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王女士身体不适去医院,医生开了腹部B超检查单。可到了检查室,医生没沟通就让王女士脱裤子,检查时王女士才发现做的是阴超。她询问,医生竟轻描淡写说看错了,还称阴超更贵。王女士气坏了,她要的是按单子检查,不是贵不贵的问题。事后王女士投诉,医院对涉事医生罚款500元,另一实习医生情况上报教育局。王女士心里这道坎,怕是难过去。据潮新闻6月1日报道,王女士最近被身体的小毛病折腾得有些烦心。她感觉腹部时不时隐隐作痛,心里有些担忧,便决定去医院做个检查。到了医院,挂了号,见了医生。医生简单询问了症状后,开了腹部B超的检查单,还叮嘱王女士一些注意事项。王女士拿着单子,心里想着做完检查就能知道身体到底啥情况了,便匆匆去了检查室。到了检查室,里面坐着一位医生和一位实习医生模样的人。王女士刚把单子递过去,医生就头也不抬地说:脱裤子,躺上去。王女士一下子愣住了,心里犯起了嘀咕,这腹部B超咋还要脱裤子呢?但想着医生是专业的,说不定有特殊流程,也就没多问,乖乖照做了。等躺上检查床,王女士感觉冰凉的仪器探入体内,这才反应过来,这哪是腹部B超,分明是阴超!她一下子又羞又恼,赶紧坐起来问道:医生,这不是腹部B超吗?怎么给我做阴超?医生却一脸轻描淡写,不紧不慢地说:哦,看错了,阴超更贵,看得也更清楚。王女士一听,气得脸都红了,她大声说道:我要的是按单子检查,不是贵不贵、清不清楚的问题!你们怎么能这么不负责,检查前都不跟病人沟通一下!医生却满不在乎,觉得王女士小题大做。王女士又气又委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从检查室出来后,王女士越想越气,直接去了医院投诉处。她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投诉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会调查处理。过了几天,医院给出了处理结果。对涉事医生罚款500元,以示惩戒,另一实习医生的情况上报给了教育局。医院相关负责人还专门找到王女士道歉,说这是医生工作失误,以后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从民事侵权责任角度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涉事医生在未与王女士充分沟通、未按照检查单要求操作的情况下,擅自将腹部B超改为阴超,这一行为明显存在过错。医生的行为侵犯了王女士的知情权和身体权,知情权是患者接受医疗服务时的重要权利,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检查方式、风险等相关信息。而身体权作为自然人的人格权,医生未经同意擅自改变检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