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同样加快转变,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愈发显现。
秦创原作为陕西省创新驱动总平台,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如何以知识产权为抓手,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助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呢?华商网特邀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人、西安市知识产权专家王胜利,为我们深度“解锁”秦创原。
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改革按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快捷键”
公开信息显示,西安市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中首要任务就是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为引领,全面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王胜利认为,从政策层面来看,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肩负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等重大使命。就其实质而言,在于进一步深化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改革。
他表示,职务发明权属改革具有很强的制度依赖性,产权政策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科技成果转化的进程和方向。陕西省科技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核心要义是法定权属与约定权属并用,使发明人切实享有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优化产权和利益分配机制,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职务发明权属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指明了方向。
成立一年多来,秦创原平台的整体框架已经建立。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在推动政府、企业、学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代理服·务机构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的孵化与转化方面效果显著。秦创原网络平台在聚集全省创新资源、统筹各类创新要素、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促进技术供给侧与需求侧高效对接方面作用巨大。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科技创新项目的投资,在创投基金全周期布局、科技金融全链条协同和创新要素市场化运营服务三个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
专利转化内生动力不足导致“堵点”滋生
王胜利认为,秦创原建设以来,各地市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政策落地、科技成果转化时在知识产权领域大部分都会遇到“痛点”“堵点”,首要问题是企业法人财产权与专利权的冲突。《专利法》第六条“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允许发明人和单位订立合同约定专利权归属”的规定,是对国家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两权分离”模式的突破;《职务发明条例(草案)》则反映出发明人权益保护由“奖励导向”朝“权利导向”的转变。然而:上述规定先是在专利权归属方面引起“雇主优先”与“雇员优先”之争;继而在专利权确认条件规定上又产生“法定权属”与“约定权属”之惑。鉴于此,职务发明权属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消除法人财产权与专利权的冲突。
其次是现行职务发明权属制度对专利转化的阻却效应:一是财政拨款是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但是专利申请事务却完全由发明人决定,忽视专利的质量评估和战略布局。二是发明人对诸如小试、中试、试生产、批量生产等成果孵化环节相对陌生,大量专利只是转让给经纪公司后进行二次转移转化,产业化效果大打折扣。三是“三重三轻”的政策导向依然存在,即在成果评价上重论文、轻专利,在专利工作上重申请、轻使用,在价值判断上重学术、轻市场,加之专利转化处于科技创新体系的末端,导致科研单位专利转化的内生动力不足。如此,“远离产业不利转化、考评政策忽视转化、体制机制妨碍转化”三重因素叠加,导致科技成果转化长期陷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研发、孵化、产业化的完整科创系统亟待构建
长期以来,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创新形成的成果,属国有资产,单位和个人缺乏推动这些成果转化为产品的积极性,大量职务科技成果研发完成后,就被搁置起来了。2015年,四川在全国率先提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打通成果转化通道,很快就“唤醒”了大量“沉睡”的职务科技成果。
王胜利建议在下一步改革中继续大力推进职务发明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产权驱动创新”路径,实现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了合理配置职务发明专利权及相关权利,对于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必须首先予以明确界定。对于职务成果,允许单位与发明人进行约定,由发明人享有专利权或者成果的长期使用权,并对举办企业、技术入股、收益分成等事项给出具体处理方案。
首先,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以职务发明权属改革为突破口,以发明人利益保护为核心,消除法人财产权与专利权的冲突,通过成果转化,使专利权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法人财产权;其次,构建有利于成果转化的良好机制。职务发明权属的设定,既能考虑权利分配对创新主体的激励作用,又能关注其对成果转化产生的实际效果。最终构建起由职务发明权属改革前提下的发明人利益保护、运营能力支持下的商业资本赋能以及高水平代理服务基础上的全流程协作转化等要素组成的良好机制,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科学的专利转化评价体系。促使高校和科研单位彻底摒弃“三重三轻”的传统思想,解决了长期阻碍高校专利转化的体制机制问题,选择最佳的专利转让和许可使用方式,创新高校专利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有效途径,助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王胜利认为,未来要采取切实措施,完成解决五点任务和难题。
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将陕西省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上升为地方法规。
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与现行专利法、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存在冲突,这一制度障碍需要尽快彻底解决。
发明人与所在单位信息占有量的不均衡和市场化风险的存在,对双方权利与责任、收益与风险等的计算分配造成很大困难,是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又一因素。
为了防止“只赋权、不转化”的现象发生,应当强化政策“中间目标”的执行力度,实现专利数量与质量、权利与责任、收益与风险等要素的可观察可量化。
五、只有以职务发明权属改革为突破口,以发明人利益保护为着力点,扫清阻碍成果转化的制度藩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构建起的从研发到孵化再到产业化完整的科创系统,服务陕西全省的高质量发展。
专家简介:
王胜利:法学硕士,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科技大学创新发展与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人,西安市知识产权专家,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专家,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
曾任陕西科技大学党办校办副主任、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2012年1月至今任陕西科技大学法律顾问室主任。
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教学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以及陕西省软科学重点项目《陕西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策略研究》,陕西省软科学项目《陕西企业专利池构建策略研究》,西安市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案例研究》项目,浙江省温州市科技合作项目《温州企业专利战略研究》等20余项。
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教材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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