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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天降百万“扶贫款”领不领?

检察日报:天降百万“扶贫款”领不领?

带着疑问和好奇,王某领取包裹并打开,发现三个包裹里都有一个同一制式的文件袋,里面装着“扶贫资金申领通知”的文件,上面加盖“国务院”的印章,并注明“精准扶贫资金,申领额度最高100万元”。王某系当地的贫困户,51岁的...
冤不冤?”6月17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冤不冤?”6月17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冤不冤?”6月17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我一心想给乡亲们修路,咋就成了罪犯?这也太冤了!”周先生(化名)愤怒又委屈的声音说道,周先生,一个普通的陕西汉子,原本怀揣着为乡亲们修一条通往幸福之路的美好愿望,却未曾想,这条路的尽头,竟是一条通往监狱的铁门。事情的起因是几年前,周先生所在的村子地处偏远山区交通极为不便,村民们出行困难,农产品外销更是难上加难,看着乡亲们被大山阻隔,生活困苦,周先生心急如焚。他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希望能够修一条路,打通与大山外的联系,他的真诚和执着打动了相关部门,最终他的请求得到了批准,并且争取到了30万元的扶贫资金。拿到这笔资金周先生仿佛看到了乡亲们脸上久违的笑容,他立刻着手开始筹备修路事宜,雇佣工人,购买设备,日夜奋战在工地上,然而修路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山高路陡,施工难度极大,仅靠30万元的资金远远不够。为了节省成本,周先生决定将施工过程中炸落的石头进行处理,这些石头原本是施工的废料,清理起来不仅费时费力,还需要额外的费用,周先生灵机一动,将这些石头稍作加工,卖给了附近的建筑商,所得款项全部用于修路,希望能弥补资金的缺口。然而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当地相关部门得知此事后,认为周先生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将他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周先生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这个结果,如同晴天霹雳将周先生击得晕头转向。他无法理解自己一心为乡亲们谋福利,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他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其中大部分都是自己东拼西凑借来的,之所以出售矿石,完全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所得款项也全部用于项目本身,并没有从中获利,他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决定申请再审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周先生表示他出售的石头,都是施工过程中自然炸落的并非主动开采,这些石头如果不处理,不仅会占用土地,还会影响后续的施工,出售这些石头,既解决了清理的难题,又为修路筹集了资金,可谓一举两得。周先生的申诉之路,依然漫长,他能否最终洗刷冤屈,我们不得而知,但他的故事,已经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此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不少网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位网友评论道:“这真是好心没好报啊!周先生一心为乡亲们修路,结果却成了罪犯,这让人情何以堪?”另一位网友则表示:“我支持周先生!他出售的石头,本来就是施工的废料,处理掉是应该的,还能变废为宝,为修路筹集资金,这有什么错?希望结果不要寒了老百姓的心。”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我只是想给乡亲们修条路,怎么就成了罪犯?”陕西男子周先生(化名)攥着再审申请材料,声音里满是疲惫与委屈。谁能想到一场本意造福乡亲的修路工程,竟让他陷入牢狱之灾还背上10万元罚金。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周先生生活的村子,山路崎岖交通不便,农产品运不出去,乡亲们日子过得憋屈。