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起诉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支付相关费用,而汪小菲也毫不示弱,直接晒出了大S的日常开支,一年居然高达900多万人民币。
争议
此事一出,可谓是众说纷纭,争议也随之而来。有的人选择站边汪小菲,有的人则力挺大S,一时间吵得不可开交。
在站边汪小菲的人看来,如果大S依旧单身,汪小菲承担其的日常开支,在情感上还算说得过去。可如今大S已经再婚了,让前夫出钱养再婚的前妻,简直就是闻所未闻。况且大S的花销实在是太高了,即便是赡养,也不应该是大S花了多少,汪小菲就报销多少吧?
力挺大S的人则不这么看,认为既然签了离婚协议,不论合理与否,汪小菲皆必须履行义务。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句,汪小菲和大S的离婚协议,外界尚不清楚具体内容。以常理踱之,其中注明大S即便是再婚了,汪小菲也要承担其日常开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毕竟谁都不傻。
赡养费
有意思的是,看到有网友借机痛斥国内的大环境,理由是国外离婚时,男方都要向女方支付赡养费。琢磨了一下,国内也是如此的话,估计结婚率又要大幅下降了。起码部分人会向大S看齐,绞尽脑汁到处“掐尖儿”,结婚再离婚就可以一生衣食无忧了,而且还是锦衣玉食。
说到这里,需要简单讲一下国外的赡养费制度,每个国家不尽相同,但都是有前提条件的。比方说结婚年限、女方婚后是否作为专职家庭主妇、离婚后是否具有工作能力以及有没有再婚等等,换而言之,男方究竟要不要支付赡养费,并非一概而论,视情况而定。重点在于,在情况对等时,也有可能是女方向男方支付赡养费,权利与义务并存。那么就要反问一句了,国内的女性愿不愿意接受,离婚后向相对弱势的男方支付赡养费呢?
两清
当然了,还有的人说,汪小菲有婚外情,理应补偿大S。对于这件事,作为旁观者,也没有真凭实据,故而不便断言。不过不妨参考一下另一件事,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案,马蓉存在婚外情行为已然得到了官方的确认。按照传统观念的认知,必须要净身出户,可实际上马蓉还是分得了一大笔财产。究其原因,纵然马蓉是过错方,财产分割时的确可能少分,但绝非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王宝强一个人的,也有马蓉的一份。
具体到汪小菲和大S,汪小菲的婚前财产,在离婚之后,便与大S没有任何关系了。假设汪小菲真的有婚外情,分割财产时也要剔除汪小菲的婚前财产,范围仅限于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按照大S的性格,离婚时该争取的利益想必一分都不会少,原则上除了子女的抚养费用,二人算是两清了。
一言以蔽之,不论汪小菲有婚外情与否,大S皆没有立场要求汪小菲承担自己的日常开支。尤其是再婚之后,这样的诉求简直不可理喻,违背了普遍的社会认知。
结语
综上所述,汪小菲和大S的这场闹剧,隐隐有升级为男女之争的苗头。对此个人想说,婚姻的确由男女双方构成,但是非对错不能以性别区分。结合双方现阶段的回应,要是汪小菲所言非虚,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会觉着大S理亏,其言行堪称匪夷所思。大S若是能够拿出证据反驳汪小菲,则另当别论了,但翻旧账或顾左右而言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大家只想搞清楚汪小菲到底该不该掏这笔钱?
事已至此,客观而言,这件事早已脱离了娱乐花边儿新闻的范畴了,成了一个社会性的话题。不禁让人想起了“宁可在宝马里哭,也不在自行车上笑”,再一次冲击到了大众的价值观,前夫凭什么要养再婚的前妻?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我就想问大S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到地还要不要脸!
汪鬼迷心窍,找这么个玩意?
为什么要养前妻和他老公。如果没再婚还说的过去,已经又结婚了凭什么?
这女的又老又丑又矮。。。76年汪81的不知道咋想的。
汪小菲这个冤大头
做为男人,女儿的抚养权没有就罢了,连儿子的也让别人霸占了,还要养着前妻一家,就汪你了,还要看着前妻天天和狗垃圾秀恩爱
法国这种女权烂了的国家再婚后都不用养[得瑟]
要是养再婚前妻,干脆女的结个十回八回婚,这样有十个八个前夫养活,直接就是年收入千万级别的了!那样女孩可值钱了,赶紧抓时间生姑娘,以后养老不用愁!
前夫没有义务养现夫吧
[笑着哭]不但养前妻,还要养她现任老公
汪是痴情男,但真的傻,现在悔悟,晚了
为啥离婚女方不给男方赡养费?呵呵!那是因为日本女性不工作,所以和男人离婚后,男人工资直接一半儿打入前妻账户。而且是因为结婚后工资成倍增长这个基础上的!没有女性不工作,婚后男性工资成倍增长这个前提,怎么可能出现离婚男人支付女人赡养费!
有规定要赡养别人的老婆和一老公?
汪小菲,是男人就把孩子抚养权弄回来,彻底一刀两断
车子都卖了,还要负责油钱和司机费用。真坑
找的啥玩意
动物世界,我不懂
以前佩服软饭硬吃曹达华,现在佩服具秃毛,直接由老婆前夫养着。
如果大S和那个韩国软饭老公又离婚了,估计那个韩国人没钱,大S会像她的前夫汪一样每月给韩国人赡养费吗?
