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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饭票没了!”6月27日,陕西一村民上山锄地时,竟将两只“傻狍子”带回家精心

“长期饭票没了!”6月27日,陕西一村民上山锄地时,竟将两只“傻狍子”带回家精心

“长期饭票没了!”6月27日,陕西一村民上山锄地时,竟将两只“傻狍子”带回家精心喂养,谁料养着养着,2只变成了一群,而且个个毛色光亮!在一次看到动保宣传后,村民才得知是保护动物狍子,并主动联系了民警,最终6只狍子都被放回山林!网友:本来包吃包住好好的,可现在就要三天饿九顿。“我没想到养的竟是国家保护动物啊!警察同志你们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陕西延安志丹县的村民张大(化名)当着警察面诚恳的说道。原来,当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活动。村民们都要清楚哪些是国家保护动物,如果私自养殖,或者运输、出售这些动物的话,很可能会被抓走,甚至要面临处罚金或者拘役的情况。张大得知这件事后特别慌张,如果她早几年上山锄地带回的“羊鹿”,被民警们发现,那么肯定会受到严重的处罚,更严重的是,她明明了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还不主动上报,情节会更加严重。到那时候,张大会被全村人看笑话,甚至还有附近村里的人,她的事情传的哪都是。一想到这些,张大就摇摇头,坚持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是,她思前想后,还是决定主动上报,如果自己真的做错了,民警要处罚自己,那也认了,总比藏着掖着强!原来,张大几年前上山锄地的时候,发现了2只卷缩的“羊鹿”幼崽,那时候,张大觉得它们太可怜了,如果自己不管的话,估计它们活不长,于是,张大赶紧将他们带回家,好好养,在张大看来,这些“小家伙”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在家里,张大特别准备了一个小窝,让“羊鹿”居住,不仅如此,还特别学着做“羊鹿”能吃的东西。在张大的精心照顾下,“羊鹿”生长的非常好,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甚至还生下了好几个幼崽。张大院里从原本的2只,到如今有7、8只。很多邻居来到张大家里,都夸她养的太好了,“羊鹿”的伙食太好了,还有人调侃张大,可悠着点,看“羊鹿”把她家里的粮食都吃完了,每次张大都是笑笑不说话。可当她得知“羊鹿”就是狍子,是国家保护动物后,张大赶紧给民警打电话,主动说这件事。民警得知事情后,来到张大家里,果然看到了毛色光亮的“傻狍子”,他们先是给这些“傻狍子”体检,看看他们的身体怎么样,检测结果就是这些“傻狍子”被张大养的非常健康,民警们决定将它们全部放生,到山林中。这件事被网友们看后,有人说,几天后这一家子傻狍子在野外饿得前胸贴后背,又组团高高兴兴地回到了老张家,傻狍子见人就说:打野一顿都吃不饱,老张人好顿顿管饱!也有人说,这个村民张大真是大好人!把傻狍子一个个照顾的那么好,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希望相关部门奖励张大。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
陕西渭南,男子在KTV醉酒后误入KTV的女卫生间。被一名正在如厕的女子发现,而后

陕西渭南,男子在KTV醉酒后误入KTV的女卫生间。被一名正在如厕的女子发现,而后

陕西渭南,男子在KTV醉酒后误入KTV的女卫生间。被一名正在如厕的女子发现,而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与对方发生争执。争执中,一名路人听到女子的呼救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男子使劲拽离卫生间,不慎导致男子摔倒,头部受伤。事后,男子向路人索赔1.18万余元,法院这样判!(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悉,2024年10月2日22时许,男子潘某和几个朋友到一KTV唱歌喝酒。期间,潘某因醉酒意识不清,在上厕所时,误入女卫生间,惊扰到正在如厕的女子李某。因潘某不愿意离开还与李某发生争执,李某大声呼救。同在KTV消费的无关人员杨某闻声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欲将潘某带离卫生间。因潘某醉酒意识不清,杨某便强制拖拽潘某离开,在此过程中潘某摔倒,致头部受伤。随后,潘某的朋友也赶到现场,见潘某受伤,便联系120救护车将潘某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潘某一连在住院住了8天,花费2320.83元。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后,以没有违法事实终止案件调查。潘某耿耿于怀,于是以伤害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为由,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共计1.18万余元损失。面对潘某的控诉,杨某辩称自己作为公正的热心公民,听到呼喊救命声后,将潘某从女卫生间里拉出来,是见义勇为,不存在任何故意伤害的想法。