看着这现状周先生心里不是滋味,便想着为村子开山修路打通与外界的“致富通道”,他多方奔走,好不容易获批了修路项目还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本以为这是开启美好生活的新起点,谁料到修路过程中一个无奈之举让他的人生急转直下。施工时炸开的石头堆积如山,按照最初想法这些石头要么垫路,要么堆在路边山沟。可水务局找上门,表示这样堆放会影响周边环境和水利设施,要求必须清运出去,清运费用高得吓人,30万元扶贫资金加上周先生前前后后投入的近150万元,根本扛不住这笔开支。无奈之下周先生想着把石头卖了既能解决清运难题,所得钱款还能继续投入修路,毕竟从始至终,他没想着靠卖石头牟利,满心都是赶紧把路修好让乡亲们过上好日子。可就是这个决定,让他陷入了非法采矿罪的指控,法院认定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刑满释放后周先生越想越不服气,他觉得自己是在合法修路范围内处理石头,所有收入也都用于项目,没往自己兜里装一分钱怎么就成了“非法采矿”?于是他决定申请再审,要为自己讨个说法。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吵翻了天。有人喊冤:“明明是好心办好事,为村子发展付出这么多结果被判刑,太冤了!”而可更多人共情周先生的处境,觉得该考虑实际情况不能让好心人流血又流泪。在这件事里周先生的初心是实打实的:为乡亲修路,改善村子面貌,从申请项目、争取资金到自掏腰包投入每一步都是想为家乡好。处理石头时,周先生也不是故意违规实在是被清运成本“逼”得没办法,现在周先生还在等着再审的消息,村子里那条他拼命想修好的路,不知道如今进展如何。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件事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大家盼着法律能还他一个公正,也盼着以后再有类似“好心遇难题”的情况,能有更温暖、更合理的解决办法。信源:大象新闻——男子开山修路时将石头售卖被判非法果矿罪获刑9个月罚金10万元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我一心想给乡亲们修路,咋就成了罪犯?这也太冤了!”周先生(化名)愤怒又委屈的声音说道。在华阴竹峪村,出行不便一直是乡亲们的心病。周先生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一心想为家乡做点实事,于是四处奔走,终于争取到政府部门审批,还拿到了30万元扶贫资金,准备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这本该是一件能让全村人拍手称赞的好事,谁也没想到,后续会演变成一场让周更亚陷入牢狱之灾的风波。施工过程中,炸落的石头成了难题。这些石头堆在原地,要么垫路,要么就得清运到山沟里。可后来水务局说这样会影响防洪,必须清运出去。清运费用高得吓人,周先生前前后后投入修路的钱已经近150万元,30万元扶贫资金远远不够,资金压力像一块大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思来想去,为了节约清理成本,也为了能把钱继续投入到修路项目里,他把炸落的石头售卖了,想着这些钱最后还是用在修路这件事上,自己没揣一分进腰包。然而,事情并没有朝着周先生期待的方向发展。2018年2月到7月这段施工期后,他因将采出的花岗岩售卖或抵扣柴油款等行为,被指控犯非法采矿罪。2019年4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周先生获刑9个月,还要缴纳10万元罚金。刑满释放后,周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为了修路,怎么就成了非法采矿?他坚信自己无罪,毅然申请再审,想要讨回一个公道。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直言:“这看着太冤了!本意是造福乡亲,钱也没私吞,咋就犯罪了?”也有网友理性分析:“非法采矿罪的认定得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他是有修路审批的,石头是修路产生的附属品,处理方式是不是该区别对待?”在这件事里,周先生的出发点纯粹又朴素,就是想给家乡修条路,让乡亲们出行方便。他争取审批、拿到扶贫资金,付出大量财力精力,没成想因为处理石头的方式,落得个获刑又罚款的结果。可从法律角度看,非法采矿罪有其严格的构成要件,不管初衷多好,行为是否触碰法律红线得有清晰界定。但这里面的特殊情况也不容忽视,修路是政府审批的公益行为,产生的石头属于工程附属产物,和单纯以牟利为目的的非法采矿能一样吗?周先生申请再审的结果还未可知,但这件事已经让很多人关注到基层建设中法律与现实的碰撞。希望不管最后怎样,都能给一个让大众信服、也让热心公益者安心的结果。毕竟,我们既需要法律的公平正义,也需要鼓励更多人去为家乡、为社会做实事。
“冤不冤?陕西一男子原本打算开山修路造福家乡,还拿到了30万的扶贫资金,可结果