更男女之争有屁的关系
养养前妻倒也说得过去,但连襟凭啥也得养着啊?
尽胡扯.什么男女之争.周围一圈女生都在支持汪小菲.女生不做婆婆的?倒是看到几个中年男在支持大s
这也就是汪小菲家有钱,换成一般人哪来的这些事,来要钱不抽她就算对她好的了。
多结几次,多离几次就衣食无忧了。
她也快离了,一家吸毒的
鸡和呀互啄
离了婚要是女方带孩子还没有再婚那男方就是要出钱养着自己的孩子👶🏻和前妻,这是责任也是义务。要是前妻再婚了那男方就没用义务在养着这么多闲人,我觉得甚至要归还抚养权的
标题党,凭什么?母凭子贵。她带孩子,抚养费,花销哪里分得清?
张兰出来讲了签离婚协议的时候大S说不会再婚,所以把大S再婚就不再付赡养费的条款删除了,协议生效后大S转头就再婚,汪小菲发牢骚也只能博点同情该付的费用一分都不能少
大饼脸[笑着哭]
一年一千万都能包二三十个了[得瑟]
丢脸丢尽了。
看不懂,怎么会有男人放心把孩子给一个没什么正经工作,还有吸毒史,甚至于正在吸毒的人抚养!
多找几个这样的前夫,不得成亚洲首富女啊!?😂
台女
有钱人的世界真是一地鸡毛,乱糟糟!
女拳[得瑟]
恶心不?有多少人可以用?
戏子无情!让你知道娶戏子的下场
有钱人乱来,乱花
风雨过后,尽是阳光。汪小菲人品好,值得赞美。
如果是假离婚呢?被人钻了空子[汗]
湾湾有好人
用同样的手段1假惺惺的讲道理2讲着讲着就成了讲故事3故事没办法结尾就开始耍赖耍流氓4耍着耍着一起手撕,一人撕不开就互撕,应了一道名菜“手撕鸡”5干完手撕鸡发现还有帐单未了而且源源不断,抬头望青天,青天白日一一包拯!呵呵,无赖无奈:还有法律![呲牙笑][得瑟][呲牙笑]狗血酒满法庭!
爱是一道光,绿到你发慌![点赞][点赞][点赞]
一家害人精
小孩的抚养费应该是对半分,不懂为何要签这种天价抚养费,现在后悔了吧
前夫只养儿女就得了
S是是什么的缩写?se?sao?sang?
不再婚的就要养?什么道理?
安以轩那点都比大S好
大S说20年没联系,一个电话就结婚了,我信了。
汪壮年得子,而且这子已有50岁高龄[呲牙笑][呲牙笑]
骚
当初怪汪小菲的母亲张兰为了炒作自己家的餐厅事业非要让儿子娶大S,她却不知道大小S姐妹在台湾可不是省油的灯,凡是得罪这两姐妹的男艺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都最后处境凄惨,汪小菲自己当初鬼迷心窍迷恋大S结果被坑的体无完肤只能怪他自己有眼无珠看错人,现在还要给大S巨额赡养费帮大S养她的新婚老公真的是亏大发了!
两个都不是好人,看戏,,,,[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花钱多奴隶工资低的原因
不说别的是不是变秃了就会变强。
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要是每年都离婚一次,到老了是不是有几十个男人养她[呲牙笑]
这些人真多事。
无耻之尤
[得瑟][得瑟]这个时候女拳选择闭嘴了
用前夫的钱养软饭的现任,失足妇女都没这么玩的。
这什么恶心女的
[笑着哭]自找苦吃,当年多骚气,现在多丢脸,眼光不行
不在大陆,她挣个毛钱叫。
离婚协议书可没说赡养离婚后再结婚的所有人,破坏协议!作废![笑着哭]
奉劝富二代大企业家们,别以为找个女明星结婚就很有面子,苦头在后,女明星不能旺夫只会败光家产,
女拳师可以出来打擂了[笑着哭]
奢侈品牌就是这帮戏子抬高的
国外也不是离婚后就男人养女人!而是看情况谁有赡养能力!比如这家人是男人全职照顾孩子,女人赚钱养家的话,离婚后就是女的给男人赡养费!不过这种情况很少,通常是男人挣钱,女人做全职太太,所以大家就认为是男人该给赡养费了!
真会玩,用前夫的钱包养老白脸
热闹喔![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没有孩子的抚养权,有光头奸夫的抚养权[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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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问双方一句:你们这样相互撕逼,你们的小孩以后知道会作何感想呢?还是积点德吧!
确实,养孩子合理,总不能给孩子养后爹吧,太扯淡了
甜美的毒药[得瑟]
越来越感觉,大S以张兰汪小菲商业上的把柄在要挟他们给钱,有点变相敲诈勒索的意味
是个男人就把孩子要回来,别跟个娘们似的磨磨唧唧
感觉以前很相爱啊,现在撕起来都是不留一件遮羞布
赡养费只能付到再婚前,你再婚了,怎么还好意思要钱?
老王早就说过了,老婆不能找戏子,你看小王多聪明[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