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如果贾家真的侵占了林家财产——注意,我说的是“如果”——的话,王夫人作为荣国府的当家人,只能接受黛玉做儿媳。
很多网友说贾家建大观园,是侵占了林如海的遗产。这个说法是否正确,我在别的文章里已经反复论证过了,这里不再赘述。在这里,我只顺着这个假设的话题,继续往下推论:
如果贾府侵占了林家遗产——读者说“侵占林家财产”,如果真有此事,贾府也绝不会承认,只能说是“挪用”。那么接下来的事,无非是两种可能:要么还,要么不还。还钱吧,贾府财政日渐吃紧,这么一大笔钱,肯定是还不上了。连贾珍都说“再两年再一回省亲,只怕就净穷了”呢。
但是不还钱,怎么能不还呢?害死林黛玉?倒是有个现在的成语叫“谋财害命”,不过以贾府的“慈善宽厚”,以贾母对黛玉的疼爱,以贾政与林如海的交情,肯这样做吗?别说害死了,就是黛玉因病夭折,也会有人怀疑到“谋财害命”上去!毕竟盖园子的一大笔钱,经手之人甚多,谁比谁傻多少?
黛玉不死,这笔钱就得还。要偿还又没钱可还,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黛玉变成贾家人,黛玉的钱变成贾家的钱——既然是自己人、自己的钱了,挪用也就挪用了。贾母的几箱古董,被贾琏王熙凤偷出来当掉,实在还不上了,平儿不就说“纵闹了出来,究竟那也无碍”吗?
怎么把黛玉变成贾家人?当然是娶进门来。只要不娶黛玉,哪怕作为养女来抚养着,将来她出嫁之日,就是清算资产之时。王夫人总不能说“林姑娘在我们家这几年,吃着住着穿着,几百万银子都花光了”吧?
为了避免清算资产时出丑丢人,贾府就只能把黛玉娶进门来。这样一来,黛玉变成贾家媳妇,挪用的资产变成了提前交付的嫁妆,嫁妆已经变成了大观园,黛玉还能说什么?林家亲戚还能说什么?外人看着,又还能说什么?
虽然八十回以后的《红楼梦》是后人续作,但我们也知道,黛玉并没有嫁给宝玉。当然也还有别的因素,不过“侵占林家财产”的说法,是绝对不会成立的。人家贾府也是国公之后,玉堂金马,光是寄存在江南甄家的银子就五万两呢,怎么就没钱盖个别墅、修个园子了?
而作为当事人的黛玉,那样聪明,又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有钱没钱、是不是被舅舅侵占?怎么会说出“无依无靠投奔了来的”的话来?