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标签: 济宁

山东济宁,女子出轨,和情人同居前,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一走了之,任13岁儿子

山东济宁,女子出轨,和情人同居前,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一走了之,任13岁儿子

山东济宁,女子出轨,和情人同居前,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一走了之,任13岁儿子和8岁女儿哭的声嘶力竭,她都不回头,没想到30年后,女子突然跑回家,一纸诉状把儿女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给自己养老。儿女却说:想要赡养费,先给抚养费。法院这样判了!济宁女子抛家30年,归来要养老:30年缺席,能靠“法律”补位吗?山东济宁曲阜市的一个老小区里,58岁的张建国守着两居室,屋里摆着儿女的旧照片。谁也想不到,这个沉默寡言的老人,藏着一段横跨30年的家庭“伤疤”——30年前,妻子杨桂兰出轨私奔,砸烂家、扔下13岁儿子张磊和8岁女儿张瑶;30年后,身患重病的杨桂兰被情人抛弃,竟起诉儿女要赡养费。这场迟到30年的“母子对峙”,撕开了亲情与法律的复杂褶皱。一、1995年冬夜:砸家、痛哭与绝情1995年12月17日,零下8度的寒夜,杨桂兰把屋里的搪瓷盆往地上一摔,“哐当”一声,碎成了好几瓣。13岁的张磊扑过去抱住她的腿:“妈,你要干啥?”8岁的张瑶缩在墙角,吓得哇哇大哭。杨桂兰拽开儿子的手,骂道:“滚!我再也不跟你们过穷日子了!”她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和情人王强私奔去了外地。张建国下班回家,看到的是满地狼藉——电视柜被掀翻,暖水瓶碎成渣,孩子们哭到声音嘶哑。“你妈不要咱们了……”张建国抱着儿女,三人在冰冷的屋里哭成一团。从那以后,张建国白天在机械厂扛零件,晚上回家给孩子热剩饭,鞋底磨穿了就用麻绳捆捆。张磊初中没读完就去工地搬砖,张瑶靠着邻居给的旧课本,勉强考上了职高。二、30年“消失”:她在情人处吃苦,孩子在苦难里“扎根”杨桂兰跟着王强去了江苏,一开始还过了段“甜蜜日子”。可王强游手好闲,没几年就把积蓄败光了,开始对她拳打脚踢。2023年,王强卷走最后一点钱跑了,杨桂兰查出胃癌晚期,躺在出租屋里等死。走投无路时,她翻出旧户口本,上面“张磊、张瑶”的名字,成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而张磊和张瑶,在苦难里咬着牙往前闯。张磊从搬砖小工熬成了工地带班,娶了同村姑娘;张瑶职高毕业后当收银员,后来嫁人生子,日子虽不富裕,却踏实。但“妈妈”这个词,成了他们心里的刺——张瑶女儿问“姥姥在哪”,她只能说“姥姥去了很远的地方”;张磊喝醉了,会对着父亲的遗像哭:“爸,她咋能这么狠……”三、2025年法庭:“要赡养费?先把抚养费补上!”2025年3月,杨桂兰坐着轮椅,被推上了曲阜市法院的原告席。她起诉书上写着:“要求儿女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承担医疗费用。”张磊和张瑶接到传票时,气得手发抖。庭审当天,张瑶把旧照片摔在桌上——照片里,小时候的她抱着杨桂兰的腿,哭得满脸鼻涕。“你30年前不管我们死活,现在凭啥要我们养?”张磊红着眼吼道。杨桂兰哭着说:“我是你们亲妈,法律规定你们得养我……”张瑶冷笑道:“法律也规定,父母得养孩子到成年!你当年跑了,抚养费给过一分吗?”法官翻看卷宗,问到关键:“被告方,你们是否主张追索抚养费?”张磊一拍桌子:“要赡养费,先把30年的抚养费补上!”四、法律博弈:30年的“债”,咋算?法庭外,这事儿传开了。邻居王大妈说:“当年她跑了,孩子吃了多少苦!现在回来要养老,没这道理!”也有人说:“毕竟是亲妈,法律上儿女有赡养义务……”律师解释:根据《民法典》,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可张磊兄妹的情况特殊,30年的抚养费追索,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但结合实际情况,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调解室里,杨桂兰终于说了实话:“我知道错了……这些年天天做噩梦,梦见孩子哭着找我。”张瑶别过脸:“噩梦?我们过了30年噩梦!你走的那天,我姐俩差点冻死在屋里!”张建国生前的日记本被翻出来,里面记着:“1996年大年初一,磊磊把馒头让给妹妹,自己啃凉窝头……”杨桂兰看着这些,哭得瘫在地上。五、判决:迟到的“补偿”,难补30年伤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1.杨桂兰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可暂缓支付赡养费,待其补齐必要的抚养费补偿后,再履行赡养责任;2.考虑到杨桂兰身患重病,张磊、张瑶需每月支付300元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平均赡养费标准),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兄妹俩与杨桂兰各承担1/3。拿到判决书,张磊点燃一支烟,望着窗外:“不是不想养,是这口气咽不下去……”张瑶抱着孩子,眼泪掉在孩子脸上:“妈,你当年要是回头看一眼,我们也不至于恨成这样……”杨桂兰住在廉价出租屋里,看着判决书上的“300元”,喃喃自语:“是我活该……”(文中人物、地点为化名,事件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旨在探讨亲情与法律的复杂关系)对此你怎么看?
深化交流互鉴共促医疗发展—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单县中心医院举行经验交流会

