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南昌,忙碌了一天的刘德龙校长下班后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听到隔壁巷子里传来女生的呼救。
刘校长急忙赶过去,远远就看到一个女学生被两个醉汉抱在一起,两个男人正在对女孩上下其手,而女孩只能惊慌失措的大声呼救。
见此情形,刘校长冲过去,一脚将正在摸叶婷大腿的男子踹倒,随后与两名醉汉搏斗在一起。
搏斗中,一名醉汉捡起一块砖头,猛一下一砸在刘校长脑袋上,将他砸倒在地。
可两名胆大包天的歹徒在打倒刘校长后不仅没跑,反而更加猖狂的对女孩实行犯罪行为。女孩绝望的嘶喊让晕头转向的刘校长怒火中烧,捡起地上的砖头,狠狠的向一名歹徒的后脑勺砸下去……
另一名歹徒见状吓得落荒而逃。事后,女生,刘校长和被砸晕的歹徒都被送到医院。
经过检查,女生只是惊吓过度,刘校长也并无大碍,反而是被刘校长砸晕的歹徒重伤瘫痪。
此后,受伤男子的家属将刘校长告上法庭,认为其防卫过当,要求刘校长赔偿100万元损失费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刘校长真的防卫过当了吗?笔者个人认为,刘校长并不算防卫过当,这是从客观角度说明的,不存在主观因素。
在这起案件中,过程都比较明确,对于防卫过当的争议主要是刘校长最后拍那一板砖。但是在刘校长拍这一下的时候,歹徒并没有停止其犯罪行为,并且此时,刘校长头部受伤,对于手上的力道把握不好是很正常的。
最后,刘校长并非专业人士,他无法确认这一下到底会给歹徒造成怎样的损伤。
其实在我国,正当防卫的标准对受害者来说是很苛刻的。这不是我说的,是有司法机关统计过的。
江苏检察在线说每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理由要求轻判的刑事判决书中仅有4份被法院成功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
并根据这份数据得出一个结论:正当防卫主要靠跑,千万别还手,哪怕有人拿刀戳你都不能理直气壮的戳回去。
不能让见义勇为在社会绝迹事实上,这并非见义勇为第一次惹起争议,在此之前,最为群众所熟悉的案例便是2007年的“鹏宇案”。
此案在当年可谓一波三折,哪怕到今天,也没人能说清楚鹏宇当初到底撞没撞人。
但法官王浩当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可谓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被认为直接导致中国道德水平倒退20年,此后老人摔倒再无人敢扶。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其本身就要起到维护社会风气的作用。法律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但绝非可以被用来宣扬不正之风。
民众应该有抵御危险的权利,不能让大家遇到危险只能逃跑,一还击就是“防卫过当”。
如果此案刘校长败诉,可以想见的是,这将会对国内过去几十年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打击,是整个司法界的耻辱。
网友:我觉得只要没把歹徒打死就不算防卫过当,如果歹徒先拿出攻击性武器被反杀了,这种情况也算正当防卫。现在这个防卫过当以后会不会演变成家里老婆孩子被欺负了都要考虑下,我该不该保护他们,怎么保护才不算防卫过当,等想明白了基本上犯罪过程已经实施完成了。就算没完成,也只能以跑或者硬抗犯罪分子的攻击。现在在外面遇到什么事,我反正是不会见义勇为的。这种反人伦的法律对犯罪者确实太爽了。
支持校长正当防卫,见义勇为奖。
只要是犯罪进行时,任何人都应该有权利杀死坏人。
映射一个问题,如果别国进攻我方,那么按法律角度来剖析,是不是我方就得先跑路?
歹徒人数占优,正实施犯罪,且率先动用可致命手段进行攻击,刘校长应有无限自卫权。
如果这种情况下还判刘校长输,那不亚于鹏宇案的影响,法治倒退100年,国人将变得更冷漠
歹徒拿砖拍人毫不犹豫,我们拿砖拍歹徒要思虑再三。歹徒们想的是他不敢拍我,不然法官会判他防卫过当,最差我也可以讹他一下。谁给歹徒们的底气?法治社会就不讲天理了吗?
强奸,八十年代是要枪毙的,现在返成为受害人,应把“王浩”等人枪毙,还社会太平
这如果判防卫过当那以后还有见义勇为把
有些法律是犯罪的底气,比如前段时间叫嚣的小孩(给我滚开不然我杀了你,我父亲都是我杀的我未成年杀人不犯法!)
