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典型案例|京津冀地区:积极推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

环保帖 2024-11-22 14:37:1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年来,各地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建设,积极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部总结了一些典型的生态保护补偿案例,为各地在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京津冀地区坚持实施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综合管理,加快建立重点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潮河、白河、永定河、沙河和黎河等京津水源上游河流的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比例已达到100%。

为了有效涵养水源、保障水量和保护水质,北京市和河北省于2018年11月签署了第一期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18—2020年);2022年8月,双方又签署了第二期协议(2021—2025年)。此外,天津市与河北省于2017年6月签署了第一期引滦入津上下游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16—2018年),并于2019年12月和2023年1月分别签署了第二期和第三期协议(2019—2025年)。2023年8月,北京市和河北省还签署了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至此,京津冀水源上游的潮河、白河、滦河和永定河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实现了全面覆盖。

自补偿机制建立以来,河北省的张家口和承德两市累计获得密云水库上游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34.9亿元,而承德和唐山两市则累计获得引滦入津上下游的补偿资金30.9亿元,实施了一系列生态治理和修复项目。张家口、承德和唐山等市关闭了永定河流域的化工、钢铁、水泥和煤炭等企业,并新建了潮白河流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稻改旱”、节水灌溉等水源涵养和节水工程,试点推进赤城县和兴隆县的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全面取缔潮河沿线的畜禽养殖场。流域内的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处理率显著提升,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稳定达到协议设定的水质考核目标。

在坚持水资源保护的同时,推动可持续发展,探索生态良好、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努力将“生态水”转化为“强市水”、“强县水”和“富民泉”,为高质量发展奠定绿色基础。

通过实施“生态+”战略,有效促进生态建设与旅游、农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探索出一条生态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承德山水”品牌农产品进入京津市场,承德市已有225家企业、7大类、1200多种单品入驻“承德山水”网络电商平台,实现品牌农产品在京津市场的销售额达到2亿元,带动支农产品销售66亿元。在产业扶持方面,促成了国家能源集团和中电建等多家央企子公司落户承德。从“一水共护”迈向“一域共富”,补偿机制有力推动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上下游地区合作共赢态势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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