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需求,发挥好各类政府投资工具作用”。政府投资基金作为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不久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作出更加详细的要求,提出分级分类管理政府投资基金、加强统筹优化布局、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等。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达3.35万亿元,累计设立1627只。当前政府投资基金格局是国家级基金引领,省级基金为基石,市级基金为主力,区县级基金为辅助。
政府投资基金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对地方招商、市场培育和产业引导起到了支撑作用。不过,仍然存在一些限制性因素,阻碍着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例如,基金投资方向扎堆,政府间信息共享程度不足。虽然政府投资基金的直投方向以硬科技赛道为主,但依然存在跟风现象。投资方向的趋同又造成各地内卷式招商,资金蜂拥进入热点行业。又如,基金退出渠道单一,过度依赖被投企业回购。虽然在理论上,基金退出的方式多样,包括IPO、份额转让、与企业的对赌回购等,但实际中对赌回购是基金退出的主要方式,而这往往意味着企业经营不及预期。退出困难导致基金管理人不敢投,很多基金甚至依然采用“明股实债”方式,基金管理人倾向于在投资时就约定好业绩对赌和回购方式,一旦市场有变则启动回购,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融资企业带来较大压力。
针对此,应重点做好顶层设计、鼓励跨区域合作、完善运营机制,更好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要求,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
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好不同层级的政府投资基金的职责与分工。国家基金侧重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以及跨区域重大项目的投资引导,省级基金聚焦于本省特色优势产业、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及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市县基金则更加注重支持本地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孵化。要鼓励跨区域合作,减少注册地限制,适度弱化返投要求,允许基金在更大范围内选择投资项目,开展合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产业布局。
另一方面,建立对基金管理人完备的激励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科学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基金考核委员会,在分别负责审议基金投资事项、组建专家团提供咨询和指导、对基金的投资业绩进行考核的同时,强化各委员会之间的业务协作,以集体和个体间的责任平衡促进集体智慧和个人主观能动性的结合。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吴 文 李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