我们的司法部门怎么了?是准备把“见义勇为”消灭在滚滚历史长河之中吗?
这种情形,在一对二的情况下!并不过份!打死都活该!如刘校长都被判刑!那以后谁还能见义勇为???
不是赔它钱,而是送它两颗花生米,让它归西!
瘫痪归瘫痪,轮奸未遂不用判刑吗?
正当防卫这个法律不是用来保护受害者是用来维护犯罪者的
秦法:五十步内不帮助遇到危险的人有罪。难道中国人是倒退着进化吗?
女孩家应该告醉汉家,索赔亿点精神损失费
所以现在犯罪分子越来越猖狂。长此以往,世上再无中华男儿。
有能力的人都想办法出国就是最好的解释
我想说垃圾思维制造有限公司
但愿那个女学生是法官的亲戚;还好不是在南京。
这是见义勇为,根本就不是正当防卫,要奖励的,要发见义勇为证书
这都不算正当防卫,犯罪正在进行而且还不止一次,
人家打你,千万不要反击,不然就是互殴
如果情况属实,不可能败诉,那个女生就是最好的证人,支持正当防卫
不知道笔者有没有歪曲事实赚流量,如果没有,那社会真的是太悲哀了!
我记得修订后的正当防卫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你拿不高于对方的武器的自卫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只能说这狗屁法律犯罪成本低,比如被人抢劫,你还不能还手,万一还手过程抢劫犯没了,你还要背责任[吃瓜][吃瓜][吃瓜]
被打败的日本鬼子是不是也可以提出我们防卫过当了?[得瑟]
部分法治向菲律宾学习,个人无权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和人身健康,哪怕对方处于犯罪状态,即禁止见义勇为和其他反抗侵犯自身人身安全及健康行为,只有警察和其他具有执法权的人,才有权进行制止,其他人进行制止的,一律判刑
歹徒不是应该先被判QJ吗?证据确凿,当场抓获,还有心情浑水摸鱼?
建议恢复并执行八三年严打的法律规定!
希望是败诉,这样以后就有理由站在旁边看,大不了帮忙拍个视频,然后发到网上让别人去声讨就行,干嘛要救人呢。[得瑟]
我的遭遇,连法院的人都说礼让犯罪分子,还说坐牢的痛苦是我们体会不到的,那还有什么可说的?要么憋屈到死,要么也去犯罪[吃瓜][吃瓜][吃瓜]
别说打残就是打死也是正当防卫,就是当时他跑开了也不能确定他没有危险性不会再折返回来,跑了打死也是正当防卫,危机情况下发生任何事都属于正常,不能让你们做在办公室喝着茶水来分析该怎么办
要的就是社会冷漠,冷漠就代表不团结,不团结就代表着容易分化,容易分化就代表着不能聚义,然后懂得都懂
所有侵害人身的犯罪都是恶性犯罪。支持见义勇为,制止进行中的恶性犯罪,没有任何不恰当。相反更没有可退让的余地!
鹏宇案不是老人不敢扶的事情吗?怎么跟自卫反击扯上关系了?不应该是之前那里的某个龙哥撞到环卫工后,持刀恐吓被人家反杀的事情吗?一审防卫过当,全网反对
这不单是正当防卫,还是见义勇为,如果校长败诉,我敢肯定的说毕彭宇案的恶果更大,甚至会导致全民的道德沦丧
冰激淋宝马说明啥
刘校长如果被判刑,那么法官肯定是被南京法官他母亲用下身回炉重造过[得瑟]
宁愿不要见义勇为,也要用仁慈把罪犯给感化了,这就是中国自以为文明的地方。
打击犯罪,建议改为消灭犯罪!对犯罪分子,任何人都有权干掉他!
法院宣判:枪毙醉汉
判呗。反正就是教大家合格的做个木偶参与表演[得瑟]
这位校长是阻止正在进行的犯罪,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一直都是保护坏人
只要事情别发生在南京和上海,正义就不会被玷污
校长应该是他们自己人,不用担心。要是普通平民百姓应该要赔几十万的。不过要是普通人也不敢去管,懂得都懂
我们是礼仪之邦,首先叫他们住手,然后讲道理,最后…
听说在美国,只要感觉靠近的人有恶意,就可以主动开枪防卫,不算过当。不知是否真的?
