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沙河一人挪用26万余元被查

直击冀南 2020-09-10 23:32:44

“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沙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和侦查措施,于近日成功破获多起案件。

今年4月24日,沙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张某丰(男,39岁,沙河市人)报案称:其本人利用在某超市当业务员的便利,挪用该超市货款。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现初步查明,2018年底至2020年1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丰利用其在某超市当业务员经手收取货款的便利条件,挪用该超市货款26万余元,至今未还。经过大量工作,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丰主动到沙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丰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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