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自述:
“我和妻子有个儿子,于1985年收养了一个被遗弃的女婴,当时儿子10岁。虽然是收养的养女,但是我和妻子都待她很亲,如亲生女儿一般对待,一是我们的确觉得女儿很乖巧可爱,二是觉得她身世也比较可怜,穷养儿富养女,把她当宝贝一样。
儿子大学毕业后,在我们本市一家单位工作,儿子懂事,女儿也不差,学习成绩一直还不错,高中三年虽然辛苦,但是也顺利考上了一本,毕业后留在外地工作,后面也在外面谈对象。
2007年儿子结婚,我们这小地方房价不那么高,儿子自己手上有两三万,我们又拿了6.8万给儿子支持首付,权当儿子工作这八九年给我们交的钱,总算给儿子成家有了个小窝。
2010年时,女儿也结婚了,我们收了彩礼6万元,最终还是要给他们小家庭用的。6万元彩礼,当时买电视、洗衣机、冰箱、空调等四五个家电,就用了差不多三万,还有3万到存成存折,给了他们小两口。
本来前几年都相安无事,但是这两三年妻子身体又不太好了,我们一商量,觉得应该把房子和钱财产的事给儿女们做个清楚。
我们想儿子在身边,基本每周都回家1-2次,就算经济上以后不用儿女们操心,但是至少生活上还是需要人照顾的,肯定以后这方面得靠儿子照顾,至于女儿,她嫁到外地去,生活重心已经在外地,工作孩子家庭都在外面,也以后照顾我们估计是很难指望上的。
另外毕竟儿子是我们亲生的,我跟他妈就这么一个老房子,按现在的市价大概30-35万之间,我当然希望留给自己亲生的孩子。至于女儿,我们则会给她12万存款当私房钱,确保她有时用钱时,不至于太为难。
但是女儿不愿意,女儿觉得老房子现在都30万了,再怎么也比12万的存款值钱,认为我们重男轻女,后面闹的不行了,我们才迫不得已说出她是我们收养的真相,但是女儿更不愿意了,觉得我们是因为她不是亲生的,所以偏心儿子。现在这两三年,电话都很少打了,前年过年回家只呆了三四天就走了,去年过年也没回家。
我现在实在很迷茫,到底是我们错了吗?我该怎么办?”
我的建议:我觉得你们做得不错了,考虑到以后让儿子养老,把房子给儿子无可厚非,养女远嫁,估计给你们养老就谈不上了。如果儿子和女儿同样的付出为你们养老送终,那公平对待也不是不可。
你可以给她说,房子给她哥,主要是考虑到她哥在身边,要担着养老的责任,如果是换着她没有远嫁,她如果在身边,那房子就给她,但是同样她要担着养老的主要责任,让她换位思考,她就能想得通了,更何况她还是一本毕业的大学生,难道这点觉悟都没有?
不过你们现在谈养老有点早,您们有存款有退休金,可以到处去旅游,等再老一点,或者不能动了,再谈分财产的事情。
您儿子很孝顺,您二老可以多帮衬,毕竟以后养老重担全都在儿子身上,感觉您女儿养老指望不上。因为女儿是老二,可能娇气些,年龄也小,她应该感恩于您的,是她的错,毕竟您供她读书,等她老了就知道自己错了。
儿子在你们身边更能好好的照顾你们,老人年纪大了吃个药去个医院都是事,离得远鞭长莫及。别说她是抱养的,就是亲生的也会因为财产而反目,不是你们的错。
你们现在年纪也不是很大,虽然身体不好但也不用急着告诉子女你们的财产分配方式,可以找律师写个遗嘱放着就好,不到最后一刻不要把财产给子女,人性经不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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