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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心寒!2019年,河南一女子9年献血近4000毫升,谁料女子母亲突遭车祸急需

让人心寒!2019年,河南一女子9年献血近4000毫升,谁料女子母亲突遭车祸急需

让人心寒!2019年,河南一女子9年献血近4000毫升,谁料女子母亲突遭车祸急需输血,当女子拿着献血证和户口本,到血站申请用血时,对方竟表示:“要证明你妈是你妈!否则无法报销用血!”医院走廊里,张女士攥着献血证的手微微发抖,声音裹着哭腔:“我妈现在躺在ICU,急需用血,人命关天,就不能先办理申请吗?”血站窗口后的工作人员头也不抬,机械地重复:“这是规定,亲属关系必须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否则无法办理用血报销。”这句话像一盆冷水将张女士的热心浇了个透心凉,她以前一直相信善良会得到回报,但这一刻,她彻底心寒了。那是2004年的夏天,张女士刚满25岁。她路过市中心广场时,被一辆印着“无偿献血,救死扶伤”的采血车吸引。车窗上贴着海报:一位母亲抱着高烧的孩子,孩子手腕上扎着输血管,旁边配文“您的300毫升热血,或许能挽救一个生命”。张女士的脚步顿住了。她想起童年时邻居家孩子因白血病离世,想起大学时室友的父亲因车祸失血过多去世,鬼使神差地,她卷起了袖子。“第一次献血挺紧张的。”多年后回忆起那个瞬间,张女士仍记得护士轻轻拍打她手背的触感。“但护士说,我的血型是O型,是万能供血者,将来我的直系亲属如果需要输血,可以优先用血。”这句话像一颗种子,在她心里扎了根。从那以后,她每年都雷打不动地出现在献血点,从200毫升到400毫升,从紧张到从容,九年间累计献血近4000毫升,血站的护士都认识她了。然而2019年5月的一个下午,张女士正在办公室整理文件,手机突然响起,姐姐带着哭腔的声音刺破耳膜:“妈被车撞了,正在抢救!”她急忙冲出公司,前往医院。医院走廊里,姐姐瘫坐在地上,手里攥着染血的菜篮子。手术室的红灯亮到第七个小时,医生推门而出:“命保住了,但失血过多,后续治疗需要大量输血。”“用我的血!”张女士脱口而出,却被医生摇头打断:“直系亲属不能直接输血,有溶血风险。不过您母亲符合免费用血条件,可以申请报销。”这句话让张女士燃起希望,她献了9年血,按照规定,是可以免费向血站申请用血的,于是她连夜翻出所有献血证和户口本,第二天一早就奔向血站。然而,工作人员扫了一眼后说道:“户籍信息迁移过,需要原始派出所证明你和你母亲的亲属关系。”“可我母亲户口迁过三次,最早的派出所已经合并了!”张女士急切地说道。对方却只是重复:“规定如此,没有证明无法办理。”接下来的时间里,张女士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她跑遍三个派出所,档案室里泛黄的纸张翻得手指发黑,却只得到“系统升级,无法查询”的答复。社区工作人员建议她去母亲原单位开证明,人事科却以“退休二十年,档案封存”为由拒绝。最讽刺的是,当她拿着户口本、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母亲单位开具的工龄证明站在血站门口时,工作人员依然摇头:“这些都不算数。”张女士无奈,只好找来记者帮忙。面对记者的采访,工作人员终于松口了:“我们理解您的难处,但规定是上级部门制定的……”记者打断道:“如果规定让献血者寒心,那规定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这句话让现场陷入了沉默。三天后,血站主任亲自打来电话:“经多方核实,您母亲的情况符合特事特办条件,免费用血申请已通过。”母亲出院那天,张女士站在医院门口,看着母亲被姐姐搀扶着慢慢走向阳光。她忽然想起第一次献血时,有人对她说的话:“献血是种下善因,总有一天会结出善果。”可此刻,她心里却五味杂陈。九年的坚持,换来的不是温暖的回馈,而是一场近乎荒诞的证明马拉松。张女士的母亲已能下床走动后,她看着女儿摩挲着那摞献血证发呆,老人总会叹气:“闺女,以后别献了。”张女士却说不出话。她知道,自己放不下的不是那几张纸,而是那个曾让她坚信“善意终有回响”的世界。只是当善意撞上冰冷的规则,当爱心被困在证明的迷宫里,我们究竟该如何守护那些愿意伸出援手的人?
献血的激励政策订的是不是太高了?今日,沈阳街头的献血车上,出现这样的标语,如果