一审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第一、潘某醉酒后误入女厕所的行为已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且可能引发恐慌,杨某在听闻呼救后采取必要措施将潘某带离,杨某拖拽行为虽然导致潘某受伤,但无证据表明杨某存在故意或过度暴力,潘某因醉酒导致肢体不协调也是其摔倒的主要原因之一,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结果,因此杨某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杨某将潘某拖离女厕所过程中导致潘某受伤,不存在过错,亦不构成侵权。第二、《民法典》第182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潘某醉酒意识不清误入女厕所造成险情,杨某主动将潘某拖离女厕所,属于紧急避险的行为。潘某误入女厕所的直接原因是其醉酒导致认知能力下降,女厕所属于明确的性别专属区,潘某的行为客观上对他人隐私权造成侵害,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过量饮酒可能导致意识不清,仍放任自身行为,其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需对自身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且杨某强制潘某离开女厕所的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综上,一审法院认为潘某以侵权为由要求杨某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驳回了潘某的全部诉请。一审判决后,潘某不服又提起上诉,潘某认为一审法院认为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理由有四:第一是、潘某认为自己当时虽误入女卫生间,但杨某在处理过程中,未采取合理、温和的方式引导自己离开,而是直接采取拖拽行为,将自己拽倒在地并撞倒门框,才导致自己头部受伤。这种行为具有暴力性和不合理性,超出了正常的“必要措施”。第二是,潘某认为自己因饮酒误入女卫生间,而非故意为之,也未对他人造成实质性侵害。杨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暴力拖拽行为可能造成损害,却仍然为之,存在明显过错。第三是,潘某认为,杨某的拖拽行为不构成紧急避险,而是一种过度的、不合理的处置方式。第四是,潘某认为警方的调查重点在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而民事侵权责任的认定应当从行为的合理性、过错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警方的终止案件调查书并不等同于杨某的行为不存在过错。一审法院对警方的终止案件调查书存在错误解读。二审法院这样判!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认为根据潘某在警方的陈述,其在喝酒后仍有意识的情况下,忽视卫生间挂有明显性别区分字样的门帘进入女卫生间,该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也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潘某误入女卫生间且其在发现进入女卫生间后并没有马上主动离开,而是与正在如厕的李某发生争执,其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杨某听到李某的呼救后,赶到女卫生间将潘某拽离,杨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和正当性,主观上没有过错。在当时情况下,杨某不可能充分注意自己的防卫行为是否适当或者强度相当,也不应对杨某的正当行为过分苛责。故杨某用力拖拽潘某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也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不过,本案确实不属于民法典中关于紧急避险的情形,一审法院适用民法典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不当,应予以纠正。综上,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有误,但判处并无不当,判决驳回潘某了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事你怎么看?
甘肃高考录取分数线最高西北五省是陕、甘、宁、青、新。在五个兄弟中

甘肃高考录取分数线最高西北五省是陕、甘、宁、青、新。在五个兄弟中

甘肃高考录取分数线最高西北五省是陕、甘、宁、青、新。在五个兄弟中,陕西高校最多,经济最为发达,人口最为众多。但是要说高考录取分数线,却是甘肃最高。2025年高考西北五省特招线物理组甘肃475分,为西北最高。历史组甘肃500分,也是西北最高。这有两个原因,一是甘肃的整体教育水平为西北最高,高考分数自然总体就高了,导致录取分数线高。二是甘肃考生太多了的原因。大家认为是哪个原因?