“冤不冤?陕西一男子原本打算开山修路造福家乡,还拿到了30万的扶贫资金,可结果

陕西一男子原本打算开山修路造福家乡,还拿到了30万的扶贫资金,可结果施工过程中,男子因为把炸落的石头卖掉,触犯了非法采矿罪,被判了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10万元!男子感到不服,表示自己总共投入快150万元,之所以卖掉...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事情是这样的,陕西华阴的周先生是某村委会的主任,该村庄位于大山深处,随着时代的发展,村里的年轻人纷纷走出大山,只有少部分村民留在家乡生活。走出村子需要经过一条山路,早些年村民们还能凑合使用。可随着山里发了大水,这条山路就被冲毁了,村民们进进出出非常不方便。正因如此,周先生才提出要重修山路。一方面,村民们进出村庄的安全性有了保障;另一方面,山路修好后,还能发展农业旅游,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带领村民们脱贫致富。有了计划后,周先生便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最终争取到了36万元。其中包括有1000米道路硬化的10万元,以及破石填方2600立方米的26万元。本以为这些钱足够修路,但周先生还是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如果只是修路确实花不了多少钱,但问题是中间有一条隧道,修下来最起码要上百万元。由于修路资金并不充裕,周先生便私自决定将山体爆破。对于爆破下来的石头,周先生想着可以用来垫路,或者直接堆在路边山沟里。但想象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当地水务局称这样做会影响泄洪,周先生只能想办法将这些石头处理掉。而清理石头也需要一笔不菲的清运费,周先生无奈只能将这批石头私自处理。据了解,周先生在修路期间,将3312.8立方米的花岗岩向外出售,获利142924元;还将价值94256元的花岗岩用来抵修路施工所使用的柴油费用;单独出售给汪某价值40908.5元的花岗岩;剩余价值148055元的花岗岩运到了当地的某个水泥厂。算下来,周先生共计开采了8830.1立方米的花岗岩,价值共计44.1505万元。一审法院认为,周先生触犯了非法采矿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值得一提的是,一审判决的时间为2019年4月份,但周先生被羁押的时间为2018年8月份。一审判决期间,周先生并未提起上诉,但在获释后,便收集了相关证据,随即提起申诉。据周先生所说,为了修这一条路,已经投入了将近150多万,其中有130万都有具体的单据。而相关的36万财政扶持一直没有到位,原因是山路还没有修好。代理律师表示,虽然周先生销售碎石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所获取的全部款项全都用来了修路上,并非个人牟利。除此之外,周先生也没有假借修路之名进行采矿,更何况采矿后的清运费用非常高,说他为了获利而爆破山石显然不合常理。最重要的是,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矿指的是采矿的行为,而销售则是处置行为。此前的邬某存、任某涉嫌非法采矿不起诉案中,两人将采挖的矿石全都用到了公益性建设中,并没有从中非法获利。这两个案件非常相似,故律师认为周先生无罪。对此,有网友表示,就算周先生申诉成功,修路这件事还是被耽误了,最后也是得不偿失。也有网友认为,周先生修路的目的就是为了销售碎石。不管怎么说,还是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审判,查出这件事背后的真相。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信源:原文登载于顶端新闻2025年06月18日关于《开山修路时将石头售卖被判非法采矿罪,事主获刑九个月申请再审》的报道
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

