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21条全解读
●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
●实施企业拓展市场激励
●实施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激励
●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
●实施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
●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
●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1条”),围绕“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作出专门部署,制定7条有力政策措施。
作为新一轮接续政策,为护航四川企业成长“无忧”,“21条”有何新考量?有哪些实招?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解读。
紧盯重点行业
为保证激励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四川使出“真招”“实招”。
以实施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激励为例,激励方式采取“分级分类、按效奖补”机制。“我们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支持范围、方式、标准,按照‘规模+成效’双维度核定金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同时,在2025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单列3000万元,确保激励资金及时到位。
推进企业快速成长,“21条”的一个关键点是重点行业,涉及建筑业企业、汽车企业和商贸企业,包括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实施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等。
“当前,我省汽车企业尤其是燃油汽车生产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销售压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为帮助相关企业度过“阵痛期”,需要继续对燃油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增产等进行激励。
去年9月出台的《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也对汽车企业进行重点支持。数据显示,2024年四季度全省汽车产量达30.7万辆,环比增长56.6%,同比增长7.7%。
“支持范围还在加大,力度也在加强。”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许彦以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为例,“21条”将“个达限”的商贸个体工商户纳入激励范围,同时将能够获得激励的餐饮企业从此前的“年经营规模1亿元以上、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放宽、细化到“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且2024年经营规模1亿元、10亿元、100亿元以上”,激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方向明晰、操作性强,激励政策为企业成长“无忧”打下“强心针”。
“竣工投产项目补贴资金到账,缓解了我们扩大生产规模面临的资金压力。”宜宾天之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忆,去年,宜宾天之华年产26000吨高品质纱线智能化生产车间项目竣工投产,随后获得了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竣工投产资金激励。
瞄准企业需求
从去年4月出台的《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到去年9月出台的《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再到本次“21条”,“推进企业快速成长”都被着重强调。
“应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必须关注市场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这是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关键举措。”许彦指出。
与此前的政策措施相比,“21条”继续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同时包括实施企业拓展市场激励、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激励、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等。
许彦注意到,“21条”尤为重视企业的需求。比如,对参加境内外线下展会、建立国际营销服务平台和网点等的企业实施激励;对纳入市场年度开拓计划清单的活动,省级财政按照活动规模、对接成效给予服务供给机构每场最高30万元激励等。
“实施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激励,针对的是当前工业企业订单需求不足、供需信息不对称、产销衔接不顺畅等问题。”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
除了激励企业找市场、为企业供需对接搭台之外,“21条”还鼓励四川大企业大集团带动省内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增强中小企业协同配套和创新能力,实施定向采购激励。
去年,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构建大中小企业全链条贯通式支持培育机制,强化中小企业早期创投支持,推动纳入大型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21条”围绕“成链”提出具体举措: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超过5000万元的,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1%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实施定向采购激励,还能激励大企业大集团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