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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顶某与被告某某银行佛山厚辉支行、第三人某某电信忻州分公司、通某支付公司借记卡纠纷一案第二次开庭时,被告通过当庭举示一
原告出具了两份没有载明转账说明的转账付款凭证主张与被告存在借贷关系,但未出示任何债权凭证,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原告的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尹某甲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审判决认为,根据原审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严禁将古玩玉石、字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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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确与耿某乙存在合作关系,但耿某甲在本案中的诉讼标的系其与陈某个人借贷法律关系,通过在案证据确定的资金走向,双方确存在
原告在收据中记载为借款,但该记载仅是原告内部记账凭证,对被告不具有约束力——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某贸易有限公司因与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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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声声购买寿险属于可选服务,却通过提前设置格式条款和利用默认勾选、点击确认等不正当技术手段直接将这一可选服务费与服务
原告顶某与被告中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厚辉支行、第三人中某某信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通某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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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将责任推卸给其他金融机构,还以“技术漏洞”为由甩锅——原告顶某与被告中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厚辉支行、第三人中某某
案涉合同标的属于非正规理财产品,具有更高的风险性,作为金融机构的某银行长沙咸嘉新村支行存有更为严格的适当性义务,但其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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