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之殇:暴力屡禁不止,犯罪无成本,法律能否制裁小恶魔?

巧兰玩转趣事 2024-11-25 10:44:39



校园欺凌,宛如一片挥之不去的阴霾,屡屡刺痛着我们的心灵。为何屡禁不止?其中,犯罪成本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之间的复杂关系,犹如一团乱麻,亟待我们去解决。

11 月 17 日,山西太原孪生艺术培训学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令人触目惊心。那场景犹如一把利刃,狠狠扎进了公众的心底。一名 17 岁的少年,竟被数名同学持钉棍殴打至住院。这绝非普通的同学矛盾,而是一场极度残忍的暴力恶行。

权威的《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揭示,语言欺凌行为发生率高达 23.3%,且校园欺凌在不同地区的状况各异,中部地区在调查样本中,发生率竟高达 46.23%。这些数据无情地昭示着,校园欺凌绝非小问题,它普遍存在、复杂难缠且危害大。每一起欺凌事件,对于被欺凌的孩子而言,都是一场灭顶之灾。

此事件本是一次小小的口角,虽已调解,却因一方舍友心怀怨恨,终酿成血腥惨剧。那些冲动的学生,被怒火蒙蔽了双眼,全然不顾他人死活,疯狂施暴,致使其身上到处是被扎的窟窿眼。他们或许未曾料到,这凶狠的暴行,不仅毁掉了一个少年的前程,更打碎了一个家庭的幸福。

再看后续的处理方式,涉事学生仅被停课,做完笔录便等待下一步安排。这看似合乎程序,实则问题重重。对于施暴的学生而言,这般惩罚过于轻微,几近于无。而被欺凌的孩子,身心皆遭受重创,两者相较,惩罚显得微不足道。

由此,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本应是未成年人的坚实护盾,然而在校园欺凌问题上,却似乎出现了偏差。当欺凌者为未成年人时,法律有时竟成了他们的“护身符”,让他们能逃脱应有的惩处。

邯郸肥乡县发生的那起校园杀人案,便是校园欺凌恶化至极的例证。3 月 10 日,当地三名初一学生,年仅 12 - 14 岁,竟合伙杀害了 13 岁的小光(化名)。此前,小光长期遭受他们的欺凌,挨打、被勒索钱财已成家常便饭,且受欺负的不止他一人。这几个恶徒抢了小光的手机,转走 191 元,而后用铁锹将其打死,还把他的脸打得面目全非,最后残忍掩埋。犯下如此滔天罪行,他们却毫无悔意。即便被警方抓获,依据现行法律,即便定罪,也极可能因年龄小而从轻或减轻处罚。试问,这对小光及其家人公平吗?又怎能威慑其他有恶念的未成年人?

邯郸永年区的开水灌人事件同样令人发指。3 月 27 日晚,小浩与舍友小刘、小郝发生争执,结果二人一人按住小浩,另一人则用开水往小浩嘴里灌,致使小浩嘴、脸、胸大面积烫伤。然而事发后,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方式令人愤慨。他们将这一严重伤害轻描淡写为“打闹”,并称小浩“轻度烫伤,已出院”,显然是企图大事化小。这两起事件,充分暴露了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的严重性,也凸显了当前处理方式的严重弊端,过低的犯罪成本,根本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从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可知,尽管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数量有所下降,但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却在上升,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也在增加。这一态势不容忽视,我们必须深挖校园欺凌的根源,积极探寻预防之策。

在这一系列令人痛心的事件中,学校难辞其咎。就如太原此次事件,倘若学校在调解学生口角时,能更用心倾听学生心声,及时化解报复念头,或许这场悲剧就能避免。学校不能在欺凌事件发生后,仅作简单停课处理,而应构建完备的预防机制,强化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升学生的情绪管理能力。

社会也应深刻反思,绝不能对未成年人走向歧途视若无睹。对于校园欺凌,必须严惩不贷,让施暴者付出沉重代价。要深知,每一个数据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孩子和一个个破碎的家庭。无论是《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中的数据,还是检察工作白皮书所呈现的趋势,都在警示我们,绝不能小觑校园欺凌问题。

究竟如何在惩罚与教育之间,为犯下校园欺凌罪行的低龄孩子找到平衡?学校和家庭在预防校园欺凌事件上,又能采取哪些更为切实有效的措施?欢迎你的留言讨论。

让我们携手共进,高度关注校园欺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远离暴力的纯净天地,坚决不让悲剧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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