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阐述这一问题,首先要从最基本的概念出发,研究什么是企业、什么是企业家、什么是企业家精神,这是本文的重点。而静态地研究企业和企业家的定义则是所有研究的基础,因此是十分重要的。
关于企业,现行的概念可谓五花八门,但国人多半都是把企业作为名词,定义为一种组织。比如,有把企业定义为契约性组织、市场性组织的,有把企业定义为学习型组织、修炼型组织的,还有把企业定义为全球化组织、虚拟化组织的。这显示了今天人们对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社会的细胞的重视。其实企业是非常人格化的一个概念,近来企业界有人戏说,中文“企业”一词中的“企”字是“人”字加上“止”字,如果“人”去掉了,“企业”就变成了“止业”。这个说法无非是要说明人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然而最早出现与企业相关的概念是在16世纪的法国,当时法语中的“企业家”一词是指那些指挥军事远征的人。据说到了18世纪,法国人又延伸了“企业家”的定义,指从事各类冒险活动的人。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在当时的欧洲,企业仅仅是指一种具有特殊性的行为,远不是现在人们所理解的经济组织的概念。
今天,当企业已经被定义为一种社会经济组织的名称时,人们往往会因为“企业家”一词最早源于16世纪的法国而认为,企业和企业家都是舶来货,企业家精神更是西方精神。持这种观点的人们同时也认为,企业、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都是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发展才产生的。可是,如果此说能够成立,那么中国历史上陶朱公范蠡、子贡、吕不韦等富可敌国者所领导的经济活动和组织又是什么呢?显然,那种认为企业和企业家只源于16世纪西方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现在研究企业和企业家概念的学者专家们大都认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定义。他认为:“我们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为‘企业’,把职能是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之为‘企业家’。"在这里,熊彼特还是把企业定义为一种行为,定义为行为会比定义为组织更人格化,这也许是西方更崇尚个人主义(以人为本)和中国更崇尚集体主义(以民为本)这两种方式的差异所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