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高效调解促和谐

北方法制报 2024-08-23 15:09:27

本报记者 广辉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调解了一起民商事案件,促使涉诉标的高达数百万的纠纷得以高效化解,不仅平息了双方之间的争议,还间接化解了双方的潜在纠纷,将矛盾消解于未然,使双方的和谐关系得以真正重建。

因被告工程建设需要使用钢材,遂与原告签订了《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及被告要求履行全部供货义务,但被告一直拖欠原告563万余元货款未给付。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发现,被告拖欠货款的原因除了自身经营困难外,还存在着原告未按约定为被告开具发票的情况。考虑到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都存在过错,法官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向被告释明依约还款的必要性和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当场根据双方的陈述总结争议焦点化解纠纷,最终,该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同意在指定日期前为被告开具发票,被告同意分三期给付原告全部货款563万余元,双方在庭后握手言和。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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