深化交流互鉴共促医疗发展—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单县中心医院举行经验交流会

鲁网6月16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6月13日下午,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任长杰、总会计师蒋昊、招标办主任朱紫霞、医学装备部主任孙艳一行4人,来单县中心医院就设备预算管理、需求...
山东济宁有位章女士,发现丈夫出轨后愤怒难平,竟然带着一面带有侮辱性语句的锦旗冲进

山东济宁有位章女士,发现丈夫出轨后愤怒难平,竟然带着一面带有侮辱性语句的锦旗冲进

山东济宁有位章女士,发现丈夫出轨后愤怒难平,竟然带着一面带有侮辱性语句的锦旗冲进4S店,掀起了一场闹剧。她高喊丈夫被销售员“包养”,在店里大吵大闹。事情起因是丈夫李某在4S店购车时结识了销售员王某,两人从客户关系...
喜事变丧事,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悲剧让家人们怎么活!山东济宁泗水县的马彬,定

喜事变丧事,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悲剧让家人们怎么活!山东济宁泗水县的马彬,定

喜事变丧事,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悲剧让家人们怎么活!山东济宁泗水县的马彬,定于5月8日结婚,婚纱照已拍好,平时在外地上班,结婚前期回来与父母,家人商量结婚事宜。不幸的是在这期间食用了变质食物,当天晚上就觉得肚子胀胀的不舒服,也没当回事,直至感觉小便发黄,脸色腊黄,身体不对劲才到医院检查,一检查吓一跳,28岁的马彬因食物中毒引发肝衰竭,病情进一步发展住进ICu,看到他昏迷,甚至身上插满管子,他的未婚妻也一直陪伴在左右,父亲为他的输血在网上呼吁,母亲和他说话他也会流泪,这是多的痛心,乡亲们30多人献血,仅3天献血量10000毫升,尽管积极治疗,进行抢救,最终也没能挽回马彬年轻的生命。泗水县家乡领导亲赴济南看望慰问马彬父母,看望一线献血志愿者,再现疾病无情人有情的感人画面。这么悲痛的事实,让我们领悟,节俭是好事,但过期食物和有带病菌的肉食绝对不可以吃,更不能吃冰箱里隔夜的带菌冷肉。变质的食物千万别被“浪费”损害了健康。你经常吃剩饭剩菜吗?冰箱的隔夜冷肉你拿出来敢吃吗?评论区聊聊吧!
山东济宁,一28岁男子,婚期定在5月8日,他1日回老家,跟家里人商量结婚的事,万