被历史车轮碾碎的花朵1947年,特务们将杨虎城的夫人谢葆真牢牢捆住,脱下她的裤

被历史车轮碾碎的花朵1947年,特务们将杨虎城的夫人谢葆真牢牢捆住,脱下她的裤

被历史车轮碾碎的花朵1947年,特务们将杨虎城的夫人谢葆真牢牢捆住,脱下她的裤子后,用针头扎进她的大腿,谢葆真顿时发出惨叫,挣扎不到10秒,就停止了呼吸!陕西姑娘谢葆真十四岁就没了娘,家里穷得实在供不起她念书,只能去给地主家当小工。她每天天不亮就得起床,拖着瘦小的身子板去地里干最苦的活,水桶沉得她两只小手都磨破了皮,可地主婆子的巴掌却比水桶还重。有一次她不小心打碎了个粗瓷碗,地主婆子直接拿鸡毛掸子抽她后背,血糊糊地染红了破棉袄。可就是这姑娘,硬是从山坳坳里摸出来,找到镇上的革命组织,十六岁就当上县妇女联合会的领头人。那年冬天下着鹅毛大雪,谢葆真裹着补丁棉袄站在祠堂前,脚下是泥泞的黄土地。她扯着嗓子喊:"姐妹们,地主剥削咱太狠了!"底下挤着几十号穿得破破烂烂的女人,有的怀里抱着哭啼的娃,有的手上还带着做针线活的茧。"咱得起来闹!"她攥紧拳头,声音在寒风里显得格外清亮。台下有个胆小的媳妇突然哭出声来:"闹啥闹,地主说了,造反要剐三层皮。"谢葆真直接脱下棉袄,露出后背两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你看,这三层皮早被地主给剐了!"她的倔劲儿就像秦岭山上的野蒺藜,越碾越扎手。那年秋天青纱帐起,国民党抓壮丁抓到村口,民团队长举着皮鞭吆喝:"再不交人,烧了你们的破草房!"谢葆真领着一群妇女堵在村口,她把怀里的奶娃往地上一放:"要抓人先抓我!"队长举着鞭子的手僵在半空,最后灰溜溜地带人撤了。后来这事传到县里,县参议员请她喝茶,茶杯底还压着张支票:"妹子,你这造反的路走不通,拿钱回家过安稳日子吧。"她直接把支票撕成碎屑:"要我回头,除非这秦岭的石头都变软!"可造化弄人,她终究还是没躲过历史的暗箭。1947年那个阴霾的黄昏,特务们像群黑乌鸦一样扑过来,她被捆得像只待宰的羔羊。针头扎进大腿的瞬间,她眼睛瞪得滚圆,喉咙里憋出的最后几个字是儿子杨拯民的名字。尸检报告上冷冰冰写着"针注毒药死亡",可谁都知道,这是旧社会给革命者的"特殊礼遇"。现在的年轻人很难想象,当年到底是什么信念支撑着谢葆真这样的女子。她没读过几年书,却懂得"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道理;她出身寒门,却敢跟地主豪绅叫板。她的故事如果拍成电影,根本不需要添油加醋——从给地主当小工的苦命丫环,到拉起妇女武装队的"女匪首",再到最后惨死在特务毒针下的烈士,这本身就是部血泪交加的传奇。我们今天缅怀谢葆真,不能只停留在对她遭遇的唏嘘上。她的牺牲像面镜子,照出旧社会吃人的狰狞面孔,也映照出革命者滚烫的初心。那些用针头和枷锁试图锁住自由灵魂的特务,最终被历史的车轮碾成齑粉;而谢葆真们播下的火种,早已在三秦大地燎原。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今年陕西高考状元花落哪个高中呢?今天中午12点,陕西高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正式公

今天中午12点,陕西高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正式公布,查成绩的同学有人欢喜有人愁,由于现在严禁宣传高考状元,因此现在不管是各个城市还是陕西省的状元信息都没有公布出来,不知道今年的山陕西高考状元花落哪个学校了。...