献血的激励政策订的是不是太高了?今日,沈阳街头的献血车上,出现这样的标语,如果

献血的激励政策订的是不是太高了?今日,沈阳街头的献血车上,出现这样的标语,如果市民累计献血已达40次以上,可免费乘坐市内线路的公交车、地铁和轻轨。无偿献血政策的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保障医疗用血需求和健康。政策的核心信息献血条件,用血费用减免和表彰与激励。一般每次献血量为200到400毫升,间隔不少于六个月。在目前用血紧张的情况下,各个地区可额外提供福利,如免费公交,体检,景区免费等等……政策的制定应该是从一般人都能获取的立场出发,而不是制定一个高高在上的目标,让人可望而不可即,这就失去激励机制的意义。献血40次才能免费公交地铁,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应该都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达到,这样的激励政策意义何在呢?反而让人寒心……
喜事变丧事,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悲剧让家人们怎么活!山东济宁泗水县的马彬,定

喜事变丧事,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悲剧让家人们怎么活!山东济宁泗水县的马彬,定

喜事变丧事,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悲剧让家人们怎么活!山东济宁泗水县的马彬,定于5月8日结婚,婚纱照已拍好,平时在外地上班,结婚前期回来与父母,家人商量结婚事宜。不幸的是在这期间食用了变质食物,当天晚上就觉得肚子胀胀的不舒服,也没当回事,直至感觉小便发黄,脸色腊黄,身体不对劲才到医院检查,一检查吓一跳,28岁的马彬因食物中毒引发肝衰竭,病情进一步发展住进ICu,看到他昏迷,甚至身上插满管子,他的未婚妻也一直陪伴在左右,父亲为他的输血在网上呼吁,母亲和他说话他也会流泪,这是多的痛心,乡亲们30多人献血,仅3天献血量10000毫升,尽管积极治疗,进行抢救,最终也没能挽回马彬年轻的生命。泗水县家乡领导亲赴济南看望慰问马彬父母,看望一线献血志愿者,再现疾病无情人有情的感人画面。这么悲痛的事实,让我们领悟,节俭是好事,但过期食物和有带病菌的肉食绝对不可以吃,更不能吃冰箱里隔夜的带菌冷肉。变质的食物千万别被“浪费”损害了健康。你经常吃剩饭剩菜吗?冰箱的隔夜冷肉你拿出来敢吃吗?评论区聊聊吧!
山东济宁,一28岁男子,婚期定在5月8日,他1日回老家,跟家里人商量结婚的事,万