山东济宁,一28岁男子,婚期定在5月8日,他1日回老家,跟家里人商量结婚的事,万

山东济宁,一28岁男子,婚期定在5月8日,他1日回老家,跟家里人商量结婚的事,万万没想到,他吃了爷爷给他炖的一只大肥鸡,第二天直接进了ICU昏迷不醒,医生说必须换血,30多个乡亲开车跑到医院,给男子献血5400毫升,抢救13天,却还是没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罪魁祸首竟然是那只鸡。真相太痛心了。网友:喜事变丧事,让一家人咋活?5月16日,津云报道了一起案例,让人惋惜不已,同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都说人生有4喜,其中之一就是洞房花烛夜,28岁的马先生,把婚期定在5月8日,他即将和相爱多年的未婚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5月1日,他回到老家济宁,准备跟家人商量结婚的具体事宜。马先生的婚事,是这个家庭的头等大事,一家人都沉浸在即将添人进口的喜悦里。马先生的爷爷,看心肝宝贝一样的孙子回来了,亲自下厨,给他炖了一只鸡,眉开眼笑的把一盆香气四溢的炖鸡端到马先生面前,看他吃的津津有味,爷爷看在眼里乐在心头。炖鸡没吃完,放在了冰箱里,第二天,在没加热的情况下,马先生又吃了几块。没想到,吃完没多久,马先生就肚子疼、发烧,浑身都不舒服。年轻人有个头疼脑热的,仗着年轻力壮也没当回事,他还以为吃了刚从冰箱拿出来的剩菜,冷菜,导致腹泻呢,于是,马先生就随便吃了点药。可药下肚后,马先生不但没好,反而严重了,他发现小便不对劲,皮肤也蜡黄,这才引起他自己和家人的重视,毕竟婚礼在即,身体不能出问题。于是,家人七手八脚,把马先生送进医院,可一到医院就进了ICU,晚上7点就昏迷不醒,医生一看大事不妙,赶紧建议转院。这时,大家才知道,马先生之所以变成这样罪魁祸首竟然是爷爷做的那只鸡。原来,那是一只瘟鸡,众所周知,老一辈人,都有吃不饱穿不暖的经历,所以,过日子精打细算,很是节省。瘟鸡爷爷不舍得扔,觉得吃了没事,就做给孙子吃了,而马先生不知道是瘟鸡,吃的大快朵颐,当天没啥反应,第二天就不行了。此时的爷爷号肝肠寸断,追悔莫及,他没想到,自己的一个错误举动,竟然把孙子推向死亡边缘。医生建议给马先生换血,消息传来,为了拯救马先生的生命,30多个乡亲自发组团来到医院,给他献血5400毫升,3天时间,捐款8000多元。但遗憾的是,5月15日晚8点20分,马先生在抢救13天后,还是救治无效,永远的走了。马先生是因为吃了瘟鸡,导致食物中毒身故的。有人质疑,难道只有他吃了有病的鸡?其他人吃了吗?为什么没死?为什么只有他吃了才出现问题?还是大家知道鸡肉有问题,就只给他吃而其他人都不吃?有人认为,重点是隔夜的鸡放冰箱里,拿出来没加热直接吃了!这样肯定要腹泻,继而引发一系列反应,个人认为跟吃的病鸡没关,因为小时候实物缺乏,病死的鸡鸭鹅病猪羊,啥都吃也没事。要说和死鸡有关系,那么我小时候死了上百回了。小时候家里喂很多鸡,记忆中每年至少发两回鸡瘟,多的时候陆陆续续死几十只,死鸡都是吃掉的,谁也不会扔,那时候也没有冰箱,也没有高压锅,都是炖了吃,哪家哪户不是这样呢?死鸡死鸭包括死猪,谁舍得扔啊,没听说哪个吃死的。现在条件好了,不吃了,但并不意味着死了人就是吃死鸡的原因。这个案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呢?《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马先生的爷爷炖食的鸡,属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此类肉类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马先生食用瘟鸡后导致死亡,符合该条款中“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要件。爷爷因节约观念没丢弃瘟鸡,虽无直接故意,但存在过失。但爷爷作为家庭成员非食品生产、销售者,一般不构成此罪。但此案例警示公众,处理食品时应遵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过失导致严重后果。《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爷爷炖食的瘟鸡属于“病死、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明显违反该条款规定。家庭消费中处理食品也应遵循基本安全标准。爷爷的行为虽非生产经营,但违反食品安全基本原则,导致严重后果。《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爷爷明知或应知瘟鸡存在安全隐患,仍炖食给孙子,导致其食物中毒死亡,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马先生的死亡与食用瘟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爷爷需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这,才是网络正能量!山东济宁28岁准新郎,5月8号婚期,5月1号回家商量婚

这,才是网络正能量!山东济宁28岁准新郎,5月8号婚期,5月1号回家商量婚

这,才是网络正能量!山东济宁28岁准新郎,5月8号婚期,5月1号回家商量婚事,爷爷杀鸡一家团聚。哪想小伙子突发急性肝衰竭,每天竟要7斤血救命。关键时刻,泗水红十字会救援队队长刘传涛行动起来。经一夜紧急组织,30名老乡坐大巴从济宁赶赴济南献血。这可不是普通献血,是给小伙子送生的希望,是爱的传递!这事儿太让人感动。网络常有些负面事,这次却展现其美好一面。消息借网络快速传开,众人一心救生命。30位老乡平凡人做非凡事,善良热心如光照亮小伙子的黑暗。真心盼小伙子平安,早日康复迎娶新娘,开启幸福生活。希望以后网络多些这种暖心事,传递正能量,让咱感受社会美好、人间真情。大家说对吧?
重大发现!济宁考古发现夏朝遗址重大消息!山东济宁考古有重大发现啦!发现了大量夏

重大发现!济宁考古发现夏朝遗址重大消息!山东济宁考古有重大发现啦!发现了大量夏

济宁考古发现夏朝遗址 重大消息!山东济宁考古有重大发现啦!发现了大量夏朝文物和遗址。这对夏朝历史研究意义非凡,还为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提供了新线索。在济宁考古发掘中,多处夏朝遗址被发现,像方城八里桥遗址,被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