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广义上的文盲没有了,但随之而然又诞生了新的“法盲”,这些人不懂法,也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还有些人,对自己的权利维护的莫名其妙。最近在浙江,有个男子因私自拆除电线杆压死了自己的老婆,竟起诉索赔150多万!他把谁给告了?
今年年初,浙江台州仙居。男子顾海在一天晚上来到邻居王伟的家,表示自己想拆除两家中间的电线杆,便于采光和日后维修。在王伟并没有明确拒绝后,第二天一早,顾海便开始了拆除水泥电线杆和水泥板的行动。
在顾海用铁锤将电线杆凿断后,由于怕切斜的电线杆将三楼的窗子压坏,遂上楼采取相关措施,保护窗子,又让妻子用木棍支住电线杆。
然而令顾海没想到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水泥电线杆竟然顺势滑落,砸在了妻子的身上,妻子应声倒地,最后不幸身亡。
没了妻子的顾海认为这件事应由供电公司和邻居王伟共负责人,因为他们一个是产权房,另一个是拆除电线后的主要受益人,并索赔150多万!
不过法院的判决可并没如了顾海的愿。由于电线杆是他私自拆除的,对产权房供电公司构成侵权。而邻居王伟,并没有让夫妻二人为他帮忙拆除电线,故不责任责任,但其愿意适当补偿3万元。
想来这件事也着实是可笑,在警方提供的供词中,顾海承认是自己主动找王伟商量拆除电线杆,而在法庭上,他却称是其邀请夫妻二人帮忙拆除,且经法院实地考察后得出结论,电线杆拆除后,最大的受益人并非王伟,而是顾海一家。
丧妻之痛着实可悲可怜,但也不能随便就揪住一个人要他赔偿,还索赔150多万,也不知道两人有没有生儿育女,如果索赔成功,这150多万,妻子可一分都花不到,不知道大家觉得谁应该担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