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公务员的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由于新公务法是从2019年6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现在为止也只有四年左右的时间。
原来机关公务员并没有职务职级并行这个词语,而是实行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办法。领导职务这个没有变化,从高到低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十个职务层次。
而非领导职务层次,从高到低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八个层次。和职级并行制度一样,非领导职务也是从厅局级领导干部及以下干部中设置的,省部级以上干部中,不存在的非领导职务这个序列。
新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将过去的非领导职务改为职级。按照过去的概念,一般将带长的称为领导职务,比如乡长、县长、市长、省长,或是局长、司长、厅长等称为领导职务,将带员的称为非领导职务,比如从巡视员到调研员、主任科员到办事员等。
但过去的领导职务是职务,非领导职务其实也是职务,领导职务代表的是现职领导,在任的领导,就是那些带长的人;而非领导职务,基本上都是从现职领导职务,从哪些带长的人退居二线的人一种安置方式。
比如从厅长退居二线以后以后,可以担任巡视员,然后等到退休。但从厅长退居二线以后,虽然名称改为了巡视员,但还是省管干部、部管干部,还具有领导性质,还要存承担一定的领导职责,还要分管一定范围的工作,也就是由非领导职务,行使着领导职务的一定职责。
非领导职务虽然是非领导,但由于过去对于非领导职务缺乏明确的晋升机制,非领导职务成了安置退居二线领导的位置。比如巡视员中,多数是安置从厅长位置退下来的人,退居二线以后,同样是正厅级干部,要享受厅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
在县处级岗位工作的人领导也是如此,对于有发展前景的县处级干部,可以提拔为副厅级领导职务,但对于部分年龄偏大,有能力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无法晋升副厅级领导干部,组织上考虑他们的贡献,也可以提升为非领导职务,比如县委书记退下来以后们可以调到市里某个局,提升为副巡视员,享受副厅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
但对于一般的县处级干部,可能就不会那么幸运了,到了退居二线的年龄,正县处级的干部改任调研员,副县处级的干部,改任副调研员,但还是班子成员,要分管部分工作。拿着正县处级的待遇,干着副县级处级的工作,这大概就是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前,非领导职务的情况。
过去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从性质上看,是领导和非领导的关系,但都是职务不是职级,领导职务是职务,非领导职务也是职务。非领导职务都是从领导职务转换而来的,普通公务员最多到主任科员的位置计算到头了。普通公务员晋升之路从机制上实际上是不完善的,也是不配套的。
新公务员法实施以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这也是我国历史上提出了职务职级并行的概念。
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有人将公务员的职级比喻为过去的非领导职务,其实这是不完整的。过去的非领导职务是职务一种转化形式,是由领导职务转换而来的,而职级是公务员的一种等级。具有领导职务的人,同时可以并行职级,比如县处级正职领导可以并行二级调研员,好一点的还可以并行一级调研员。
职级也是职务之外的晋升通道,也就是当不了官,但可以晋升职级,职务是一个晋升的通道,职级也是晋升的一种通道。职务晋升是一种晋升,职级晋升也是一种晋升。虽然职务和职级地位是并行的,不但领导可以晋升职级,普通公务员也可以晋升职级。
从理论上来说,当不了官的公务员,用一生的努力,也有可能晋升到一级巡视员。领导职务的塔尖是国家级正职,当然这只是极少数人;职级的塔尖就是一级巡视员,能做到一级巡视员的位置已经算祖上烧高香了。
但这只是理论上的,所谓理论上的,就是按照目前的晋升通道,这个通道是打通了的,是有制度规范的。但纵观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人,一般公务员如果不走职务晋升的路子,要单纯从二级科员,晋升到四级调研员其实难度是比较大的。在实践中,其实晋升四级调研员的人,多数都是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
综上所述,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前的非领导职务,和现在的职级并行不完全是一个概念,过去的非领导职务多数是由领导职务转化而来的,不改变原来的职务待遇和干部管理关系;而新公务员法实施后的职级,不具有领导职责,原来的管理指挥体系不改变。非领导职务和职级其实不在同一层次,是公务员等级序列的晋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