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是人类文明的起源,是生生不息的希望,从原始社会开始,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火。
毋庸置疑,火给人类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同时火也是极危险的,所以很多场所例如医院、学校、居民楼等,需要消防达标。
不仅如此,消防局和消防员们也是时刻待命。
今日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已导致21人死亡,究竟怎么回事,一起来看一下。
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21人死亡4月18日12时57分,丰台区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火灾发生后,当时就有人报了警。
因为事发地为医院,人群集聚,而且很多患者行动不便,所以火灾一发生,就引起了重视。接到报警后,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等多部门立刻赶往现场处理。
经过几十分钟的火灾救援,13点33分,明火被扑灭。但火虽然被扑灭了,救援却并未结束。因为经过火灾之后,现场已不适合居住治疗,众多患者需要转移。
15时30分,一共71名患者被转移,救援结束。但不幸的是,因为转院救治无效,该事故导致21人死亡。
太悲痛了,21个生命,背后是21个家庭啊。如果不是突发意外,或许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结果生命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患者来到医院救命,反被夺命,苦不堪言只是令人不解的是,这21个人是因为火灾被夺走生命,还是治疗中断被夺走生命?目前媒体并没有报道,真相扑朔迷离。
但不管如何,患者都不该为此丢掉性命,实在是太冤了。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这已经算是重大事故了,或将追究责任。
患者遭受病痛折磨,本来就是不幸的事情,但治疗后痊愈或延长生命也是有可能的。只是来到医院治疗,本来是救命的,结果反被夺命。
还有一点比较蹊跷,医院场所特殊,一直有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在,起火又是在中午的时候,应该是很容易被发现。再者医院这种重要场所,消防一定是重中又重,按说一定是经过检查达标的。
只要发现及时,加上消防器材齐全,火势被扑灭应该不会太难,怎么会蔓延开了呢?
具体事故原因,就只能等官方调查公布了。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谁来担责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次北京长峰医院火灾,导致21人死亡,属于重大事故了。那么发生这样的事情,谁来担责?
想必医院的相关负责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会被问责。另外也要看消防是否过关,消防若是不过关,恐怕消防局也脱不了干系。
因为火灾人突然就没了,21个病患家属,势必不会善罢干休,大概率会讨要说法。应该还会牵涉到赔偿问题,这些或许也是医院需要承担的。
但不管怎样,问责是其次,我们都不希望悲剧发生。
最后想说的话最近火灾事故频发,4月17日浙江武义一厂房起火,11名人员遇难;同样17日,福州一居民楼起火,2人被活活烧死。
真的不想悲剧灾发生了,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重视,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
消防系统是否起到作用?还是说都是没有任何作用都是靠关系通过消防检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