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有了,家没了!”北京,一女子瞒着在家全职的丈夫,给患癌母亲转账122万。事后
“钱有了,家没了!”北京,一女子瞒着在家全职的丈夫,给患癌母亲转账122万。事后被丈夫发现,认为女子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女子不认同,自己因为做生意多次向母亲借钱,给母亲转账是为了还账。双方闹上法庭,法院这么判了!2024年3月,高某负责这一家很有名的美容店,收入稳定且可观;丈夫杨某,却无固定职业,选择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女主外,男主内,这看似分工合理的模式,却在三月的一次大额转账后,骤然崩解。那天,高某接到母亲周某的电话她被诊断出肺癌,需要立即住院治疗,费用不菲。母亲曾在她创业初期出手相助,借给她一笔周转款,才让美容院顺利开业。如今母亲命悬一线,她义无反顾地从夫妻共同账户中,分几次共计转出一百二十二万元。与此同时,杨某在整理账本时,发现账户余额少了一百二十万元,于是他震怒不已:“一家之主的权利,你竟然一点儿不给我商量!”夫妻俩当晚爆发激烈争吵。高某含泪辩解:“那是我妈,当年帮我太多,给她治病也得用我的钱!”杨某却冷冷回:“你妈不是我妈,我没义务养她!”随后杨某的行为更使高某心寒,杨某决定将高某的母亲告上法庭,此外要求返还全部转账。经过法院调查之后,觉得高某给母亲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于是案子在一审的时候,法院认定其中八十多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并判返还八十二万。但丈母娘不服,于是就提起了诉讼,二审觉得女儿赡养老人、偿还借款本是义务,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额支出,确需夫妻双方同意。综合衡量后,法院判决:先扣除十五万元合法的赡养及医药费,再扣除当初丈母娘借出的周转款,剩余三十五万零一千元,应当返还给杨某。判决如铿锵之锤,一下击碎了那段脆弱的婚姻。庭外,杨某神色复杂:他既如愿保护了自己的财产权益,却也失去了妻子的信任;高某眼含热泪:她竭尽全力救母,却以失去家庭为代价。这场风波的根源,不仅是那一百二十二万元,更在于信任被悄然蚕食。她觉得不必事事汇报,他觉得自己被排除在决策之外。面对这个问题,大家觉得谁对谁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