你们不是说遇到生命受到威胁或者正在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有无限防卫的吗?那个时候你们的无限防卫在哪里?
支持校长正当防卫,当时应该直接干掉歹徒
为犯罪分子申请赔偿的,应该归为同伙一并处罚
谁死谁有理,谁伤重谁有理,和稀泥,这就是现实
有人拿刀要捅你,刀扎肉里还没进心脏,然后你弹一闪,把对面一击ko,这就能判正当防卫了。虽说之前公检法三家出了指导意见,但终归不是法律条文,就只是意见,下边的法院可以不采纳,而且我们喜欢用判例,只要有前车就可以根据判例来判了。
先给个见义勇为奖!再给评个五好市民奖!!最后看看法院怎么判?!!!
校长被判赔偿的话以后我看到了我只会说我路过你随意
对于正在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歹徒,受害人拥有无限防卫权,也就是打死活该!
你以为你重伤瘫痪就可以逃避法律自裁了?你以为你伤了就可以索赔了?恶人先告状,先判你终身瘫痪罪,刘校长见义勇为除恶扬善无罪无责任
咱这里哪有正当防卫[哭笑不得]你不过当,谁赔钱?
见义勇为的成本太高
支持刘校长[点赞],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如果是平民见义勇为的话代价可能无法承受。
在那种情况下,刘校长就是一砖头把歹徒拍死了,也算正当防卫,何况歹徒没死呢?最后网友的评论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啥时候的事情了?最新的正当防卫法不是出来了?这种情况拍死都不算防卫过当
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不关俺事儿!″
如果所说的都是真的。支持打死也算正当防卫。
道德水平是直接前进20年吧,人20年前道德水平是很高的
开庭了?判了?下结论了?定性了?
这种锁赔案太多了,我觉得也有可能是一些无良律师挑唆干的
下回就得学着电视那样悄悄的把对头慢慢弄死
不能让英雄流泪
我觉得应该让全国所有人投票决定
法官就爱就爱砸断脊梁骨。
清华法学院提供法律支持么?败诉了,清华法学院负责赔偿么?[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规则下如同行尸走肉,思想血性骨气通通没得咯
以后就是不怕死的凶神恶煞的人的天下了,老实的怕死的只能乖乖收欺负。
刘校长这一砖拍的好,有功无罪,不然以后谁会见义勇为....
法律应该明确规定,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被致死,致伤,致残与他人无关,与他自己的行为有关,这样才能震慑犯罪。
为人民服务
谁敢这样欺负我孩子,我让它全家。。。。
这意图强奸都不说说吗
不平谁敢踩?
一个校长都防卫过当,普通人?呵呵
歹徒都拿板砖了,这不算凶器?允许被人拍不允许拍回去?
我在京海这么多年,花了这么多钱,养了这么多人,不就是为了今天嘛
只靠数量得出的结论?打别人的哪个不自称是正当防卫?
到底怎么判,实力见高低[呲牙笑]
阻止不法行为发生,而且犯罪分子先拿砖头打击刘校长头部,这就有致人死亡条件了。你犯罪了我阻止你,你想杀我而且继续你的犯罪行为,我反抗紧急避险打死你我也是正当防卫有啥可讨论的刑法写着呢。
[得瑟]我寻思,这难道不是道德水平前进20年?20年前,见义勇为可没事。
这种案件还用这审那审的吗?说句难听的话。狗都知道该怎么判。
无限防卫了解一下
如果打死了,算防卫过当,赔个1千就行了,没打死就正当防卫,然后瘫痪的这个坐牢就行,校长无罪,然后瘫痪的家属赔校长医药费。
法律学老美的结果就是道德败坏!!
见义勇为,何罪之有?
法院怎么判?
应当对强奸犯罪分子从重从严判处刑罚,都犯罪了,还不老实
罗翔老师认为是正当防卫
司法领域所谓专业,是他们堂而皇之不作为乱作为的名义借口!任何法律,必须保护公平正义,必须保护好人而不是保护罪犯,只要法律有了漏洞或者延迟,必须立即修正与时俱进!否则,这些法律和司法活动就是违法的!
当今社会鼓励的是见义智为,可不是让你有血勇之气,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时候了[得瑟]
这校长应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