冤不冤?”6月17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冤不冤?”6月17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冤不冤?”6月17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我一心想给乡亲们修路,咋就成了罪犯?这也太冤了!”周先生(化名)愤怒又委屈的声音说道,周先生,一个普通的陕西汉子,原本怀揣着为乡亲们修一条通往幸福之路的美好愿望,却未曾想,这条路的尽头,竟是一条通往监狱的铁门。事情的起因是几年前,周先生所在的村子地处偏远山区交通极为不便,村民们出行困难,农产品外销更是难上加难,看着乡亲们被大山阻隔,生活困苦,周先生心急如焚。他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希望能够修一条路,打通与大山外的联系,他的真诚和执着打动了相关部门,最终他的请求得到了批准,并且争取到了30万元的扶贫资金。拿到这笔资金周先生仿佛看到了乡亲们脸上久违的笑容,他立刻着手开始筹备修路事宜,雇佣工人,购买设备,日夜奋战在工地上,然而修路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山高路陡,施工难度极大,仅靠30万元的资金远远不够。为了节省成本,周先生决定将施工过程中炸落的石头进行处理,这些石头原本是施工的废料,清理起来不仅费时费力,还需要额外的费用,周先生灵机一动,将这些石头稍作加工,卖给了附近的建筑商,所得款项全部用于修路,希望能弥补资金的缺口。然而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当地相关部门得知此事后,认为周先生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将他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周先生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这个结果,如同晴天霹雳将周先生击得晕头转向。他无法理解自己一心为乡亲们谋福利,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他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其中大部分都是自己东拼西凑借来的,之所以出售矿石,完全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所得款项也全部用于项目本身,并没有从中获利,他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决定申请再审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周先生表示他出售的石头,都是施工过程中自然炸落的并非主动开采,这些石头如果不处理,不仅会占用土地,还会影响后续的施工,出售这些石头,既解决了清理的难题,又为修路筹集了资金,可谓一举两得。周先生的申诉之路,依然漫长,他能否最终洗刷冤屈,我们不得而知,但他的故事,已经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此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不少网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位网友评论道:“这真是好心没好报啊!周先生一心为乡亲们修路,结果却成了罪犯,这让人情何以堪?”另一位网友则表示:“我支持周先生!他出售的石头,本来就是施工的废料,处理掉是应该的,还能变废为宝,为修路筹集资金,这有什么错?希望结果不要寒了老百姓的心。”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我只是想给乡亲们修条路,怎么就成了罪犯?”陕西男子周先生(化名)攥着再审申请材料,声音里满是疲惫与委屈。谁能想到一场本意造福乡亲的修路工程,竟让他陷入牢狱之灾还背上10万元罚金。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周先生生活的村子,山路崎岖交通不便,农产品运不出去,乡亲们日子过得憋屈。