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债券市场“科技板”呼之欲出,地方政府也摩拳擦掌,欲抢抓发展新机遇。
近期,深圳市委金融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部门召开债券市场“科技板”动员座谈会,鼓励辖区机构积极争取首批科技板债券项目。
与此同时,关于为何将两类“大金融”主体纳入、如何吸引长期资金入场、高收益债市场与“科技板”如何深度协同建设等话题也引发市场关注。《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多位券商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探讨这些热点问题背后的破局之道。
引导资金高效投向科技企业
在3月6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证监会、科技部等部门,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
三类主体共同被列为重点支持对象。据潘功胜介绍,债市“科技板”一是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二是支持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三是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
对此,东吴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李勇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类“大金融”主体的纳入,反映了国家以金融体系结构性改革推动科技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的顶层设计逻辑。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枢纽,通过发行科创债可定向扩大对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则能借助科创债拓宽募资渠道,更好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德邦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吕品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三类融资主体中金融机构占两类,直接目的是借助金融机构信用背书、风险管控能力和资源配置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形成风险缓释与资金传导的“安全垫”,引导债券资金更加高效、低成本地投向科技企业。
地方产投平台、民营企业可借此获得进一步融资。在李勇看来,地方产投平台作为地方政府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载体,正从传统的“基建融资”模式向“科技赋能”角色转型,借力债券市场“科技板”可实现资金募集与产业服务的深度融合。
对于地方产投平台、民营企业如何更好获得融资,吕品分析称,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财政贴息、地方风险补偿基金等外部支持,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发行科创债券;另一方面依托政策支持创新产品设计,通过灵活设计债券期限、优化收益结构、创新含权条款等方式,构建政府增信、机构护航、企业主导的协同机制,借助债市“科技板”助力科技产业发展。
构建多方共担的风险缓释体系
在债市“科技板”发行主体这个问题上,科创企业类型也成为一大关注焦点。一般来说,科创类债券发行人高度集中于信用资质良好、经营较为稳定的央国企和少数龙头民企。
同时,由于存在“短债长投”等期限错配风险问题,本次债市“科技板”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东方金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发行的科创类债券中,有九成发行期限在5年及以下,其中民企发行的科创类债券期限在3年及以下的占比达到95%。
针对科创债发行人集中于高信用主体及“短债长投”问题,记者采访获悉,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创新:
债券品种创新方面,可围绕科创企业生命周期设计分层融资工具。李勇举例称,如针对研发阶段、产业化阶段等不同阶段特点推出“种子债”“成长债”“长期科创债”等专项债券,满足不同阶段资金需求。
条款设计方面,优化平衡风险收益。吕品认为,可设计结构化分层债券,政府基金认购劣后级以提供风险缓冲。设置灵活付息机制、收入分成条款共享技术收益,引入可交换债等含权工具分散风险。
风险分担机制方面,可考虑引入政府担保、保险机构参与,构建多方共担的风险缓释体系,分散单一金融机构的风险,提升整体风险抵御能力。同时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对因市场波动或技术失败导致的投资损失进行适度补偿,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科创债市场健康发展。
多措吸引长期资金入场
当前,市场对于债券市场“科技板”的设立,尤其关注配套制度体系的持续改进,这已逐渐成为业界对于该板块落地实施的主要政策期待方向。有观点认为,考虑到债市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在短期内或难有实质性改变,需要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流动性,强化投资者培育,丰富投资者风险偏好类型,鼓励更多长期资金和耐心资本进入债券市场。
针对强化投资者培育与吸引长期资金进入债券市场,受访人士认为,可以通过分层培育、机制创新、产品结构优化、政策协同等多个方面突破。
“应构建差异化投资者培育体系。”吕品表示,组织常态化路演对接会,为机构投资者和科创企业打通信息堵点;对个人投资者开发科普平台普及风险认知。逐步培育“风险自担+收益共享”的投资理念,在基金、理财等资金外,引导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进入,形成多层次投资者结构。
需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与流动性机制。李勇认为,通过强制做市商双向报价、扩大债券借贷质押品范围、将科创债纳入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合格质押品库等措施,降低交易摩擦成本,缓解投资者对流动性风险的担忧。
与此同时,优化产品与市场结构。记者采访获悉,可针对不同风险偏好资金定制产品。对保守型机构可设计“优先/次级分层债券”,由政策性担保机构或母基金认购次级份额,优先层享受固定收益;对风险承受力较强的长期资金,推出“股债联动型科创债”,允许持有一定比例认股权证或参与企业超额收益分成,弥补纯债投资回报不足。
此外,政策协同引导。可通过税收优惠、风险资本占用优惠等政策,直接提升配置科创债的吸引力;将金融机构科创债承销规模纳入考核,给予再贷款支持;允许社保基金将科创债投资纳入“新兴产业配置”考核指标,弱化短期收益波动性要求等。
探索技术导向破产保护规则
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建设是提升众多中小民营科技型企业科创债融资可得性的关键一环。该市场作为破解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抓手,其与“科技板”的深度协同需直面当前市场生态的深层矛盾并重构市场生态。
市场观点认为,目前两者深度协同的核心难点,主要在于传统信用评估体系难以适配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波动”的特性,导致风险定价失准,叠加投资者结构单一、流动性匮乏及法律配套滞后,市场难以形成风险收益的有效分层。
对此,李勇表示,需通过做市商激励、衍生品创新与政策性补偿机制联动,打通“科技板”与高收益债市场的流动性池。同时,改革长期资本考核机制,引导社保等资金通过分层产品参与,利用“科技板”强化技术风险教育。制度层面探索技术导向破产保护规则,实施知识产权“研发保全”,给予跨市发行条款灵活性。
“通过科技板信用托底与高收益市场溢价互补,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融资生态,让不同偏好的资金各取所需。”李勇说,稳健资金锚定“科技板”的政策护航标的,耐心资本则在高收益市场捕捉技术突破的红利。
吕品分析称,可从三方面突破:一是产品创新,开发附认股权证债券、分层结构债等品种,政府基金认购劣后级;二是交易机制深化做市商补贴,建立电子交易平台;三是评级改革,引入科技属性指标如研发投入、专利价值等,实施差异化披露指引,并推动司法处置绿色通道建设。通过科技板提供政策背书与标准化发行,高收益债市场承接风险偏好资金,形成政策引导和市场定价的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