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63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2445号;以及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12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24]38号。
7263号答复: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煤炭、风光等资源丰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已于2023年5月复函确认了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目前基地已开工建设。2023年12月新疆自治区报来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基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开展专家评估和场址核查等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和企业按照国家要求,统筹新能源开发与生态治理,按照“三位一体”要求,衔接新能源、支撑性电源和外送通道规模布局、建设时序,高质量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新疆电网内部已形成750千伏电网“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通道已建成哈密南~郑州(第一通道)、准东~皖南(第二通道)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为进一步增强“疆电外送”能力,我们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第三通道)列为开工建设重点输电工程,目前已核准开工。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第四通道)列为提前储备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我们正组织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将结合新疆清洁基地开发建设情况、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论证“疆电外送”第五通道、策勒县75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等事项,支撑新疆清洁能源开发外送。
7312号答复:
一、关于将塔克拉玛干沙漠纳入国家近期重点开发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南疆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在南疆地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支撑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新疆新能源基地建设,已于2023年5月复函确认了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涉及新能源总规模1000万千瓦,目前基地已开工建设。2023年12月新疆自治区报来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基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开展专家评估和场址核查的工作,后续将积极研究支持。
二、关于推动疆电(南疆)送电至川渝工程尽早核准并开工,再以南疆为起点新增2—3回特高压直流线路纳入国家电力规划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新疆电网内部已形成750千伏电网“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通道已建成哈密南~郑州(第一通道)、准东~皖南(第二通道)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为进一步增强“疆电外送”能力,我们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第三通道)列为开工建设重点输电工程,目前已核准开工。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第四通道)列为提前储备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我们正组织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将结合新疆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情况、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技术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论证“疆电外送”后续通道规划布局,支撑新疆清洁能源开发外送。
三、关于支持南疆抽水蓄能等调节工程建设,并在新能源利用率指标上予以倾斜
抽水蓄能是电力系统重要的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其开发建设应适应新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大规模跃升发展的需要,统筹好项目布局、资源条件、技术经济性,以及本地区电价承受能力,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开展全国抽水蓄能项目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将统筹支持南疆地区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约束、建设条件等,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为持续优化新能源消纳工作,2024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明确要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强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执行。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政策落地实施。
原文如下: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63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4﹞45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和田“一廊道一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煤炭、风光等资源丰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已于2023年5月复函确认了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目前基地已开工建设。2023年12月新疆自治区报来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基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开展专家评估和场址核查等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和企业按照国家要求,统筹新能源开发与生态治理,按照“三位一体”要求,衔接新能源、支撑性电源和外送通道规模布局、建设时序,高质量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新疆电网内部已形成750千伏电网“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通道已建成哈密南~郑州(第一通道)、准东~皖南(第二通道)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为进一步增强“疆电外送”能力,我们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第三通道)列为开工建设重点输电工程,目前已核准开工。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第四通道)列为提前储备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我们正组织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将结合新疆清洁基地开发建设情况、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论证“疆电外送”第五通道、策勒县75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等事项,支撑新疆清洁能源开发外送。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6月27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12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4﹞38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南疆布局建设国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基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塔克拉玛干沙漠纳入国家近期重点开发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南疆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在南疆地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支撑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新疆新能源基地建设,已于2023年5月复函确认了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涉及新能源总规模1000万千瓦,目前基地已开工建设。2023年12月新疆自治区报来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基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开展专家评估和场址核查的工作,后续将积极研究支持。
二、关于推动疆电(南疆)送电至川渝工程尽早核准并开工,再以南疆为起点新增2—3回特高压直流线路纳入国家电力规划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新疆电网内部已形成750千伏电网“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通道已建成哈密南~郑州(第一通道)、准东~皖南(第二通道)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为进一步增强“疆电外送”能力,我们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第三通道)列为开工建设重点输电工程,目前已核准开工。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第四通道)列为提前储备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我们正组织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将结合新疆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情况、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技术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论证“疆电外送”后续通道规划布局,支撑新疆清洁能源开发外送。
三、关于支持南疆抽水蓄能等调节工程建设,并在新能源利用率指标上予以倾斜
抽水蓄能是电力系统重要的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其开发建设应适应新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大规模跃升发展的需要,统筹好项目布局、资源条件、技术经济性,以及本地区电价承受能力,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开展全国抽水蓄能项目布局优化调整工作,将统筹支持南疆地区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约束、建设条件等,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为持续优化新能源消纳工作,2024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明确要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强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执行。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政策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