看着这现状周先生心里不是滋味,便想着为村子开山修路打通与外界的“致富通道”,他多方奔走,好不容易获批了修路项目还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本以为这是开启美好生活的新起点,谁料到修路过程中一个无奈之举让他的人生急转直下。施工时炸开的石头堆积如山,按照最初想法这些石头要么垫路,要么堆在路边山沟。可水务局找上门,表示这样堆放会影响周边环境和水利设施,要求必须清运出去,清运费用高得吓人,30万元扶贫资金加上周先生前前后后投入的近150万元,根本扛不住这笔开支。无奈之下周先生想着把石头卖了既能解决清运难题,所得钱款还能继续投入修路,毕竟从始至终,他没想着靠卖石头牟利,满心都是赶紧把路修好让乡亲们过上好日子。可就是这个决定,让他陷入了非法采矿罪的指控,法院认定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刑满释放后周先生越想越不服气,他觉得自己是在合法修路范围内处理石头,所有收入也都用于项目,没往自己兜里装一分钱怎么就成了“非法采矿”?于是他决定申请再审,要为自己讨个说法。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吵翻了天。有人喊冤:“明明是好心办好事,为村子发展付出这么多结果被判刑,太冤了!”而可更多人共情周先生的处境,觉得该考虑实际情况不能让好心人流血又流泪。在这件事里周先生的初心是实打实的:为乡亲修路,改善村子面貌,从申请项目、争取资金到自掏腰包投入每一步都是想为家乡好。处理石头时,周先生也不是故意违规实在是被清运成本“逼”得没办法,现在周先生还在等着再审的消息,村子里那条他拼命想修好的路,不知道如今进展如何。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件事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大家盼着法律能还他一个公正,也盼着以后再有类似“好心遇难题”的情况,能有更温暖、更合理的解决办法。信源:大象新闻——男子开山修路时将石头售卖被判非法果矿罪获刑9个月罚金10万元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我一心想给乡亲们修路,咋就成了罪犯?这也太冤了!”周先生(化名)愤怒又委屈的声音说道。在华阴竹峪村,出行不便一直是乡亲们的心病。周先生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一心想为家乡做点实事,于是四处奔走,终于争取到政府部门审批,还拿到了30万元扶贫资金,准备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这本该是一件能让全村人拍手称赞的好事,谁也没想到,后续会演变成一场让周更亚陷入牢狱之灾的风波。施工过程中,炸落的石头成了难题。这些石头堆在原地,要么垫路,要么就得清运到山沟里。可后来水务局说这样会影响防洪,必须清运出去。清运费用高得吓人,周先生前前后后投入修路的钱已经近150万元,30万元扶贫资金远远不够,资金压力像一块大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思来想去,为了节约清理成本,也为了能把钱继续投入到修路项目里,他把炸落的石头售卖了,想着这些钱最后还是用在修路这件事上,自己没揣一分进腰包。然而,事情并没有朝着周先生期待的方向发展。2018年2月到7月这段施工期后,他因将采出的花岗岩售卖或抵扣柴油款等行为,被指控犯非法采矿罪。2019年4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周先生获刑9个月,还要缴纳10万元罚金。刑满释放后,周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为了修路,怎么就成了非法采矿?他坚信自己无罪,毅然申请再审,想要讨回一个公道。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直言:“这看着太冤了!本意是造福乡亲,钱也没私吞,咋就犯罪了?”也有网友理性分析:“非法采矿罪的认定得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他是有修路审批的,石头是修路产生的附属品,处理方式是不是该区别对待?”