山东济宁,一28岁男子,婚期定在5月8日,他1日回老家,跟家里人商量结婚的事,万

山东济宁,一28岁男子,婚期定在5月8日,他1日回老家,跟家里人商量结婚的事,万万没想到,他吃了爷爷给他炖的一只大肥鸡,第二天直接进了ICU昏迷不醒,医生说必须换血,30多个乡亲开车跑到医院,给男子献血5400毫升,抢救13天,却还是没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罪魁祸首竟然是那只鸡。真相太痛心了。网友:喜事变丧事,让一家人咋活?5月16日,津云报道了一起案例,让人惋惜不已,同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都说人生有4喜,其中之一就是洞房花烛夜,28岁的马先生,把婚期定在5月8日,他即将和相爱多年的未婚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5月1日,他回到老家济宁,准备跟家人商量结婚的具体事宜。马先生的婚事,是这个家庭的头等大事,一家人都沉浸在即将添人进口的喜悦里。马先生的爷爷,看心肝宝贝一样的孙子回来了,亲自下厨,给他炖了一只鸡,眉开眼笑的把一盆香气四溢的炖鸡端到马先生面前,看他吃的津津有味,爷爷看在眼里乐在心头。炖鸡没吃完,放在了冰箱里,第二天,在没加热的情况下,马先生又吃了几块。没想到,吃完没多久,马先生就肚子疼、发烧,浑身都不舒服。年轻人有个头疼脑热的,仗着年轻力壮也没当回事,他还以为吃了刚从冰箱拿出来的剩菜,冷菜,导致腹泻呢,于是,马先生就随便吃了点药。可药下肚后,马先生不但没好,反而严重了,他发现小便不对劲,皮肤也蜡黄,这才引起他自己和家人的重视,毕竟婚礼在即,身体不能出问题。于是,家人七手八脚,把马先生送进医院,可一到医院就进了ICU,晚上7点就昏迷不醒,医生一看大事不妙,赶紧建议转院。这时,大家才知道,马先生之所以变成这样罪魁祸首竟然是爷爷做的那只鸡。原来,那是一只瘟鸡,众所周知,老一辈人,都有吃不饱穿不暖的经历,所以,过日子精打细算,很是节省。瘟鸡爷爷不舍得扔,觉得吃了没事,就做给孙子吃了,而马先生不知道是瘟鸡,吃的大快朵颐,当天没啥反应,第二天就不行了。此时的爷爷号肝肠寸断,追悔莫及,他没想到,自己的一个错误举动,竟然把孙子推向死亡边缘。医生建议给马先生换血,消息传来,为了拯救马先生的生命,30多个乡亲自发组团来到医院,给他献血5400毫升,3天时间,捐款8000多元。但遗憾的是,5月15日晚8点20分,马先生在抢救13天后,还是救治无效,永远的走了。马先生是因为吃了瘟鸡,导致食物中毒身故的。有人质疑,难道只有他吃了有病的鸡?其他人吃了吗?为什么没死?为什么只有他吃了才出现问题?还是大家知道鸡肉有问题,就只给他吃而其他人都不吃?有人认为,重点是隔夜的鸡放冰箱里,拿出来没加热直接吃了!这样肯定要腹泻,继而引发一系列反应,个人认为跟吃的病鸡没关,因为小时候实物缺乏,病死的鸡鸭鹅病猪羊,啥都吃也没事。要说和死鸡有关系,那么我小时候死了上百回了。小时候家里喂很多鸡,记忆中每年至少发两回鸡瘟,多的时候陆陆续续死几十只,死鸡都是吃掉的,谁也不会扔,那时候也没有冰箱,也没有高压锅,都是炖了吃,哪家哪户不是这样呢?死鸡死鸭包括死猪,谁舍得扔啊,没听说哪个吃死的。现在条件好了,不吃了,但并不意味着死了人就是吃死鸡的原因。这个案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呢?《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马先生的爷爷炖食的鸡,属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此类肉类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马先生食用瘟鸡后导致死亡,符合该条款中“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要件。爷爷因节约观念没丢弃瘟鸡,虽无直接故意,但存在过失。但爷爷作为家庭成员非食品生产、销售者,一般不构成此罪。但此案例警示公众,处理食品时应遵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过失导致严重后果。《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爷爷炖食的瘟鸡属于“病死、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明显违反该条款规定。家庭消费中处理食品也应遵循基本安全标准。爷爷的行为虽非生产经营,但违反食品安全基本原则,导致严重后果。《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爷爷明知或应知瘟鸡存在安全隐患,仍炖食给孙子,导致其食物中毒死亡,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马先生的死亡与食用瘟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爷爷需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肝衰竭的28岁小伙马彬,还是走了!太可惜,那么帅气,原本6天后就结婚,却因一顿隔