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

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人们常说修桥铺路是积德行善,会赢得赞誉和感激。谁能想到,在陕西华阴,一位村主任周某的相似义举,换来的却是冰冷的铁窗。一切得从那场突如其来的山洪说起,它无情地冲毁了村里唯一通往外界的道路,切断了村民们的生命线。当时的村委会主任周某,看到乡亲们焦灼的困境,决定亲自出面修路。他积极跑动,向当地部门提交了修路申请,顺利获得了许可,甚至还争取到一笔36万元的扶贫资金。蓝图有了,资金仿佛也有了着落,这本该是皆大欢喜的好开头。谁曾想,计划赶不上变化。那笔说好的36万元扶贫款,因为项目未能按时开工,最终没有到位,而被收回了。可周某修路的心意已决,他没停下脚步,而是咬牙选择了自己垫资开工。这条山路修起来远比预想的艰难,钱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远远超出了预算。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前前后后竟然搭进了150多万元,其中有票据可查的就超过了130万。修路过程中,为了打通被冲毁的山体,避免不了要进行爆破。这爆破产生的大量碎石堆积在工地上,清理也是个麻烦事,而且还需要成本。周某寻思着,这些碎石堆着占地方,处理也费钱,不如变现一部分,用来补贴修路的开支,抵扣柴油钱。总共卖了27万多块钱。他当时想的很简单,能省一点是一点,这些钱正好能填补修路的巨大资金窟窿,毕竟把路修好才是头等大事,正是这笔“碎石款”,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法律麻烦。他被告知,在修路时爆破取石并将石料出售的行为,竟然触犯了法律,构成了非法采矿罪。庭审中,周某辩解说,当初协调时,有关部门曾表示无需额外办手续;而且卖石头的钱全部用来补贴修路了,自己一分都没揣腰包,根本不是为了牟利。但法院审理认为,将山体爆破出的碎石用于工程本身不需要许可证,可一旦将这些石料出售,进入了“流通领域”进行销售获利,就必须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最终法院没有采纳周某的辩解,判决他非法采矿罪成立,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宣判时,周某已经被羁押了将近9个月,刑期抵消,当天就获得了自由。可虽然重获自由,他觉得冤屈,没有选择普通的上诉,而是启动了更进一步的申诉程序。他收集了大量垫资修路的票据和证据,希望能证明自己投入的巨款和卖石料所得确实都花在了修路上,证明自己修路的初心和善意。从法律条文看,《矿产资源法》确实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需要许可。而早年原国土资源部的一个复函提到,工程施工需要的砂石土,如果是为了自用、而非投入流通领域营利,或者用于公益性建设,可以不用办证。法院正是抓住了“投入流通领域销售获利”这个点来定罪的。但问题在于周某的行为动机和资金的实际去向。就像几年前山东沂南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当地村民修惠民工程,因为缺钱卖了点石料补贴项目。结果检方深入调查后,考量了采挖范围是否超出必要、是否用于工程或公益目的、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因素,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说明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资金用途,往往是衡量其行为性质的关键。周某案如果真如他自己所说,卖石料只是为了填补巨额垫资的资金缺口,钱全用在了这个扶贫性质的公益项目上,而且他个人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那么他的申诉确实存在成功的可能性。理论上,如果申诉成功,他还能申请国家赔偿。就算最终申诉成功,周某的遭遇依旧让人感到沉重和无奈。一个为了公益、甚至不惜倾家荡产的人,项目因此耽搁,自己还为此身陷囹圄,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个人代价。这件事再一次提醒我们,即使出发点再好,涉及矿产资源等敏感领域,依法依规、办理许可始终是不可忽视的底线。信源:大象新闻
2025年获得中央扶贫资金的省份:1.云南:152.8亿2.贵州:123.1

2025年获得中央扶贫资金的省份:1.云南:152.8亿2.贵州:123.1

2025年获得中央扶贫资金的省份:1.云南:152.8亿2.贵州:123.1亿3.四川:113.1亿4.广西:90.0亿5.湖北:58.5亿6.河南:57.5亿7.湖南:57.0亿8.山西:38.6亿9.安徽:35.4亿10.河北:33.9亿……可以看出,目前中央扶贫资金最多的还是云南、贵州和四川这三个西南省份,只不过云南省更多,真是一骑绝尘了。值得一提的是,广东、浙江、江苏等这些发达省份都上榜了,而江西、陕西等这些欠发达省份却没有上榜,有点不可思议了!对此,你怎么看呢?
天降158万元“扶贫资金”你心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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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万元国家扶贫金免费领, 帮忙走流水还倒贴钱”的“好事”吗?先别急着心动 注意!一旦照做 极有可能成为 诈骗分子的“洗钱工具人” 5月14日 衢州龙游县公安局 横山派出所辖区一银行报警称 一大爷无法说清资金用途 还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