在这件事里,周先生的出发点纯粹又朴素,就是想给家乡修条路,让乡亲们出行方便。他争取审批、拿到扶贫资金,付出大量财力精力,没成想因为处理石头的方式,落得个获刑又罚款的结果。可从法律角度看,非法采矿罪有其严格的构成要件,不管初衷多好,行为是否触碰法律红线得有清晰界定。但这里面的特殊情况也不容忽视,修路是政府审批的公益行为,产生的石头属于工程附属产物,和单纯以牟利为目的的非法采矿能一样吗?周先生申请再审的结果还未可知,但这件事已经让很多人关注到基层建设中法律与现实的碰撞。希望不管最后怎样,都能给一个让大众信服、也让热心公益者安心的结果。毕竟,我们既需要法律的公平正义,也需要鼓励更多人去为家乡、为社会做实事。
真的太让人意外了!陕西渭南一男子自掏150万为村民开山修路,本是大好事,却因卖了

真的太让人意外了!陕西渭南一男子自掏150万为村民开山修路,本是大好事,却因卖了

真的太让人意外了!陕西渭南一男子自掏150万为村民开山修路,本是大好事,却因卖了修路开采的石头补贴成本,被判非法采矿罪,9个月刑期外加10万罚款!男子申请再审,他觉得自己合法修路,卖石头只为节约成本,咋就犯罪了?周更亚是陕西华阴的一位普通农民,这两年心头总揣着一个难解的疙瘩。本来给乡亲们修一条救命路的大好事,到头来竟让他背罪入狱九个月。虽说人已经出来了,可那份委屈压在心里沉甸甸。这不,今年六月十一号,华阴法院专门为他这案子开了再审听证会,审慎听取了他和律师的心声。老周这案子,到底藏着什么委屈?2018年,华阴山里一场大水冲垮了,进出匣上村的唯一山路。几十户村民困在山里,寸步难行,成了周更亚心头的一道坎。那时的他,是匣上村(后来合并进竹峪村)的村干部。看着乡亲们的窘境,老周坐不住了,他站出来牵头张罗修路。这事不仅乡亲们盼着,也获得了罗敷镇政府和市扶贫部门的支持。为了立项,镇政府特意给市扶贫办打了报告,强调修通这条路关系重大,村民出行便利是小事,它更是山沟里发展产业,帮贫困户脱贫的希望。报告递上去不久,便批了三十六万元扶贫资金,专门用于修这段路。为了符合项目要求,老周费了些力气,最后借用市里一家建筑公司的资质,代表村子拿到项目许可。修的是山路,自然躲不过炸石头开路。2017年底就开始做各项准备了。到了2018年初,老周代表村里正式和专业的爆破公司签了协议,工程总算热热闹闹地干了起来。那段时间,从二月干到七月,炸山开石,填实路基,工程如火如荼。开山辟出的都是坚硬的花岗岩石头。石头越来越多,堆积在路旁。老周看着这些石头,心里盘算着,堆在那既占地又没用,如果能卖点钱,正好填补修路的巨大窟窿,给乡亲们修路不就松快些?于是,老周开始给这些工程废石找出路。他琢磨着处理,自己卖掉了一部分,大约3312立方米,换回差不多十四万三千块钱现金。拿一部分石头去抵修路急缺的柴油款,价值九万多块,抵掉的石头算1885立方米左右。还卖给一位姓汪的老板一些,818立方米石头换来四万一千块钱。甚至还有一些石头,约2961立方米,价值估摸着接近十五万元,被运到市里某水泥厂暂时存放。这些处置,本意是为工程救急省钱。万万没想到,这“废物利用”的好法子,竟把他推进了深坑。2018年7月工程停了,路也没修完。接下来到了2019年4月29日,华阴法院判决周更亚非法采矿,说他卖石头没办采矿许可证,犯了罪。法院还说省里认定他破坏了8800多立方资源,值44万多,这事挺严重。结果,他被判坐牢九个月,罚款十万元。当时他已在看守所待了近九个月,没再上诉,直接服刑。2019年底刑满放出来后,他不服气,觉得自己无罪。修路花了150多万,有票据的就有130多万,自己还垫了好多钱,扶贫款36万因工程没完也没拿到。他开始收集修路的开支证明,找证据申诉。于是,他找到了北京律师事务所的邵克和易文杰两位律师,帮着他申请再审。他和律师的观点很明确,老周是实打实为了集体公益修路,这条路是政府批准的项目。炸山开石本是修路的必经环节,不是他存心去开采矿藏。他处理掉的,全是修路过程中无法避免,产生暂时用不了的石头。卖石头的钱也好,抵账的物资也好,都一分不少地用在了修路这一桩事上,从没落进自家口袋,何谈“为个人牟利”?相反,老周认为这是响应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好做法,没有触犯刑律的必要。说起那段修路的日子,老周也是满腹心酸。老周是1968年生人,曾在匣上村当过村委会主任。虽说这些年村民们陆续搬下山了,但深山里家家户户还有承包的山林和牲口,逢年过节、播种收成、上山祭祖,大伙儿还得回来看看。为了照看,老周自己一直守在山里经营着一片林子,开了个“天合园林休闲农庄”维持生计。2015年,匣上村和竹峪村等几个村子合并了,匣上就成了竹峪村下面的一个组。