肝衰竭的28岁小伙马彬,还是走了!太可惜,那么帅气,原本6天后就结婚,却因一顿隔

肝衰竭的28岁小伙马彬,还是走了!太可惜,那么帅气,原本6天后就结婚,却因一顿隔夜鸡肉,加上本身有乙肝,最终没能等到穿上礼服的那天。马彬和未婚妻小王,早在4月份,就定下5月8日结婚,新房贴好了喜字,酒席也订得差不多了。可那阵子,马彬就总说肚子胀,对象小王让他去医院看看,他还不当回事:“忙婚礼累的,歇两天就好。”没想到,5月5号晚上,他突然脸色蜡黄,话都说不清楚了,家里人吓得连夜把他送进县医院,医生一看检查结果,直接喊:“急性肝衰竭!得赶紧转院!”第二天,马彬就被转到齐鲁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医生跟家属说:“他血液里毒素太多,每天得换3000毫升血,你们赶紧找人献血救命!”马彬爸妈急得不行,挨个打电话喊亲戚帮忙,这事在村里传开后,第二天一早,30多个老乡坐着三轮车、挤着面包车,大老远从泗水跑到济南献血,还有好多不认识的人,在网上看到消息,专门请假来献血。可马彬的情况越来越差,一直昏迷不醒,小王守在ICU门口,手机都不敢放下,就盼着有好消息。可惜了,还是抢不过死神。5月15号晚上,医生把家属叫进去,摇了摇头,小王当时就瘫在地上,哭得不行:“婚期都定好了,他咋能说话不算话......”后来医生说,马彬出事,很可能是因为吃了爷爷养的、已经发瘟的鸡,还是放了一夜的,再加上他本来就有乙肝,肝脏根本扛不住。现在马彬老家,门上还贴着喜字,婚房里婚纱都还没拆封。村里人都觉得太可惜,也有人说:“老一辈人总舍不得扔坏东西,这回真是血的教训。”这事也提示了很多人,坏了的东西,再舍不得也得扔,吃东西可千万不能凑合。
这,才是网络正能量!山东济宁28岁准新郎,5月8号婚期,5月1号回家商量婚

这,才是网络正能量!山东济宁28岁准新郎,5月8号婚期,5月1号回家商量婚

这,才是网络正能量!山东济宁28岁准新郎,5月8号婚期,5月1号回家商量婚事,爷爷杀鸡一家团聚。哪想小伙子突发急性肝衰竭,每天竟要7斤血救命。关键时刻,泗水红十字会救援队队长刘传涛行动起来。经一夜紧急组织,30名老乡坐大巴从济宁赶赴济南献血。这可不是普通献血,是给小伙子送生的希望,是爱的传递!这事儿太让人感动。网络常有些负面事,这次却展现其美好一面。消息借网络快速传开,众人一心救生命。30位老乡平凡人做非凡事,善良热心如光照亮小伙子的黑暗。真心盼小伙子平安,早日康复迎娶新娘,开启幸福生活。希望以后网络多些这种暖心事,传递正能量,让咱感受社会美好、人间真情。大家说对吧?
“熊猫血,我没那么多钱,你去找我保险公司吧。”肇事司机看着警方对该严重追尾事件,

