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充满戏剧性的世界里,有时候真实发生的事情比电影还要精彩,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一起发生在上海的“房产争夺战”,主角是一位去世的许老太太和她留下的300万房产,以及她的干女儿和侄子之间的“恩怨情仇”。
许老太太,一个孤寡老人,父母、老伴儿、孩子都先她而去,只留下一套位于上海徐汇区的房产,市价高达300万,这套房子原本是许老太太独有的财产,按理说,没有继承人,这房子就该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但谁能想到,这房子竟然成了干女儿和侄子之间的一场“争夺战”的焦点。
家住徐汇的沈女士自称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声称在许老太太生前对她进行过赡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酌分遗产,于是,她一纸诉状将许老太太老伴儿的侄子徐先生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徐先生现在居住的正是许老太太留下的那套房产。
徐先生当然不甘示弱,他表示自己才是给婶婶养老送终的人,凭什么这房子要归沈女士?两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但问题是,他们都不是许老太太的法定继承人,法院也没法直接立案。
这可怎么办呢?别急,民法典有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应当由民政局或村委会担当遗产管理人,于是,法院指定了徐汇民政局为许老太太的遗产管理人,来审核原被告在许老太太生前所尽的帮扶义务。
原本以为这案子不难审理,但就在走访过程中,邻居突然告诉法官,许老太太还有个亲弟弟!早年,许老太太的父母带着儿子前往香港生活,再也没有回过上海,而许老太太则被留在上海亲戚家,如今,许老太太的弟弟已年近九旬,如果他健在,他就是法定继承人,也是法定的遗产管理人。
这可让法院犯了难,如果撤销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又找不到这个弟弟,继承案就会陷入僵局,于是,徐汇法院并未撤销指定,依然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女士虽然自称是许老太太的干女儿,但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她扶养过许老太太,所以不能支持她要求继承的主张,而侄子徐先生有多位证人证明他多年照顾许老太太,为她养老送终,因此判决由被告徐先生继承许老太太的房子,并将30万的折价款交付给许老太太的弟弟(如果找到的话)。
这场“房产争夺战”终于落下了帷幕,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亲情和金钱哪个更重要?或许,这并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但我们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道理:珍惜眼前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同时,也要尊重法律,不要为了个人利益而触犯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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