,不一定达到办学面积和消防要求,但是由于地段好,位置突出,招生好,机构发展比较快,所以这也是很多机构不愿搬离的原因。
再重新找地方对生源的影响是致命,还不能保证你能盈利,所以各种原因促进了很多机构的办学资质迟迟办不下来。
撇下这些因素,我们来总结一下如何申请办学资质?二、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办学许可证的书面申请材料
1.《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2.有筹设的,需提供筹设批准书
3.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
4.申办报告
5.联合办学协议书
7.场地租赁合同(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8.经核名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及室内装修竣工图纸;
9.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10.开办资金银行存折、缴款单、银行询证函(其中之一);
11.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举办者是法人的(即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要求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毕业证;
12.法定代表人、校长、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法定代表人、校长的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书,法定代表人还要求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三、人员要求:
(1)应当正式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很多校长被这个问题难住了,可以花点找一个具有五年以上技术职称的退休老师挂名)
(4)专任教师:老实交什么学科的要有什么老师,至少是3名老师,有教师资格证的。
财会人员:1名,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好了关于教育培训办理资质的先说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