“熊猫血,我没那么多钱,你去找我保险公司吧。”肇事司机看着警方对该严重追尾事件,

“熊猫血,我没那么多钱,你去找我保险公司吧。”肇事司机看着警方对该严重追尾事件,所开具高达35万的赔偿金额单。倒反天罡!女子连续24年无偿献血,2020年突遭车祸,在医院抢救时输血,过后血站报销了5180元,事后,女子找到保险公司报销,报销公司却称血站已经报了,拒绝赔付!2022年4月的最后一天,52岁的袁秀芳像往常一样整理抽屉,24本无偿献血证整齐码在铁皮盒里,最新一本的采血日期停在2022年3月15日。她摸着第100次献血时血站送的银质奖章,想起1998年第一次献血时,护士说的那句:"您的血能救三个人。"此刻的她不会想到,两个月后,这些红色证书会成为一场法律纠纷的关键原因。2022年5月12日早高峰,袁秀芳的电动车刚过斑马线,左侧突然冲出一辆抢黄灯的轿车。金属碰撞声撕裂晨雾,她被撞飞至5米外的公交站台,鲜血浸透的工作服上还别着"优秀调度员"的胸牌。急救车呼啸而过时,司机王建军蹲在满地碎片中喃喃自语:"完了,保险刚过期10天。"市三院的输血科里,医生盯着袁秀芳的病历皱眉:"RH阴性血,俗称熊猫血,库存只有3个单位。"护士长突然想起什么,翻开她的献血记录:"24年累计献血11200毫升,符合'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当5180元的用血报销单送到病房时,袁秀芳正看着监护仪上的心跳曲线,觉得这算是命运对她24年奉献的温柔回应。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来得猝不及防。"已从血站获得补偿,医疗费应扣除5180元。"理赔员指着保险条款第17条,镜片后的目光扫过袁秀芳床头的献血证。她捏着35万的赔偿清单,上面列着颅骨修补术、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突然想起10年前献血时,血站工作人员说的"您的血在关键时刻能救命"——此刻她的命,却被保险公司用条款切割。第三次庭审的质证环节,原告律师举起《献血法》第十四条:"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这是国家对公益行为的鼓励,并非侵权责任的赔偿。"保险公司代理人翻动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试图证明"医疗费不得重复赔偿",却被法官打断:"血站报销是行政奖励,与侵权损害赔偿分属不同法律关系。"2023年1月的判决书上,"全额赔付35万元"的黑体字格外醒目。法官在说理部分特别指出:"袁秀芳24年无偿献血的行为,体现了公民对社会公益的主动担当,这种担当不应在侵权纠纷中被削弱。保险公司以'已获补偿'为由拒赔,实质是对公益精神的误读。"当袁秀芳收到执行款时,特意去血站捐了第101次血。采血护士发现,她的手臂上新增了一道5厘米的手术疤痕,却仍以标准姿势握紧拳头——那个姿势,她保持了24年。袁秀芳的遭遇并非孤例,2020年浙江,消防员在抢险中受伤,工伤保险以"已获政府补助"为由减赔,最终法院判决全额支付;2021年广东,器官捐献者家属因"社会捐赠"被保险公司扣除医疗费,经公益诉讼后获赔。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核心:社会公益行为的奖励,不能成为侵权责任方减轻义务的理由。这场耗时8个月的纠纷,最终在法律条文中找到了平衡,血站的报销单是社会对善意的回馈,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是契约对责任的坚守。公益精神与商业保险,本应是社会安全网的两根支柱,而非互相排斥的选项。当袁秀芳的献血证与法院判决书并排放在抽屉里,前者记录的是一个公民对社会的付出,后者彰显的是法律对这种付出的尊重——这或许才是现代文明最动人的注脚,你的善意不会被辜负,你的权益必然被守护。在这个案例中,法律不仅裁决了赔偿金额,更校准了社会价值的天平。当个体以24年的坚持践行公益,社会理应以更温暖的制度反哺这种坚持。保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善意信仰,而这种信仰,才是一个社会最珍贵的"救命血"。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文中均使用化名)创作来源:自贡在线《女子无偿献血24年,因车祸输血,血站报销5180元输血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费用,法院判了!》
南宁市第三个“站院共建”捐血屋落户宾阳

南宁市第三个“站院共建”捐血屋落户宾阳

5月10日,在无偿献血者及爱心市民的共同见证下,宾阳爱心捐血屋全新启用。这是南宁市第三个“站院共建”捐血屋,将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献血服务,同时近距离对接临床需求。宾阳爱心捐血屋全新启用。(南宁中心血站供图) ...
献血达40次,可免费坐公交车,这福利释放力度咋样呢?这是沈阳市出台的政策,从5月

献血达40次,可免费坐公交车,这福利释放力度咋样呢?这是沈阳市出台的政策,从5月

献血达40次,可免费坐公交车,这福利释放力度咋样呢?这是沈阳市出台的政策,从5月1起正式生效,献血一年按2次算,需要20年才能达标,就算一年献4次,也得10年,如果把地铁也免费起来,吸引力会更大吧,我相信沈阳的朋友们献血应该都是因爱心而起,并非为这个福利。
牢记这几条,保命还长寿!1.不献血,守身如玉。2.不捐款,莫要生气。

牢记这几条,保命还长寿!1.不献血,守身如玉。2.不捐款,莫要生气。

牢记这几条,保命还长寿!1.不献血,守身如玉。2.不捐款,莫要生气。3.不贷款,莫贪小利。4.不扶老人。5.不买股票,心境佳。6.不点外卖,不喝奶茶。7.莫轻信专家。8.他人推荐之物不买。9.美女拉你入群,拒绝。重点是第4条。支持的点赞,有补充的请于评论区留言。春日生活打卡季读书涨知识长寿八不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