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位被强拆好几次的拆迁户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张先生接通电话后说:“你好,请问你们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吧,我在这个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你们发布的一些案例,我有一个拆迁比较久远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你们。”
律师让张先生详细讲讲。
张先生说道:“我们这个拆迁问题时间比较久远,大致是这样的,我们在这里有一个自建的小区,有80多户人家,在1996年的时候,城区建设局以违章搭建的名义给强拆了。拆完之后不给我们安置,还让这些人继续在原地重建,有的人相信了他们的话花不少钱建了二层楼,有的人挖的窑洞还有的人搭的帐篷。就是这样暂时住了3年。
没想到1999年的时候又下了一个通知,还是以违章大家的名义把我们这些人的房子强拆了。拆完之后没有任何补偿,然后把我们这些居民迁到一个新的小区里面,让我们在新小区自建。原来那块地方现在已经成为我们区的地标性建筑了,成了电视塔了。
我们迁到新小区之后,由于老百姓没钱买砖,之前盖得新房子被拆掉了,只能把原来损毁的破砖烂瓦拉过来继续用,后来就在这建房居住了。当时建设局说3到5年内拆迁,给我们重新安置,结果从2000年到现在,都24年了也没拆没安置。因为这个小区划的地方非常狭小,巷道也非常宅,加固也没办法加固,老百姓也害怕建的漂漂亮亮的又给强拆了,现在对此有很大的怨言。”
律师问张先生:“你们当初九几年的时候土地性质是怎样的?房屋有手续吗?现在这个新小区的房子有证吗?”
张先生告诉律师:“以前的房子没手续,但是有门牌号,土地性质好像是国有土地。现在这个小区是国有土地,我们当初搬到这里交了地钱了,现在房产证都有。”
律师问张先生现在诉求是什么?
张先生说:“现在这房子我们住了24年了,虽然地理位置算是中心,旁边就是万达,但是生活环境太差,这个上下水都往地下渗,基础设施没法保障。这几天我们这建设局想方设法把老百姓往外赶,就是下雨天让我们去外面租房子,不给任何补偿。然后又认定房屋危房,以老百姓安全存在问题为由,不给补偿让搬出去。我们现在就是害怕会不会像之前96年和99年那样,又来一次把我们当成违章建筑,把人赶出去强拆掉。”
律师给张先生讲道:“现在咱们法律法规比较完善了,最近这些年强拆的事情也越来越少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也比较强。既然你们大家在这小区的房子都有房产证,那么就应该按照合法建设对待。危房拆迁和违章拆除性质不一样,现在可能你们那里有征收项目,毕竟这个小区处于黄金位置,你们的房子又和周边建筑格格不入,征收是必然的事情。
你们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始征收,也没有下发征收公告,你们现在做的就是把房屋手续保存好,对房屋拍照录像,转移贵重物品,如果真的收到什么文件可以发给律师看看。”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后,张先生添加了律师的微信,告诉律师他很早就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了,看了不少强拆的案例,在他们所在地区也有胜诉的,如果发生强拆一定会及时联系律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