老周对这片土地和乡亲的情感,一点不含糊。修路原本是桩政府支持、造福大伙儿的实在好事。如今老周虽已走出高墙,心头那份委屈却如影随形。他始终想不明白,他一片真心为乡亲修路,在项目资金山穷水尽时,万般无奈才“废物利用”换点修路钱,怎么竟被当成了罪犯?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再审查这条路上,盼望着法律能细细衡量,这桩事情的里里外外,给他一个公道。但愿老周的事情,最终能有个令人宽慰的解答,既维护法纪威严,也体恤那片修路助人的朴素初心。信息来源:大象新闻发布于6月18日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事情是这样的,陕西华阴的周先生是某村委会的主任,该村庄位于大山深处,随着时代的发展,村里的年轻人纷纷走出大山,只有少部分村民留在家乡生活。走出村子需要经过一条山路,早些年村民们还能凑合使用。可随着山里发了大水,这条山路就被冲毁了,村民们进进出出非常不方便。正因如此,周先生才提出要重修山路。一方面,村民们进出村庄的安全性有了保障;另一方面,山路修好后,还能发展农业旅游,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带领村民们脱贫致富。有了计划后,周先生便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最终争取到了36万元。其中包括有1000米道路硬化的10万元,以及破石填方2600立方米的26万元。本以为这些钱足够修路,但周先生还是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如果只是修路确实花不了多少钱,但问题是中间有一条隧道,修下来最起码要上百万元。由于修路资金并不充裕,周先生便私自决定将山体爆破。对于爆破下来的石头,周先生想着可以用来垫路,或者直接堆在路边山沟里。但想象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当地水务局称这样做会影响泄洪,周先生只能想办法将这些石头处理掉。而清理石头也需要一笔不菲的清运费,周先生无奈只能将这批石头私自处理。据了解,周先生在修路期间,将3312.8立方米的花岗岩向外出售,获利142924元;还将价值94256元的花岗岩用来抵修路施工所使用的柴油费用;单独出售给汪某价值40908.5元的花岗岩;剩余价值148055元的花岗岩运到了当地的某个水泥厂。算下来,周先生共计开采了8830.1立方米的花岗岩,价值共计44.1505万元。一审法院认为,周先生触犯了非法采矿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值得一提的是,一审判决的时间为2019年4月份,但周先生被羁押的时间为2018年8月份。一审判决期间,周先生并未提起上诉,但在获释后,便收集了相关证据,随即提起申诉。据周先生所说,为了修这一条路,已经投入了将近150多万,其中有130万都有具体的单据。而相关的36万财政扶持一直没有到位,原因是山路还没有修好。代理律师表示,虽然周先生销售碎石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所获取的全部款项全都用来了修路上,并非个人牟利。除此之外,周先生也没有假借修路之名进行采矿,更何况采矿后的清运费用非常高,说他为了获利而爆破山石显然不合常理。最重要的是,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矿指的是采矿的行为,而销售则是处置行为。此前的邬某存、任某涉嫌非法采矿不起诉案中,两人将采挖的矿石全都用到了公益性建设中,并没有从中非法获利。这两个案件非常相似,故律师认为周先生无罪。对此,有网友表示,就算周先生申诉成功,修路这件事还是被耽误了,最后也是得不偿失。也有网友认为,周先生修路的目的就是为了销售碎石。不管怎么说,还是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审判,查出这件事背后的真相。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信源:原文登载于顶端新闻2025年06月18日关于《开山修路时将石头售卖被判非法采矿罪,事主获刑九个月申请再审》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